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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音乐研究:传承性与习惯性中的家庭传承方式

时间:2023-10-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传承性作为传统音乐的重要特征,指的是当某些传统音乐品种或作品产生之后,就在一定的地域或特定的人群中被一代一代地传承下来,并且在传承的历史进程中,逐步被人们所习惯、所承认。家庭传承与师徒传承在中国古代,出现了许多子子孙孙世代相传的乐手、艺人。因此,家庭相传成为中国传统音乐的一种传承方式。

中国传统音乐研究:传承性与习惯性中的家庭传承方式

传承性作为传统音乐的重要特征,指的是当某些传统音乐品种或作品产生之后,就在一定的地域或特定的人群中被一代一代地传承下来,并且在传承的历史进程中,逐步被人们所习惯、所承认。

1.传承方式

(1)书面的与口头的

书面的传承方式主要是通过记谱法。在中国传统音乐中,记谱法的样式有:古琴字谱、减字谱、唐代敦煌谱、宋代俗字谱、燕乐半字谱、元代方格谱、明代三弦天干谱,其他因时、因地、因用相继创用的有宫商谱、律吕谱、瑟谱、工尺谱、南管谱、二四谱、西安古乐谱、北京京音乐谱、笙谱、埙谱、扬琴谱、曲线谱、笳乐谱、锣鼓谱等。种多类繁,但共同之处都是以简略的骨干音方式记谱,谱简腔繁,谱面与实际演奏效果有较大的距离,仅从谱式是很难理解实际演奏效果的,它必须通过师徒之间的口传心授,才能得其音板声腔,悟其神韵精髓。因此,口头传授不仅成为大多数民间音乐的传授方式,而且也成为书面传承的必要的补充。同时,亦为发挥传承者创造力提供了方便、有利的条件。

(2)官方的与民间的

我国历代统治者提倡礼乐相依,利用音乐作为教化手段。因此,常有官办音乐机构,如周代大司乐,汉代乐府,唐代的教坊、梨园,这些机构的设置,无疑都对传统音乐的整理和继承起着有力的促进作用。然而,更为重要的还是民间的传承渠道,各阶层的人民群众在各种社会生活中产生的音乐品种和音乐作品,继续在各种社会生活中作为他们共同思想感情的自然流露而被广泛流传。同时,即使是官办音乐机构的人员,亦常因岁月的流逝、人事的变迁、朝代的兴衰,而流入民间,使宫廷雅乐、宫廷宴飨音乐得以在民间以多种变化形式传承。

(3)专业的与业余的(www.xing528.com)

专业性的传承,指的是宫廷乐师,或是王族、诸侯与士族的伎乐家班,或是近世以卖艺为生的各种戏曲、曲艺班社。他们以歌舞伎乐、戏曲曲艺为业,以毕生精力报效于传统音乐的继承与发展。与此同时,大多数的人民群众却在工余闲暇,以传统音乐的演奏、演唱为乐事,陶冶性情,自娱娱人,并且为传统音乐的继承和发展做出了贡献。

(4)家庭传承与师徒传承

在中国古代,出现了许多子子孙孙世代相传的乐手、艺人。因此,家庭相传成为中国传统音乐的一种传承方式。与此同时,也有大量的师傅传徒弟的师徒传承方式。

2.特点——移步不换形

这是京剧舞台艺术大师梅兰芳对自己毕生艺术经验的总结。黄翔鹏先生借此来概括中国传统音乐的传承规律。即:“传统音乐根据自己口传心授的规律,不以乐谱写定的形式而凝固,即不排除即兴性、流动发展的可能,以难于察觉的方式缓慢变化着,是它的活力所在,这就是‘移步不换形’的真谛。”实际上,这里所强调的变化规律是渐变,虽有“守成法,不拘泥于成法”的变化,但仍以“成法”为本,所谓“脱离成法,又不背乎成法”,是以继承为基础的发展,在继承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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