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需要纠正一个传统上的错误认识,那就是认为歌妓就是娼妓,“娼”字在汉代以前一般均书为“倡”,后汉许慎的《说文解字》中有“倡”字而无“娼”字。至于其意义,据许慎自注云:“倡,乐也。”显然,“倡”最早应是指音乐歌舞或从事相关工作的人。而“妓”字在《说文解字》里则被训为“妇人小物”,清人丁福保所编的《说文解字诂林》引《证疑》解释“妇人小物”为“妇人履下附着之物”,也就是指古代歌舞女子所穿舞鞋上的小装饰品或附属物。后来因为这些小东西在歌舞动作中颇为显眼,人们便用以指称此类歌舞女子。可见,中国早期的娼妓是与音乐歌舞密切相关的。[9]而到了宋代,歌妓更成为“卖艺不卖身”的典型代表,她们的地位更类似于今天的娱乐圈明星。下面我们从出身不同的角度来分别谈一谈这一圈在中国音乐史上写下浓墨重彩一笔,却被时常遗忘的沉默的大多数。
首先要说的是歌妓的来源。宋代歌妓根据其妓籍和服务对象的不同,大致可以分为官妓、家妓和民间妓三大类。
官妓的来源其实很简单,就是政府抓来的歌妓,只不过在手段上会有所区别。第一种是战争手段,这一方式在北宋初年较为流行。北宋在全国统一战争的过程中,丝毫没有放弃一丁点享受战争红利的机会。每当宋军的铁骑消灭一个政权,这个王朝宫廷里的珍宝美妇、歌妓名伶便会被搜刮一空。据《宋史·乐志》记载,宋初教坊共有360人,“其后平荆南,得乐工三十二人;平西川,得一百三十九人;平江南,得十六人;平太原,得十九人;余藩臣所贡者八十三人;又太宗藩邸有七十一人。由是,四方执艺之精者皆在籍中。”[10]第二种就是进献和招募。《宋史》中说得很明白,除了抢来的,剩下的就是各个王公大臣进献所得,这里面既有罪犯家眷,还有就是那些自愿进宫服务的民间歌妓。北宋时的教坊隶属于宣徽院,分别由使、副使、判官、都色长、色长、高班、大小都知等官员进行逐层管理。朝廷教坊妓的服务对象主要是皇帝和王公贵族,其基本职能就是在皇帝举行的宫廷宴会上进行歌舞表演。到了南宋,情况有所变化。高宗建炎初年蠲省教坊,绍兴十四年一度复置;绍兴三十一年又下诏废除教坊,此后南宋宫廷不再设教坊。随着教坊的蠲罢,教坊妓中除了一部分继续留在宫里之外,大部分都流向了民间,这无形中也促使了一部分官妓向市井歌妓的转化。所以,南宋以后就很少有北宋那种宫廷歌妓大规模演出的场面了,甚至到了乾道以后,朝廷用乐,都要“呼市人使之”。[11]北宋的官妓除了在中央为皇家服务以外,还有大量的歌妓存在于军营当中。这是唐宋两代较为相似的现象,唐代各级边将的幕府中往往豢养着大量歌妓和乐工,而到了宋代,国家奉行重文轻武的政策,很多领军将领都由文人士大夫充任,那么此时就有更多的歌妓游走在各个军镇的宴会席间。官妓歌唱的词作一般都出自当世名家之手,要求庄雅协和,还带有一定的“礼乐”色彩。除了政府用财政供养的这一部分官妓外,在宋代优厚的官员待遇支持下,各级官吏无论大小都以豢养歌妓为流行之事。洪迈《夷坚志·三志辛》卷一载:
图48 宋代歌妓陶俑
观察使张渊,绍兴中为江东副总管,居建康。每以高价往都城买佳妾,列屋二十人,而御之甚严,小过必挞。尝盛具延客,皆环侍执乐,歌舞精妙,一坐尽倾。妾兢兢自持,不敢游目窥视,无论言谈也。中席,渊起更衣,坐客叶晦叔之侧一姝最丽,乘间语之曰:“恭人在太尉左右,想大有乐处。”妹惨容不答,但举手指筵上烛云:“绛烛分明会得。”[12]
洪迈是南宋著名的学者、政治家。他的这段记述为我们描述了家妓们的悲惨境遇。文中的观察使张渊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虐待狂。他家的歌妓每日都努力为其表演歌舞,却得不到一点的赏识和关怀,而且少有过错就要遭受毒打。其实无论后世的文学作品怎样美化歌妓的形象,在那个男权横行的时代,这些以卖唱为生的女子也就只能在命运的漩涡中苦苦挣扎。她们只是官宦们的一件玩物,或许能在一定的阶段得到一点垂青,但稍有不适,便会遭到抛弃,甚至于会被当成礼物商品随便赠送买卖。
