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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舞文艺与城市娱乐:踏歌接天晓

时间:2023-10-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后踏歌于濠梁间酒楼,乘醉轻举,云中掷靴、衫、腰带、拍板,冉冉而去。[13]刘禹锡《竹枝词》:“杨柳青青江水平,闻郎江上踏歌声。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14]顾况《听山鹧鸪》:“谁家无春酒,何处无春鸟。夜宿桃花村,踏歌接天晓。”如果是众人踏歌,则不分男女,手挽手,所谓“联袂行”,而且一般举行在夜晚,不分室内外,通宵达旦跳舞歌唱。

歌舞文艺与城市娱乐:踏歌接天晓

那么是不是只有在国家的组织下,或者是只有在宫廷中才是踏歌生存的热土。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虽说宫廷和衙署是古代城市的核心建筑所在,但是城市存在的真正价值却在于生活在这个城市里的广大市民。对于他们来说无论那幽深的宫闱之内是歌舞升平还是刀光剑影,自己生活虽然苦痛不堪,但也依然要咬牙继续,其实踏歌就是唐代城市居民的一项重要娱乐活动。下面,我们来介绍一位知名人物——蓝采和。

蓝采和,不知何许人也。常衣破蓝衫,六銙黑木腰带。一脚著靴,一脚跣行。夏则衫内加絮,冬则卧于雪中,气出如蒸。每行歌城市乞索,持大拍板踏歌,似狂非狂。歌词极多,率皆仙意。以钱与之,或散失,亦不顾。见贫人,即与之,及与酒家。后踏歌于濠梁间酒楼,乘醉轻举,云中掷靴、衫、腰带、拍板,冉冉而去。

图34 蓝采和绣像

这段文字为我们描写了八仙之一的蓝采和在位列仙班之前的人间生活实景。他经常穿着破烂的衣服,带着六寸的腰带,一只脚穿靴,一只脚赤足。夏天时在长衫内穿厚厚的内衣,冬天时躺在雪地中,呼出的气仿如蒸气一般。这样一位奇人,平日在城中乞讨为生,但他和一般的乞丐不同。他手持硕大的拍板,一边用脚和拍板打着拍子,一边走街串巷。他演唱的歌词内容变化多端,总是透出一股道骨仙风的味道。老的小的都看他唱歌,唱时好像是发狂,但又不是。歌词随意而作,歌中充满了仙意,而且变幻莫测。他把得到的钱穿在绳子上,拖着走,就是掉了也不顾。有时赠予穷人家,有时花在酒肆中。周游天下,有人在孩童时见过他,至老后再见着他,蓝采和的容貌依旧。后来有人见他在濠梁酒楼上饮酒,听见有笙箫的声音,忽然乘着鹤而飞上天空,抛下靴子、衣衫、腰带、拍板,慢慢升入天空。虽然这是神话故事,蓝采和先生骑鹤仙游的浪漫举动断不可信以为真。但从故事的背后,我们看到的人物原型,恐怕是一位在唐代拥有众多粉丝、歌唱功力扎实的踏歌艺术家。如果放在今天,这样拥有行为艺术家和草根音乐家双重身份的坊间人才,不上春晚,也得杀入《中国好声音》总决赛。但在那个时代,蓝采和空有一腔治国韬略,却被刚刚兴起的科举考试无情地扼杀在衙门外的台阶上,只得把自己满腔的怒火变成歌词,然后借酒浇愁。蓝采和可以说是那个时代众多落魄书生的一个缩影。但就是这位疯疯癫癫的民间歌手还在《全唐诗》中为今人留下了一段相当精彩的草根《踏歌》:“踏歌踏歌,蓝采和,世界能几何。红颜三春树,流年一掷梭。古人混混去不返,今人纷纷来更多。朝骑鸾凤到碧落,暮见桑田生白波。长景明晖在空际,金银宫阙高嵯峨。”[8]他对人生世事的明了怎能不将广大市民深深打动。(www.xing528.com)

《全唐诗》中另载一首无名氏的《河中鬼》,也是充满神奇怪异的色彩,其名《踏歌》底下的注文云:“长庆中,有人于河中舜城苑鹳鹊楼下,见二鬼。各长三丈许,青衫白袴,联臂踏歌,歌竟而没。”[9]河中出现的两个鬼魂,着青衫白裤,不知为何缘故,竟然也联臂踏歌起来,歌舞一番,是自得其乐,还是别有所指,充满神奇怪异,令人不得而解。其《河中鬼》一诗后两句应指此事,但诗意为何,也颇费人猜疑,诗云:“河水流溷溷,山头种荞麦。两个胡孙门底来,东家阿嫂决一百。”[10]另外收入在《全唐诗》鬼类中,有一题目名为《秾华》,只有记载一句的诗,其中也提到了联臂踏歌的情况,亦是充满神奇怪异,其注文云:“浚仪王氏,葬其母,有婿裴郎,醉卧棺后。家人不知,遂掩其圹。酒醒,见文柏为堂,群婢联臂踏歌。一婢名秾华,歌云:柏堂新成乐未央,回来回去绕裴郎。”[11]这名糊涂的女婿裴郎,喝醉酒俯卧在丈母娘的棺木上,家人不知,将他掩埋了(或封了墓室的门),等到酒醒之后出了墓,见文柏为堂,一群婢女联臂踏歌。就诗句云“柏堂新成乐未央,回来回去绕裴郎”应当是欢喜和乐的气氛,可能原以为这位糊涂的女婿埋葬完不知去向,竟又好端端出现在大家眼前,婢女们自然要歌舞一番,前前后后将他围绕起来。这则故事别有意趣,也说明联臂踏歌在民间普遍流行。

