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音乐的形成期大约在公元前21世纪至公元3世纪,这个时期包括从夏、商、西周到春秋、战国和秦汉。
在音乐体裁方面,经历了由原始乐舞到宫廷乐舞的演化。原始乐舞的代表性特点是《吕氏春秋·古乐篇》中所记载的:“昔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阕。”(一曰载民,二曰玄鸟,三曰逐草木,四曰兴五谷,五曰敬天常,六曰建帝功,七曰依地德,八曰总禽兽之极。)其形式:为诗、歌、舞三者的结合,其内容为畜牧、种植生活之反映。至周代出现的宫廷乐舞则以等级化为特点。所谓:“舞《夏》,天子八佾,诸公六佾,诸侯四佾。”(《穀梁传·隐公五年》)“天子用八,诸侯用六,大夫四,士二。”(《左传》)“大夫无故不用彻悬,士无故不彻琴瑟。”(《礼记》)“凡射,王以驺虞为节,诸侯以狸首为节,大夫以采苹为节,士以采蘩为节。”(《周礼》)周代乐舞包括“六代乐舞”(黄帝时代的《云门大卷》、唐尧时代的《大咸》、虞舜时代的《大磬》、夏禹时代的《大夏》、商汤时代的《大护》以及周朝当代的《大武》),“小舞”(帔舞、羽舞、皇舞、旄舞、干舞、人舞),“散乐”(民间乐舞),“四夷之乐”(其他民族或其他部落的音乐),以及宗教性乐舞(如天旱求雨用的《舞雩》和每年秋季驱除瘟疫时用的《傩》等)。其中以“六代乐舞”为代表的典礼音乐,乃综合诗、歌、舞、乐而成,动作缓慢,声调平静和畅,正如《乐记》所说:“乐由中出,礼自外作。乐由中出故静,礼自外作故文。大乐必易,大礼必简。”以“宣鬯和平之德”为主旨,而达“君臣和教,长幼和顺,父子兄弟和亲”之目的。
在旋律音调、音阶形式方面,经历了由原始音乐重视小三度音程的音调(黄翔鹏《新石器和青铜时代的已知音响资料与我国音阶发展史问题》),到春秋战国强调宫商徵羽的上下方大三度的“颗、曾”体系(黄翔鹏《曾侯乙墓钟磬铭文乐学体系初探》),以“三分损益法”相生五音、七声、十二律,初步确立了中国传统音乐的旋法的无半音五声性特点,所谓:“夫律管十二,其要有五音:宫、商、角、徵、羽此其正声也。”(《太公·六韬》)出现了“引商刻羽,杂以流徵”的变化,并有“五声、六律,十二管还相为宫也”。(《礼记·礼运》)
在音乐美学思想方面,先秦诸子百家的论争奠定了此后各种学说的理论端点。儒家从“乐以象德”的思想核心出发,着力于音乐的局部实用范畴的社会功利性。道家提出了“大音希声,无象无形”以及“意声相和”的命题,体现了人对自然音乐美观照的领悟。墨家从狭隘功利主义出发,而“非乐”。法家则提出了音乐形式美的“善音”说,又批判了墨家“非乐”倾向。虽然在汉代,董仲舒提出“独尊儒术”的主张之后,儒家作为统治阶级的统治思想,而使儒家音乐美学思想居于官方的统治地位,对中国传统音乐的发展起了重要的影响,但是,其他各家音乐美学思想亦仍然在实际音乐实践过程中发生重要作用。
这一时期中,最具代表性意义的音乐艺术形式是“钟鼓”乐队。这是一种伴随着青铜器祷造业发达而兴盛起来的以编钟和建鼓为主要乐器的大型管弦乐队。它兴起于西周,盛行于春秋战国,直至秦汉之际。其典型例子是发掘于湖北省随县的战国初期的曾侯乙墓中的钟鼓乐队。
曾侯乙,是曾国(今湖北省随县、枣阳一带)一个名叫“乙”的侯。此人死于楚惠王五十六年。墓内共有北、东、中、西四个墓室。其中,东室有十弦、五弦琴属乐器各一件,瑟五件,笙两件和悬鼓一具,这些乐器可能是在墓主人起居室演奏“房中乐”使用的一个以笙、瑟为主要乐器的小型乐队。中室乐器最多,沿南墙和西墙放有钟架呈曲尺形的编钟,沿北墙放有编磬,靠东南角放着巨大的建鼓。此外,还有笙三件、排箫两件、瑟七件和抱鼓等。这些乐器组成了一个完整的钟鼓乐队。在此,编钟与编磬的性能尤为突出。
