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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和研究|中国传统音乐:师徒关系与口传心授

时间:2023-10-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师徒传承中国传统音乐中较为普遍地存在着一种正式的拜师学艺的传承与学习方式。如有学者将其称之为“票学”,此传承方式没有固定的师徒关系,常带有较强的自娱色彩,是一些民间音乐、宗教音乐的主要传承方式,是音乐学习中的自学成材现象。也正因为如此,中国传统音乐具有即兴性、流动性、非凝固性,口传心授则是一种极具创造性和开放性的音乐传承方式。实际上,我们可以将“口传心授”分解为两个阶段模仿继承、变化出新。

传承和研究|中国传统音乐:师徒关系与口传心授

传承是中国传统音乐即兴创作的基础与起点,只有掌握了某一种或几种传统音乐乐种的基本音乐形态特征、感情表达方式和风格韵味之后,才有可能做进一步地变化、发展与创新。

音乐传承,在框格式类型的即兴创作中,主要指的是对原曲调框架的掌握和运用,同时也包括对本地、本民族、本国传统音乐的体裁、形式、乐种、音乐形态、演奏演唱技法等的继承。在衍展式类型的即兴创作中,指的是对该传统音乐主题音调及其即兴展开手法的掌握和运用。在自由式类型的即兴创作中,虽然与现成曲调没有直接运用关系,但是也必须充分熟悉本民族、本地域、本乐种在音乐形态诸方面的特点及其运用方法。

中国传统音乐主要有三种传承方式:(1)师徒传承;(2)家庭传承;(3)自然传承。

(一)师徒传承

中国传统音乐中较为普遍地存在着一种正式的拜师学艺的传承与学习方式。在程式性较强的戏曲类别中,尤为需要“拜师”,学习者徒弟只有在教师的直接指导下,并经过长期模仿学习实践,才可以真正掌握表演技巧和表演程式。初期是“师傅教、徒弟学”的阶段,即教师“言传身教”、徒弟“模仿”的学习阶段。然后,徒弟在经过长期学习实践之后,逐步走向“在某种规定性和规范性之中进行个性化创造”的成熟阶段。在封建社会,这种“师徒式”的传承方式形成了一种典身学艺的契约关系。此传承方式的优势在于能够直接继承师傅所掌握的娴熟的技艺和对音乐风格神韵的体悟,以致形成了传统音乐所特有的流派现象。其局限性是容易形成门户之见,具有排他性。旧时的拜师仪式非常隆重,徒弟在入师门后要典身改姓,学成之后,徒弟也要为师傅无偿服务几年以示答谢,并且“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出师后更要维护师门,报效师恩。

(二)家庭传承

在中国传统音乐的传承方式中,还有一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庭传承。历史上的乐户、家庭班、夫妻班等均属此类。奴隶社会中,乐工作为奴隶被恩主所豢养,作为私有财产可以随意被买卖,没有人身自由尊严,社会地位极为低下,由于类聚心理,也大都选择本行业内部子女为择偶对象,进而形成了一个固定而特殊的以血缘为纽带的庞大集团军。此种传承方式具有一定的稳定性,有血缘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润物细无声”的潜移默化影响效果,一方面有利于传承与发展,另一方面也具有保守性和排他性,一般是“子承父业”,甚至将艺术技艺视为家庭私有财产。(www.xing528.com)

(三)自然传承

自然传承,主要是指对某乐种有着强烈爱好和浓厚兴趣的人,并未正式拜师,默默地向一位或多位音乐艺人学习,在听、看、背、唱的长期模仿学习基础上,经过个人体悟,形成自己独特的艺术风格。如有学者将其称之为“票学”,此传承方式没有固定的师徒关系,常带有较强的自娱色彩,是一些民间音乐、宗教音乐的主要传承方式,是音乐学习中的自学成材现象。动力来源于对于音乐的浓厚兴趣,凭借学习者的自发性、主动性,于是在自然的听、唱中继承了他所感兴趣的音乐体裁形式及其曲目。实际上,在当今社会许多通俗歌手、民间歌手的成才就属于此种类型。

虽然上述三种传承方式看似不同,有师徒关系、血缘关系,也有纯粹的自学成材,但学习之初都需要有一位或者多位模仿对象,并且有着共同的特点——“口传心授”。民间音乐中,由于纯粹的口头传承同西方音乐的精确“量化记谱法”相比较而言,中国传统记谱法大都为简略的骨干音记谱方式,谱简腔繁,五线乐谱难以承载全部的音乐信息,与实际演唱演奏效果有着较大距离,不能完全依谱传声,为表演者的即兴创作提供了可能性,即便有书面记谱的帮助,仍然需要学习者耳闻目睹并模仿某一位或多位艺人的真实表演而达到传承的目的。

“口传心授”现象广泛存在于中国各类型传统音乐中,主要是“通过口和耳来传其形,以内心领悟来体味其神韵”,此过程中,传承双方是面对面地直接传承,通过现场演唱与演奏的视听结合,并配合以身体语言,真实的情感与鲜明的音乐形象得到最直接、有效的传递。而中国传统音乐是最注重神韵的艺术,所谓“神”就是艺术的“生命”与“灵魂”,韵则是艺术的“风格”与“味道”。在中国传统音乐中,每一位表演者都是音乐形象的创造者。传承者并不仅仅局限于音乐外在形态的传承,更注重对音乐内在深层意蕴的理解与领悟,达到对音乐神韵的共鸣,即“口传心授,心领神会”。也正因为如此,中国传统音乐具有即兴性、流动性、非凝固性,口传心授则是一种极具创造性和开放性的音乐传承方式。实际上,我们可以将“口传心授”分解为两个阶段模仿继承、变化出新。如洛德曾将口头文化荷马史诗歌手的学艺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一个学歌的人通常要选择一位歌手,紧紧跟随着他听歌,……当然学歌的人也常听别的歌手的演唱。”“学歌的第二阶段是一个模仿的过程,这包括学习乐器的弹奏和学习传统的程式和主题。……这是一个不断学习、大量实践(练习)、模仿和融会贯通的过程。……当歌手在挑剔的听众面前,从头至尾唱完了一部史诗歌时,他学歌的第二阶段就算结束了。”第三个阶段,“歌手开始完整地学唱另外一些歌……直到他能够独自创作或再创作史诗歌为止。……当歌手的演唱篇幅多得足以使他应付几个夜晚的娱乐,我们可以说,这时训练阶段已经结束。一个成熟歌手的标志是他在传统之中游刃有余”。叶秀山先生在谈到京剧艺术流派问题时,曾指出:“对于艺术的全面的看法应该是模仿与创造的结合,艺术是在模仿基础上的一种创造,模仿在艺术创造过程中的作用是不能抹杀的。……对于发展艺术流派问题,我们也应该有全面的观点,要有两套办法。一是继承,二是发展,在继承的基础上发展,在模仿的基础上创造。”

对于每个有成就的艺术家来说,都应该有两套本领,一是模仿,一是创造,而且常常有这样情况,即在艺术家的整个艺术经历中也往往可以分为模仿和创造两个阶段。实际上,叶秀山先生的艺术流派“模仿”说也同样适用于中国传统音乐即兴创作,就是我们所要强调的传承——“原样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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