说完了神鬼传奇,回到唐代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中,看看他们是怎么享受踏歌艺术的。下面这些诗歌,都是民间踏歌活动的真实写照。刘禹锡《踏歌词》:“春江月出大堤平,堤上女郎连袂行。唱尽新词欢不见,红霞映树鹧鸪鸣。”“桃蹊柳陌好经过,灯下妆成月下歌。为是襄王故宫地,至今犹自细腰多。”[12]李白《赠汪伦》(白游泾县桃花潭,村人汪伦常酿美酒以待白):“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13]刘禹锡《竹枝词》:“杨柳青青江水平,闻郎江上踏歌声。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14]顾况《听山鹧鸪》:“谁家无春酒,何处无春鸟。夜宿桃花村,踏歌接天晓。”[15]通过这些诗篇我们可以看出,民间的踏歌既有市井百姓的自娱自乐,又有山村父老的忙里偷闲。但不难发现这些民间踏歌的表演方式,较之宫廷没有一个严格的艺术规程,只有一些基本的共性,那就是以脚踏出节拍,辅之以各种民谣歌唱。如果是众人踏歌,则不分男女,手挽手,所谓“联袂行”,而且一般举行在夜晚,不分室内外,通宵达旦跳舞歌唱。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明确一下,在这些诗篇中,可以看到很多踏歌的情景都出现在乡村,那为什么又说踏歌是唐代城市歌舞的重要组成部分呢?其实,在我国古代,城市居民和乡村居民并没有严格界限,按照“士、农、工、商”的阶层划分标准,真正居住在城市中的除了皇家贵族和政府官员以及巨商富豪之外,真正的居民就是一些手工业者和服务行业人员,而且这些人流动性很大,随着社会局势的变动,很大一部分城市人口随时会转变成农村人口,就是这种极大的人口流动性,造成了城市平民和农村居民在思想意识和风俗习惯上并没有本质的区别,所以踏歌这种艺术形式,可以被看成唐朝社会的一种“全民文化活动”,自然也就可以作为一种城市乐舞来研究。一种娱乐形式要上升到艺术的层面,除了本身要具有先天的生命力以外,还要接受艺术家的改造,使之具有一定的独特性和不可复制性,否则这种娱乐形式很快就会被其他娱乐形式所吞没同化。同理,唐代宫廷的踏歌艺术同样也具有其不可复制的艺术特性。其一,就是其独特的音乐伴奏。音乐伴奏是活络现场气氛重要的因素,樊绰《蛮书》风俗卷八载:“少年子弟暮夜游行闾巷,吹壶芦笙,或吹树叶。声韵之中,皆寄情言,用相呼召。”[16]利用吹树叶发出声响,现今在云南地区乃十分流行吹树叶之曲作。清代王尧衢有诗赋道:“跣足踏歌真个妙,芦笙吹罢舞衣还”;清朝康熙《蒙化府志》风俗篇载:“宴会则踏歌跳舞”,“婚丧宴客,恒以笙箫杂男女,踏歌时悬一足,作商羊舞,其舞以一人居中吹笙,以二人吹箫合之,男女百余,围绕唱土曲。其腔调拍节皆视芦笙为起止。”我们可知踏歌时音乐的伴奏,吹笛、吹笙或吹箫,男女围绕在一起齐声欢唱,并且其腔调拍节皆视芦笙为起止。其次,除了音乐伴奏,惊艳的舞蹈动作也是唐代踏歌艺术的重要特质。踏歌时必须要躬身(弯腰)、甩动头上的发髻,让歌舞的形式有变化。据《酉阳杂俎》卷十四上,有一则相当有趣的记载,其云:

元和初,有一士人,失姓字,因醉卧厅中。及醒,见古屏上妇人等悉于床前踏歌,歌曰:“长安女儿踏春阳,无处春阳不断肠。舞袖弓腰浑忘却,蛾眉空带九秋双。”其中双鬟者问曰:“如何是弓腰?”歌者笑曰:“汝不见我作弓腰乎?”乃反首,髻及地,腰势如规焉。士人惊惧,因叱之,忽然上屏,亦无其他。[17]

这条记载说明踏歌的表演形式上,有变化的特殊动作“弓腰”,该如何做呢?于是做出了“反首,髻及地,腰势如规焉”的动作,这是相当高难度的动作,是踏歌中难得见到的表现方式,难怪会令士人惊惧。可知,一项活动有一定的表演形式,但是人们也会从其中寻求变化,做出有创意较高难度的表演动作,这也是人们追求刺激、变化、创新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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