编钟共64枚。钟架呈曲尺形,全长10.79米,高2.67米,铜木结构,木质横梁上满饰彩绘花纹,两端都套着浮雕或透雕的青铜套,起装饰和加固作用。钟分上、中、下三层。上层钮钟19枚,分3组排列。其中第2、3两组13枚钮钟形制相同,隧与右鼓均刻有按无广均(#F调)记写的五声阶名与八个变化音名,并有指明曾国其他五均调高的铭文。中、下两层是编钟的主体,也分三组,形制各异。中层1组称为“琥钟”,由11枚长乳甬钟组成。中层2组称为“赢享钟”,由12枚短乳甬钟组成。中层3组和下层称为“揭钟”,由23枚长乳甬钟组成。每件钟的钟体上都镌刻有错金篆体铭文,正面的钲间部位均刻“曾侯乙乍时”(曾侯乙作)。隧与右鼓标记着按姑洗均(C调)记写的阶名或音名,钟背则记有曾国与晋、楚等国律名的对应文字。
早在西周中晚期,编钟已由3枚或5枚发展为8枚一套,若分别敲击隧部与右鼓(或左鼓)部,能发出相隔一个小三度或大三度音程的两个音级。如陕西扶风齐家村出土柞钟,总音域为三个八度,各钟发音序列基本上按羽、宫、角、徵、羽、宫的次序排列。至春秋中晚期,每套编钟又增为9枚一组或13枚一组。如山西侯马出土的晋国13号墓编钟,共九枚,总音域虽少于柞种一个八度,但是它在西周编钟角、徵、羽、宫结构的基础上增加了商音和变徵音,构成了有变徵的六声音阶。
曾侯乙钟继承了西周以来编钟的传统音列而又有所发展。其总音域达到五个八度。在约占三个八度的中部音区由于有三套音结构大致相似的编钟,形成了三个重叠的声部,而且几乎十二个半音俱全,可奏出完整的五声、六声或七声音阶的乐曲。(www.xing528.com)
据曾侯钟铭文记载,战国初期各诸侯国所用十二律的名称和制度并不统一,如曾国的姑洗相当于楚国的吕钟,曾国的太族相当于楚国的穆钟、宗周的刺音等。
曾侯钟十二律俱全,从理论上说,每一律都可当宫音,构成五声、六声或七声音阶的十二个调。据钮钟铭文记载,曾国所用的有姑洗(C)、妥宾(D)、音(E)、无赓(#F)、黄钟(bA)、太族(bB)六均。其音律采用的是一种类似纯律那样兼用五度定律法与三度定律法的律制。它以宫为基音,产生其下四度音略(徵),徵上五度生商,商再下生竽(羽)。然后用徵、羽、宫、商四个正音,产生其他各音。凡与上述四音成上方大三度关系的一律称顿(角),如宫的上方大三度称宫角或角,商的上方大三度称商角等。凡与上述四音成下方大三度关系的一律称曾,如羽的下方大三度称羽曾或和,徵的下方大三度称徵曾。从曾侯钟的音阶构成来看,除五声音阶的“正音”宫、商、角、徵、羽外,清角——“竽曾”已专称为“和”,这一事实说明曾国当时已使用新音阶的六声或七声调式。
在钟鼓乐队中,编钟是性能最高的一件旋律乐器。演奏时,由三个乐工双手各执丁字形木槌,分别敲击中层三个组的编钟,演奏旋律。其中第二组可能处于领奏地位。还有两名乐工,各执一根大木棒,分别撞击下层低音甬钟,可以配以和声,并起烘托气氛的作用。
与编钟密切配合的旋律乐器是编磬。从曾侯墓磬体上镂刻的编号与乐律铭文来看,全架编磬应有四十一枚,分上下两层悬挂。每磬发一音,其阶名与音名均按浊姑洗均(B调)记写。其宫音位置比编钟低一个小二度。各磬按西周编钟的传统音列,从最低音“大羽”至最高音“宫反”,构成在三个八度以上按浊姑洗均顺序奏出的十二个连续半音排列。由于十二律俱全,可以与编钟在同一调高(如姑洗均)上演奏五声、六声或七声音阶的乐曲,亦可用原调或转调演奏。
关于钟磬的音响效应,古人早已指出:“近之则钟声亮,远之则磬音彰。”(《淮南子》)两者确有相得益彰之妙。
钟鼓乐队中,建鼓是一种重要的打击乐器。它用一名乐工双手各执一个槌端呈球形的木制鼓槌敲击。它可能在乐队中控制节奏起指挥的作用。此外,乐队中的其他乐器,如笙、排箫、瑟等,都是演奏旋律的乐器。
在两千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期,已有如此规模庞大、高中低音声部齐备又能转调演奏的大型乐队,说明当时中国传统音乐的发展已踞世界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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