如上文所述,“在我国传统艺术实践中,除中国画之外的其他中国传统艺术形式(包括传统音乐)也贯穿着写意性的美学原则”。写意性美学原则在“形神关系”上强调“以神为主者,形从而利;以形为制者,神从而害”。即认为神是形的主宰,提倡“以形写神”;除此之外,其在“意象关系”上主张“立象以尽意”。强调“忘象者乃得意者也,忘言者乃得象者也。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正如陶渊明说的“但识琴中趣,何劳弦上声”。意在追求超越音声的弦外之意。根据张岱年、林大雄主编的《中国文史百科·思想卷》对“意境”的解释:“《易传》的‘立象’与‘尽意’,《庄子》的‘言不尽意’,《诗经》之‘六义’等,都可说是意境论形成的重要理论基础。”“意象、滋味、风骨、神韵等概念,对意境说的形成有重要影响。”而“刘禹锡提出‘境生于象外’,涉及了意境的关键特点”。由此看出,“意境理论最根本的美学含义是不满足于有限事物的外在形式模仿,而要求由有限发现无限,达到生命与形式的审美融合”。也就是说,意境在审美上讲求意对象的超越、意对言的超越、境对象的超越。重点突出“得意”和“生境”。结合意境和写意的审美特点可看出,二者(意境与写意)在美学原则上存在很大的共通性,都讲求“意”对“象”的超越,在哲学基础上都突出“得意忘象”。也就是说,运用写意性的艺术手法亦能塑造意境之审美效果。追求写意,实质上是为了塑造意境之美。故在以写意为审美原则的传统标题性作品中,并不侧重真实地刻画乐曲标题所示的客观物象,而是讲求一种“以形写神”“似是而非是”的审美效果,并在此基础上塑造出情景交融、物我两忘、虚实结合的意境之美。如《二泉映月》《平沙落雁》《寒鸦溪水》《潇湘水云》等大量传统乐曲,都是以写意的手法追求意境之美的。从标题来看,此类乐曲几乎都以描绘外物为主题。但在音乐创作和审美上,这类乐曲并不注重写实性地再现客观物象,而是“纵放,洒落简略地来描绘物象形神”,总将审美注意力放在主体欲表的思想、情志、神韵、意味之上。如令小征泽尔潸然泪下的《二泉映月》,虽以泉和月为名(题),但曲中并未出现对“二泉”与“明月”的任何描写。其突出的是对阿炳“真切情思”和“顽强生命”的刻画与表现。此曲共分为六段,在结构上属于单一形象的变奏曲。乐曲的发展主要是以第一段主题为基础,进行递进式地变奏。从这个“主题”上我们全然不见任何的描绘性手法,乐曲的旋律进行主要是以“情感”为主线。故乐曲标题虽为《二泉映月》,但“却不见一处状物拟态之手法,全曲委婉转折,起伏跌宕,娓娓如歌,与其说是写景,不如说是抒情”。故有人将《二泉映月》看作是纯音乐而否定它的标题性,估计原因就在于其并没有表现出标题中所示的“二泉与明月”吧。其实这是一种写意的手法,并不是乐曲中没有表现物象,而是在乐曲构思时,已将物镜与情境高度融合,“化实景为虚景,创形象以象征”。在乐曲的悲切叹息、回转激烈抗争之过程中,尽显情感之真切和意境之美。与之对比,西方音乐在进行借景抒情时,倾向于突出“写实”,以再现为主旨。换言之,其并不注重“物我两忘”“不求形似只求神似”的写意性审美境界,而是偏重于真实性的再现。这与西方在思维方式上讲求“主客二分”有着深层的联系。由于“主客二分”思维方式的影响,西方进行审美实践时,总倾向于将外物不断“对象化”。而“对象化”是建立在“主体”与“客体”截然分开基础之上的。只有“主体”与“客体”分而对立时,才能有“对象”可言。故西方艺术倾向于对“对象”的刻画,而少有“主客融合”之意境。而我国自古讲求“整体性”思维方式,也就是“主客不二”。故在我国审美实践中,常以“物我合一”“物我两忘”作为审美的至高境界。也即是说,我国传统标题性乐曲所表达的是具有深层内涵的意境之美。正如刘承华先生在《中国音乐的神韵》中所指出的:“中国艺术所追求的并不是这种美(西方意义上的美),而是一种更内在的东西。”这种内在的东西就是“情景交融”“物我两忘”“虚实结合”的意境!
综上,以写意的手法来塑造意境是我国艺术立美、审美的传统,这在传统标题性作品中展现得淋漓尽致,并体现出我国传统音乐的民族特色,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和审美品质。不论其诗意标题还是写意性音乐手法都是当代音乐创作所应借鉴和吸纳的。从本质上来讲,这一音乐手法及其审美观念,深受我国思维方式整体性、直觉性、意象性的影响。也即是说,我国传统标题性音乐所追求的写意与意境之美,是对我国传统文化精神的一种审美性体现,是我国传统音乐的审美精髓。(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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