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小过》卦上卦是震,为雷,下卦是艮,为山,卦象为雷山小过。《小过》卦与《中孚》卦完全相反,《小过》卦中间两爻是阳爻,其余外面四爻是阴爻,阳爻不居二、五中位,阴爻过盛,阳爻刚爻失位而不中,因此称作《小过》卦。既然是六二、六五等阴爻当政,阳为大,阴为小,因此卦辞说:“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阴爻当政,只能够干好小事情,不能够干大事情。《小过》卦又像一只小鸟,中间是身体,两旁边的阴爻是翅膀,因此,卦辞又说:“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就是说,飞鸟不宜往上飞,适宜往下飞,大吉。《小过》卦的卦辞还好,爻辞却并不好,总共有三个凶爻,初六爻凶,上六爻凶,九三爻也凶,九四爻“往厉必戒”,小心谨慎,才能免除危机,近得无咎。六二爻、六五爻居于中位,也仅仅得到无咎的结果。整个六爻中间,不管是阳爻,还是阴爻,没有一爻是吉利的。从整个卦象看,如果我们将两爻看作一爻,《小过》卦实际上就是一个《坎》卦,阳爻陷入阴爻中间,有志不得伸展,处于穷困境地。
君子遵循中庸之道,处事应该得中得当,合情合理,符合礼制规定,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允许个别人不守中道,譬如大象辞所说的“君子以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对人过分恭敬,丧事过分悲伤,家用过分节俭,虽然不守中庸之道,也可以原谅其对自己过于严格的良苦用心。
原文
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2
初六,飞鸟以凶3。
六二,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4
九三,弗过防之,从5或戕之,凶。
九四,无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
六五,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6取彼在穴。
上六,弗遇过之,飞鸟离之7,凶,是谓灾眚。
译文
亨通,利于坚守正道。可以干小事情,不适宜干大事。飞鸟飞过后,留下鸣叫声,飞鸟不宜继续往上飞,适宜往下飞,寻找安栖之所,大为吉祥。
初六爻,飞鸟遭遇到了凶险。
六二爻,祖父的丧礼有过分,祖母的丧礼合乎礼制规定,臣下不能僭越君主的礼制,臣下应该严守臣子的礼节,不会有过错。
九三爻,没有过分,没有失礼,应谨防小人,如果放任小人,有可能遭到伤害,凶险。
九四爻,没有过错,没有过分,没有失礼,遇上了支持者,往前行十分危险,一定要谨慎小心,不宜行动,利于永远坚守正道。
六五爻,在我方西部上空,乌云密布,没有下雨。王公用带绳子的箭射杀在巢穴里的鸟儿。
上六爻,没有遇上支持者,阴气过盛。飞鸟撞上了罗网,凶险。这就叫灾祸。
注释
1 小过:卦名,《小过》卦中间三爻、四爻为阳爻,不中,外四爻皆为阴爻,六二爻与六五爻得中,阴爻多于阳爻,阴气过盛,阴为小,阳为大,因此说小过,即阴盛阳衰之意,阴阳不平衡。王船山《周易内传》解释符合《易》理:“二、五者,中位而为卦之主也。《小过》之卦画,阴皆据之,又得初、上二阴以为羽翼,而以三、四进退危疑之地,处阳而锢之于内,阴之逾其涯量者甚矣,故曰《小过》。乃过之为辞,非恶也,非罪也,则与《否》《剥》之消阳者异。盖阳虽势微失中,而犹处乎内,未尝如《剥》之削而孤、《否》之摈而之外也。柔得中,未尝溢也。自上覆之,自下承之,将谓护阳而保之,而势极于甚,遂轶其常度,非其罪也,故可以亨。阳在内,而阴函之,以柔道行焉,亦可以利物而不失其正。然阴之为道,柔弱曲谨,而不能胜大任,故可小而不可大。”
2 亨,利贞……大吉:亨指亨通,利贞指利于坚守正道,可小事,指可干小事,不可大事指不可干大事。因为阴爻二五得中,故可干小事,因三四两阳爻失中,故不可干大事。《小过》卦有飞鸟之象,中两阳爻为鸟身,外四阴爻为两羽翼。飞鸟遗之音,指飞鸟飞过,留下鸣叫声;不宜上,宜下,大吉,指飞鸟不宜继续向上飞,适宜向下飞,寻找安栖之所,大为吉祥。