图49 清明上河图局部
关于市井歌妓,周密的《武林旧事》中有这样的记载:“上下抱剑营、漆器墙、沙皮巷、清河坊、融和坊、新街、太平坊、巾子巷、狮子巷、后市巷荐桥,除了这些群花聚集之地,另外还有清乐茶坊、八仙茶坊、珠子茶坊、潘家茶坊、连三茶坊及金波桥两河以至瓦市,各有等差,莫不靓妆迎门,争妍卖笑,朝歌暮弦,摇荡心目。”[13]市井歌妓顾名思义就是流连于市井街巷,用自己的歌喉和美色讨得一份生存的歌妓。这些歌妓比较起前面两类歌妓而言,人身上享有一定的自由,生活上也更加滋润些。当然就如同今天的演艺明星可以分为公司旗下和个体单干两类一样,有些歌妓依靠大的青楼酒店,能够参与到一些高层次的宴饮,但更多的歌妓只能厚着脸皮去给吃饭喝酒散客去唱些小曲儿,讨得些散碎钱财,聊以度日。当然市井歌妓和官妓不同,她们演唱的内容就完全脱去了风雅的外衣,基本上哪位词人的词作流行,大家就会集中传唱他的作品。众所周知的柳永,一句“且去填词”成就了他市井词仙的美誉。柳永一生混迹于青楼楚馆,终日与歌妓为伍,歌妓也视其为知己。
这一章集中介绍了宋代歌舞中的娱乐通俗部分。这部分音乐虽然有着不同的服务对象,精致婉转的词典音乐服务士大夫群体,街头说唱愉悦广大百姓,但他们都有着一个共同的娱乐性特征。这些音乐形式不以传道卫道为己任,而更加关注普通人们的精神生活,中国音乐开始从此真正地走下神坛,成为全体中华儿女的精神财富。
【注释】
[1]姚瀛艇:《宋代文化史》,台北云龙出版社1995年版,第627页。(www.xing528.com)
[2]见〔宋〕孟元老撰,邓之诚注:《东京梦华录注》,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52-73页。
[3]〔清〕郑方坤编:《全闽诗话》卷二,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4]〔宋〕苏轼著,孔凡礼点校:《苏轼文集》,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560页。
[5]南卓、段安节、王灼著:《羯鼓录、乐府杂录、碧鸡漫志》合集,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62页。
[6]〔宋〕辛弃疾撰,郑广铭笺注:《稼轩词编年笺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62年版,第564页。
[7]姚学贤、龙建国:《柳永词详注及集评》,中州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200页。
[8]〔唐〕苏鹗、冯翊著:《杜阳杂编、桂苑丛谈》合集,丛书集成初编本,第23页。
[9]参看王书奴:《中国娼妓史》,岳麓书社1988年版,第40页。
[10]〔元〕脱脱:《宋史·乐志》卷一百四十二,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3347-3348页。
[11]参看曹明升:《宋代歌妓略论》,载《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1期。
[12]〔宋〕洪迈:《夷坚志·丁志》卷一二,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638页。
[13]〔宋〕周密:《武林旧事》,中国商业出版社1982年版,第119-1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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