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繁体作“樂”,东汉许慎《说文解字》解释:“五声八音总名。”段玉裁注曰:“乐记曰: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音下曰:宫商角徵羽,声也。丝竹金石匏土革木,音也。乐之引申为哀乐之乐。”“乐者,和也。”它是内在的熏陶与感发,也就是调和性情,使人的精神保持和谐悦乐的状态,生动活泼,充满活力和创造力,进一步达到人际关系和谐以及人与整个大自然的和谐。因此,过度的不符合“和”的乐,自然会受到排斥。
西汉经学家、目录学家、文学家刘向(约前77—前6)著《列女传》,其中有《夏桀末喜》一节,写夏桀日夜寻欢作乐:“造烂漫之乐,日夜与末喜及宫女饮酒,无时休息。”[12]夏桀的享乐,《管子·轻重甲》中已有记载:“昔者桀之时,女乐三万人,端噪晨乐,闻于三衢,是无不服文绣衣裳者。”[13]说夏桀拥有女性歌舞者三万人,大清早,在都城的正南门上,就有声音聒噪;大街小巷都能听到奏乐的声音,而且这些歌舞者都穿着华丽的衣裳。“烂漫”是一个多义词,含义很丰富,这里形容夏桀过度享受歌舞。
谈论起夏桀歌舞逸乐,自然会使人联想到另一位暴君商纣。纣天资聪颖,口齿伶俐,行动敏捷,接受能力很强,而且气力过人,能徒手与猛兽格斗。他的智慧足可以拒绝臣下的谏劝,他的话语足可以掩饰自己的过错。他凭着才能在大臣面前夸耀,凭着声威到处抬高自己,认为天下所有的人都比不上他。然而他也是古代君王耽于淫乐而误国的代表,《史记·殷本纪》记载殷纣王大肆享乐曰:“好酒淫乐,嬖于妇人。爱妲己,妲己之言是从。于是使师涓作新淫声,北里之舞,靡靡之乐。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而盈钜桥之粟。益收狗马奇物,充仞宫室。益广沙丘苑台,多取野兽蜚鸟置其中。慢于鬼神。大聚乐戏于沙丘,以酒为池,悬肉为林,使男女倮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14]他嗜好喝酒,放荡作乐,宠爱女人。他特别宠爱妲己,一切都听从妲己的。他让乐师涓为他制作了新的俗乐,北里舞曲,柔弱颓靡的音乐。他加重赋税,把鹿台钱库的钱堆得满满的,把钜桥粮仓的粮食装得满满的。他多方搜集狗马和新奇的玩物,填满了宫室,又扩建沙丘的园林楼台,捕捉大量的野兽飞鸟放置在里面。他对鬼神傲慢不敬。他招来大批戏乐,聚集在沙丘,用酒当作池水,把肉悬挂起来当作树林,让男女赤身裸体,在其间追逐戏闹,饮酒寻欢,通宵达旦。司马迁历数殷纣王的罪状,其中不能原谅的就是“作新淫声,北里之舞,靡靡之乐”。“淫”是“过度”的意思。“靡靡”是萎靡不振的意思,这里指柔软的乐舞。《吕氏春秋》把它们一概称为“侈乐”:
人莫不以其生生,而不知其所以生;人莫不以其知知,而不知其所以知。知其所以知之谓知道;不知其所以知之谓弃宝。弃宝者必离其咎。世之人主,多以珠玉戈剑为宝,愈多而民愈怨,国人愈危,身愈危累,则失宝之情矣。乱世之乐与此同。为木革之声则若雷,为金石之声则若霆,为丝竹歌舞之声则若噪。以此骇心气、动耳目、摇荡生则可矣,以此为乐则不乐。故乐愈侈,而民愈郁,国愈乱,主愈卑,则亦失乐之情矣。
凡古圣王之所为贵乐者,为其乐也。夏桀、殷纣作为侈乐,大鼓、钟、磬、管、箫之音,以巨为美,以众为观;俶诡殊瑰,耳所未尝闻,目所未尝见,务以相过,不用度量。宋之衰也,作为千锺;齐之衰也,作为大吕;楚之衰也,作为巫音。侈则侈矣,自有道者观之,则失乐之情。失乐之情,其乐不乐。乐不乐者,其民必怨,其生必伤。其生之与乐也,若冰之於炎日,反以自兵。此生乎不知乐之情,而以侈为务故也。
乐之有情,譬之若肌肤形体之有情性也。有情性则必有性养矣。寒、温、劳、逸、饥、饱,此六者非适也。凡养也者,瞻非适而以之适者也。能以久处其适,则生长矣。生也者,其身固静,感而後知,或使之也。遂而不返,制乎嗜欲;制乎嗜欲无穷,则必失其天矣。且夫嗜欲无穷,则必有贪鄙悖乱之心、淫佚奸诈之事矣。故强者劫弱,众者暴寡,勇者凌怯,壮者傲幼,从此生矣。[15](www.xing528.com)
张双棣《吕氏春秋译注》做了下列翻译:人无不依赖自己的生命而生存,但是却不知道自己赖以生存的是什么。人无不依赖自己的知觉感知,但是却不知道自己赖以感知的是什么。知道自己能够感知的原因,就叫懂得了道,不知道自己能够感知的原因,就叫作弃宝。舍弃宝物的人必定遭殃。世上的君主,大多把珍珠、玉石、长戈和利剑看作是宝物。这些宝物越多,老百姓就越怨恨,国家就越危险,君主自身就越忧患,那就失掉了宝物的本来意义。动乱时代的音乐与这种情况相同。演奏木质、革质乐器的声音就像打雷,演奏铜质、石质乐器的声音就像霹雳,演奏丝竹乐器的声音、歌舞的声音就像大嚷大叫。