3 飞鸟以凶:往上飞的鸟遭遇了凶险。为何初六爻辞会有凶险呢?《周易学说》引项安世说:“初、上二爻,阴过而不中,是以凶。以象观之,初、上皆当鸟翅之末,初在艮之下,当止反飞,以飞致凶;上当震之极,其飞已高,动而成离,则离于网罟。”项氏以为初六在艮之下,即下卦为艮,初六为艮之下,就卦象言该当止住不动,而初六爻为动爻,为飞鸟,故因飞而凶。李道平《周易集解纂疏》按语曰:“初在艮下当止,失位故不止而飞。宜下不宜上,故凶也。”李氏解说颇为有理。
4 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此爻解释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如王夫之《周易内传》、李鼎祚《周易集解》、黄寿祺《周易译注》、孔颖达《周易正义》、尚秉和《周易尚氏解》等等,各说皆有理。笔者认为,爻辞有祖、妣、君、臣,当与礼制密切相关。《周易学说》引马其昶曰:“遇者相亲遇,指比应爻,所谓近而相得者也。合二体而论应,二之越四应五,有过其祖、亲其妣之象。《仪礼》,祖父母不杖期,父在为母杖期,父卒为母齐哀三年,服制称情以立文。”马氏已注意到爻辞与丧礼有关。过其祖,指举行祖父的丧礼已有小过分,即丧过乎哀之意。在象上,如果三爻为父,那么四爻阳爻为祖。遇其妣,指举行祖母的丧礼合乎正道,妣指六五阴爻。马氏认为妣指母亲,即丧母。笔者认为,祖、妣相对待,应指祖父与祖母而言,黄寿祺、王夫之等多位学者亦据此说。不及其君,从另一个角度立言,如果六五为君主,那么六二作为臣下是不能僭越其礼节的,即必须严格遵守君臣之礼节;遇其臣,指应该遵守臣下的礼节,遇到了君主的臣下,相互以臣下的礼节相待。
5 从:通“纵”,指放任小人。
6 弋:音y#,用带绳子的箭射。(www.xing528.com)
7 离之:指撞上了罗网。
传
原文
彖曰:小过,小者过而亨也。过以利贞,与时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刚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有飞鸟之象焉,“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顺也1。
译文
彖辞说:《小过》卦,阴爻为柔小者,过于强盛,却能亨通。过分而能有利于坚守正道,紧跟形势一起前进。柔爻得二、五爻中位,因此干小事情吉祥。刚爻阳爻失位而没有据守中位,因此不可干大事。有飞鸟的卦象,飞鸟飞过后,留下鸣叫声,不宜继续向上飞,适宜于向下飞,寻找栖息之所,大为吉祥。向上飞逆行而向下飞则顺风啊。
注释
1 上逆:因为九三、九四刚爻失中,而六五、上六为阴爻,阴爻不能干大事,没有能力往上飞,因此说往上飞是逆势而动。下顺:往下飞即顺势而为,下卦为止,止则顺。
象曰:山上有雷,小过;君子以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1
象曰:“飞鸟以凶”,不可如何也。
“不及其君”,臣不可过也。
“从或戕之”,凶如何也。
“弗过遇之”,位不当也;“往厉必戒”,终不可长也。
“密云不雨”,已上也。
“弗遇过之”,已亢也。
大象辞说:下卦为山,上卦为雷,山上有雷,形成《小过》卦。君子从卦象中得到启示,行为过分恭敬,丧事过分哀伤,用度过分节俭。
小象辞说:飞鸟有凶险,无可奈何啊。
臣子的礼制不能僭越君主,臣子是不能够越过君主的。
放任小人,有可能遭到伤害,这样的凶险是无可奈何的。
没有过分,没有失礼,遇上了支持者,所处的地位不当啊;往前行十分危险,一定要小心谨慎,否则不会有好结果。
乌云密布,没有下雨,阴气上升而过盛。
没有遇上支持者,阴气过分强盛,阴气已达到亢极穷困的境地。
注释
1 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行为过于恭敬,丧事过于哀伤,用度过于节俭。李道平认为:“皆过所当过,而不失乎礼之本者也。”“《小过》之过,《论语》所谓‘观过斯知仁矣’之过也。”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