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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焦点提炼与呈现设计–微课程设计与翻转课堂教学应用成功案例

时间:2023-10-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教材或教案中给出的测量方法为:初步判断电阻阻值范围;调整万用表归零;调整万用表相应挡位;用表笔分别压紧电阻两端,稳定1~2秒钟;读出电阻值,乘以挡位系数得出电阻测量值;测量结束后拔出表笔,将选择开关置于“OFF”挡或置于交流电压最大挡位。但作为教学焦点又不符合教学焦点的定义和内涵,因为这4条注意事项分别与3个操作步骤相关。

教学焦点提炼与呈现设计–微课程设计与翻转课堂教学应用成功案例

1.教学焦点的提炼方法

第1步,对微课知识点/技能点进行分解。每一集微课只讲授一个知识点/技能点,这个知识点/技能点需要有一些相关的内容进行支撑,根据这些支撑内容的属性、内在关系、空间、类别、动作、对象的不同进行分组分解。分解后,绘制出这些二级知识点/技能点之间的逻辑关系图和接口关系。

第2步,对分解后的二级知识点/技能点进行分析,去除不重要、关联不大的二级知识点/技能点,选取核心、重要的二级知识点/技能点作为教学焦点。

第3步,将选定的教学焦点按其形成逻辑、认知逻辑重新排序,按照由浅入深、由简单到复杂的顺序进行讲授、训练。

2.案例分析

(1)课程基本情况

微课题目:使用指针式万用表测量电阻值。

这是一个以技能点为主体的微课,基本测量方法如图4-8所示。

教材或教案中给出的测量方法为:

初步判断电阻阻值范围;调整万用表归零;调整万用表相应挡位;用表笔分别压紧电阻两端,稳定1~2秒钟;读出电阻值,乘以挡位系数得出电阻测量值;测量结束后拔出表笔,将选择开关置于“OFF”挡或置于交流电压最大挡位。

测量电阻时应注意:

● 被测电阻应从电路中拆下后再测量。

● 两只表笔不要长时间碰在一起,如图4-9a所示。

● 两只手不能同时接触两根表笔的金属杆或被测电阻两根引脚,如图4-9b所示。

● 长时间不用万用表,应将表内的电池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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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8 用万用表测量电阻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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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9 两手拿表笔和电阻的图示(www.xing528.com)

(2)问题分析

在案例中给出的教材或常规授课教案中,注意事项与测试步骤分离,存在如下几个问题需要提前确定好:

1)这4条注意事项是在测试电阻操作完成后集中提出来作为注意事项提醒效果好?还是直接安插到检测的相应步骤中,作为一个具体操作内容效果好呢?这需要认真进行分析研究。

2)作为注意事项,说明这4项是非关键的教学内容。

3)是否需要讲解这4项注意事项的原理呢?

通过研究分析认为:在教师示范进行测试中,这4条注意事项教师已经很熟悉,不用提醒也没关系。但对于初学者而言,就需要引起重视。所以,这4条注意事项很重要。但作为教学焦点又不符合教学焦点的定义和内涵,因为这4条注意事项分别与3个操作步骤相关。因此,应将这4条注意事项分解到相应的操作步骤中,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进行强调提醒,这样的教学效果比起集中讲授4条注意事项要好很多。

(3)确定微课的教学焦点

第1步,对技能点进行分解,得到8项候选点:①选取电阻器;②初步判断电阻阻值范围;③调整万用表归零;④调整万用表相应挡位;⑤用表笔分别压紧电阻两端,稳定1~2秒钟;⑥读出电阻值,乘以挡位系数得出电阻测量值;⑦测量结束后拔出表笔,将选择开关置于“OFF”挡或置于交流电压最大挡位;⑧测量第二只及多只电阻的方法相同。

第2步,根据学习者的基础知识和技能情况、候选点的难度和重要性,确定了6个教学焦点,即:①调整万用表归零;②初步判断电阻值范围调整万用表相应挡位;③用表笔分别压紧电阻两端及操作要点;④读出电阻值,乘以挡位系数得出电阻测量值;⑤测试第二只及多只电阻器的方法;⑥测试结束万用表归位。

第3步,绘制教学焦点逻辑关系图,按照电阻测试技能的形成关系设计逻辑图,如图4-10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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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0 教学焦点逻辑关系图

3.教学焦点呈现方式

职业教育课程的教学焦点主要有公式及推演、定理及应用、操作方法、计算方法、分析方法、表演、演说、交流等,不同类别的教学焦点其呈现方式有所差别。通常情况下:

1)公式及推演、计算方法应采用录像方式,近镜头或特写镜头始终跟随教师书写过程,将书写在白板或黑板上的内容全部拍摄清晰,推演过程、计算过程全部展现出来。不要使用PPT把推演、计算的过程和结果一下呈现出来。因为在教师推演、计算过程中,学习者的思路也跟随教师的书写一步一步进行分析、同化、理解,在大脑中形成深刻的记忆,学习效果显著。

2)操作方法应采取录像方式,应用特写镜头将每一个操作、动作清晰拍摄好,一般不要将操作者的全身拍摄下来,只拍摄手操作、脚操作或者其他身体部位操作部分,重点展示发生动作、物体改变和参数等方面的画面。

3)在呈现定理及应用过程中,一般定理用文字呈现,其应用情况可以是文字呈现,也可以是图片、实物、视频等方式呈现。文字、图片和视频可以采用录屏方式呈现,而实物应采取录像方式呈现。与教学焦点无关的文字、图像、实物等不要呈现出来,不要将还没到使用时间的实物提前摆放在讲台上或呈现在画面中,这样会影响学习者的视觉,降低了教学焦点在视觉中的记忆度和影响力。

4)在呈现讲演、讲授等语音内容时,如果有重点内容的文字提示,应近镜头或特写镜头呈现。没有的情况下,呈现与讲演相应的图片、公式、定理等内容。一般不宜一直呈现出讲演者、教师的画面,适当出现几秒钟即可。如果讲演者、教师的肢体语言较多且明显有助于学习者理解和学习时,应出镜并拍摄完整予以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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