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音乐的整理期大约在公元10—19世纪,这一时期包括辽、宋、金、元、明、清。其政治上的特征是:从纷乱和分裂到相对的统一,又从南北的对立到空前规模的多民族国家的统一政权的建立,及其在相当长时期内的相对稳定。
宋代以来,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市民阶层的力量也日益壮大。与此相应,产生了反映市民生活的音乐艺术,出现了诸如城市民歌、曲子、散曲、鼓子词、诸宫调、戏曲等新的体裁形式。这一时期的中国传统音乐,与前两个时期的等级化、国际化特征相对而言,具有世俗性和社会化的特点。
所谓世俗性,就是与普通平民阶层保持着密切的关联。此时期的传统音乐在内容方面,既有反映时代社会矛盾的戏曲剧目,如《窦娥冤》等,亦有直接反映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小戏剧目《王小赶驴》《王小借年》《打猪草》《夫妻观灯》,还有表现人民群众反对封建禁锢、争取自由爱情生活的《西厢记》、《白蛇传》、《陈三五娘》(《荔镜传》、《荔镜记》)等。
社会性,指的是此一时期的中国传统音乐,无论在演出人员和观众、听众对象方面,都已具有更为广泛的社会基础。与民俗行事相结合的演出场合,音乐艺术脱出了宫廷、官家藩篱,而走向一般庶民阶层,为更广泛的群众所接受。在演出人员方面,既有以戏曲、说唱和卖艺为谋生手段的职业性艺人和班社,亦有在农闲和迎神赛会中以音乐演出为自娱手段的业余音乐爱好者,还有在政务与学业之闲暇以传统音乐的唱奏为陶情冶性手段的文人纨绔。随着社会基础的广泛,使音乐艺术亦出现多种不同的风格流派。
在音乐理论方面表现出对前一时期的继承与清理。宫调理论的清理,数目日减。宋代通行俗乐二十八调;至元代,北曲有十七调,南曲为十三调;及明代,仅有九宫;清代搜罗歌谱,作《九宫大成谱》,南北曲各十二宫调。而民间许多乐种中,又有以四宫为重的现象。这些宫调的现象与理论虽多有变化,但亦为前代理论之传承。(www.xing528.com)
“起调”“毕曲”理论的兴起,使传统音乐由“重宫不重调”往“宫调并重”的方向发展。
与此同时,此一时期在音乐形态特点的许多方面亦已经过实践的检验逐渐趋于凝固定型化。如音响表现形式的单音性、旋律音调的五声性、记谱方式的时值定性和音高定量相结合,与语言声调紧密相关的行腔和“腔韵”贯穿的结构原则,节奏、节拍的散整结合和慢、中、快的发展规律,曲式结构的渐变规律等。
在音乐作品中所蕴含的民族性格、感情气质方面,一方面是统治者从维护封建秩序出发,继续前两时期所强调的“中和”规范,提出“乐教”“诗教”,提倡“淡”“和”的音乐观;另一方面是在普通庶民之中亦已在民歌、戏曲小戏音乐中流露出以音乐表达真情实感的观点。这后一种倾向虽然屡经统治者禁止取缔,但却为传统的新变带来了生机。在这一时期中,戏曲艺术的发展和繁荣,成为代表性的特征。
戏曲音乐,上承前代,下接后世,并广泛吸收当代音乐的新成果,于是成为集古今音乐大成的音乐宝库。这些音乐中,既存留着唐宋大曲的余绪,又保存了宋词、元曲的词曲音乐,更从各地民间音乐中吸收养分,哺育了明清时代的几种四大声腔。如明中叶流行的海盐腔、弋阳腔、余姚腔、昆山腔;清乾隆年间流行的南昆、北弋、东柳、西梆;明代以来的昆腔、高腔、梆子腔、皮黄腔。自宋以来,在各地还出现了许多地方性的声腔。如福建莆田、仙游一带的“莆腔”,泉州一带的“泉腔”(“下南腔”),广东潮汕一带的“潮腔”,兴起于江苏一带而往南方各地扩散的滩簧腔以及吹腔、罗罗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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