如果用这种声音来惊心动魄、震耳欲聋、摇荡人的性灵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把这样的声音作为音乐,那就不能使人快乐了。所以音乐越是奢侈放纵,人民就越是抑郁不乐,国家就越是混乱,君主的地位就越是卑微,这样,也就失去音乐的本来意义了。古代圣人之所以重视音乐,是因为它能使人快乐。夏桀、殷纣王制作奢侈淫靡的音乐,增大鼓、钟、磬、管、箫等乐器的声响,把声音巨大当作美好,把乐器众多视为壮观;他们的音乐追求奇异和过分瑰丽,是人们的耳朵不曾听到过的,眼睛不曾看到过的;他们的音乐专意追求过分,不遵法度。宋国衰弱的时候,制作千钟乐舞;齐国衰弱的时候,制作齐钟大吕;楚国衰弱的时候,制作奇异的巫音。这些音乐,论奢侈则够奢侈的了,但从有道者的观点看来,就失去音乐的实际意义了。失掉音乐的实际意义,这种音乐就不能使人快乐。音乐不能使人快乐,他们的人民必定埋怨,他们的生命必定受到伤害。他们的生命与这种音乐的关系,就像冰雪与烈日的关系一样,反倒要自为灾害。这种现象的产生是不懂得音乐的实际意义,却专力以奢侈淫靡为务的缘故。音乐具有性情,就像人的肌肤形体具有性情一样。有性情就必然要有养护的方法。严寒、温热、劳累、安逸、饥饿、饱胀,这六种状态都不是适中的。大凡保养,就要明察那些不适于天性的东西而使之适于天性。能让他长期处在适中的环境中,就可以使生命长寿了。生命这个东西,它自身本来是静谧的,或者说是感受到外物而后才有知识,或者说是外物使它有了知识。如果随心所欲而流连忘返,就会被嗜欲所牵制;受到嗜欲牵制而又无休无止,就必定丧失天性。况且人的嗜欲是无穷无尽的,这就必定产生贪婪、卑鄙、狂悖、作乱的心理,产生淫邪、奸诈的事情。所以,强大者劫掠弱小者,人多势众者施暴于势单力寡者,勇猛者凌辱胆小者,强壮者傲视弱小者,这些现象都是被嗜欲牵制所产生的啊![16]
侈,许慎《说文解字》:一曰奢也。“奢”字为形声字,从大,从者,者亦声。“者”指“非农家庭”“城市人家”。“大者”就是“城市里的大户人家”,典型的“大者”就是皇家。“奢”与“侈”二字常连用。“侈”指“人多”,即用人多、随从多。反对奢侈也是中华文化的传统美德,夏朝的第一个统治者夏启享受乐舞的行为,被战国时期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科学家、军事家墨子(前468—前376)记了下来,由此主张“非乐”:
何以知其然也?曰:先王之书汤之《官刑》有之。曰:“其恒舞于宫,是谓巫风。其刑,君子出丝二卫,小人否似二伯黄径。”乃言曰:“呜乎!舞佯佯,黄言孔章,上帝弗常,九有以亡。上帝不顺,降之百,其家必坏丧。”察九有之所以亡者,徒从饰乐也。于《武观》曰:“启乃淫溢康乐,野于饮食,将将铭,苋磬以力,湛浊于酒,渝食于野,万舞翼翼,章闻于天,天用弗式。”故上者天鬼弗戒,下者万民弗利。是故子墨子曰:今天下士君子,请将欲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当在乐之为物,将不可不禁而止也。[17]
大意是:怎么知道是这样呢?答道:先王的书籍汤所作的《官刑》有记载,说:“常在宫中跳舞,这叫作巫风。”惩罚是:君子出两束丝,小人加倍,出两束帛。《黄径》记载说:“啊呀!洋洋而舞,乐声响亮。上天不保佑,九州将灭亡。上天不答应,降各种祸殃,他的家族必然要破亡。”考察九州所以灭亡的原因,只是因为设置乐舞啊。《武观》中说,夏启纵乐放荡,在野外大肆吃喝,《万》舞的场面十分浩大,声音传到天上,天不把它当作法式。所以在上的,天帝、鬼神不以为法式,在下的,万民没有利益。所以墨子说,现在天下的士人君子,诚心要为天下人谋利,为天下人除害,对于音乐这样的东西,是不应该不禁止的。夏启尤其喜欢乐舞的搬演,他即位十年时,舞《九韶》,为此还造出从天上取得仙乐的神话。《山海经·大荒西经》《山海经·海外西经》都记载了这个神话,启指挥演出《九韶》的场面十分壮观,说启“乘两龙,云盖三层,左手操翳,右手操环,佩玉璜”,从中可以感受得到启的愉快与陶醉。歌舞享乐,似乎出于人的天性。夏商两朝的歌舞表演如火如荼,展示了乐舞表演的进步,也说明创作新颖的乐舞以适应人的享乐,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而儒家为了反对过度享乐,将华丽的音乐与“过声”“凶声”“慢声”相提并论,并坚决反对。《周礼·春官·大司乐》:“凡建国,禁其淫声、过声、凶声、慢声。”[18]淫声,即淫邪的乐声。过声,指悲哀和欢乐失之过分的音乐。凶声,则象征亡国、杀伐等的不祥之声。慢声,指的是惰慢不恭的音乐。禁之,是因其刺激、狂放、野蛮。而周礼所倡导的,自然是不尖不利、不促不急、抑扬顿挫、和谐中节的“平和”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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