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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语言概述:历史悠久且与语言紧密结合的艺术表现形式

时间:2023-10-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人类迄今为止创造的全部音乐艺术表现形式中,声乐是历史最为悠久且与语言结合最为紧密的。狭义的声乐语言是指人们在声乐演唱、声乐理论研究和声乐教学实践活动中使用的语言。关于这一点,不论是以唱词语言文学样式和歌唱语音发声方式使用的歌唱语言,专门用于研究、阐述声乐理论的声乐学科专业理论语言,还是专门用于声乐演唱训练和歌唱教学理论研究的声乐教学语言,都不能例外。尽管这几类语言在概念上并不能简单地与前述

声乐语言概述:历史悠久且与语言紧密结合的艺术表现形式

声乐作为特定的音乐艺术形式,与人类语言有着特殊的关系。在人类迄今为止创造的全部音乐艺术表现形式中,声乐是历史最为悠久且与语言结合最为紧密的。从音乐史学的观点看,人类音乐的最初表现形式其实就是歌唱,而歌唱同时又是语言得以形成和确立的基础。当音乐的概念尚未形成以前,人类就已经开始使用声音来表达情感了。也就是说,人类是在真正懂得并学会运用嗓音说出自己的思想之前,就已经学会利用嗓音表达包括喜、怒、哀、乐等基本情绪在内的一般情感。作为建立于语言基础之上的思维意识的形成,必须依赖思维概念体系的建立,而只有在人类真正懂得并掌握了运用嗓音声响表达思维概念的行为方式之后,语言才得以形成。因此,也有人认为最初的音乐是一种语言,而语言则是音乐的变形,两者是很难分清的。事实上,在人类最初下意识地使用嗓音表达来自生理本能的情感情绪反应时,更可能使用的应当是音乐而不是语言。这里所说的最早的音乐,实际上就是人类采用嗓音发声的音乐艺术形式——歌唱。所以,有学者索性提出以歌唱方式出现的人类音乐的萌芽是促成人类音乐和语言发明的共同动因和核心因素。[4]

虽然同样是依赖声音作为交流思想感情、传递情感情绪信息的工具,但纯粹的语言方式因得益于相对确定的语义概念,得益于语言意义、语词意义、语法意义的共同支持,必然较纯粹的音乐有利于传递丰富而准确的语义化思维信息,更有利于交流和表达具体思想情感内容。虽然纯粹的音乐形式因受自身材料的非自然性、非语义性和非对应性特点的制约,使它乏于语义概念的信息传递功能,但却可借助音乐的模仿性、象征性、暗示性、表情性等特点。所以在表情性和形象性表达方面,音乐有更为独到的地方,较之语言能够提供更为丰富、生动的情感情绪和音响形象信息。正是因为二者在信息载体内容、性质和思维特点方面的差异,以及在思想交流和情感表达方面各有所长。所以当它们以特定的形式相互结合时便自然产生了其他音乐艺术形式难以企及的思想情感表达优势,成就了其他音乐艺术形式所不具备的独特艺术魅力。歌唱艺术是人类音乐艺术中唯一由语言和音乐直接结合和融合的听觉艺术。其中,唱词语言的介入不仅强化了声乐艺术的音乐造型功能,弥补了乐音表意的局限。使歌唱艺术拥有了远比器乐音乐更为丰富和有效的交流手段。而且得以凭借人声和音乐声响保全了音乐艺术的所有功能属性和艺术特征。使各种音乐要素交互作用所产生的音响更富于张弛变化,彰显音乐艺术的形象、表情功能优势,进而促使声乐艺术成为音乐艺术中最具表情、表意优势的艺术形式。

然而,语言对于声乐艺术的重要性并不仅仅局限于唱词语言与歌唱音乐的交互作用方面。在歌唱艺术表现中,还存在着许多具有语言符号功能和语言表意功能的类语言表情、表意艺术手段。它们时常与歌唱语言一道,在歌唱艺术活动中共同行使着思想情感表达交流的职责,并为歌唱艺术表现助力增色。另外,在现实生活中还存在着许多与声乐艺术关联的其他形式的理论、实践活动。而语言在这些活动中始终发挥着强大的思维信息传递和思想感情交流的支持作用。但由于人们在声乐艺术关联活动中,对语言的使用并不是像歌唱语言那样只是采用唱的方式,加上这类活动与声乐艺术发生联系的形式、性质、方式、途径的差异。语言使用的领域范畴、场合的不同,以及语言的目的、形式、内容的分别,决定了这类活动使用的语言及语言交流、表达规律的区别。

(一)声乐语言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声乐语言概念的形成是人们对声乐艺术实践活动中不同语言现象观察、研究、概括的结果。声乐语言的基础是日常生活语言,但在不同形式、性质、场合的声乐活动中,人们的语言方式、方法,语言交流表达的形式、内容,语言应用的领域、范畴等诸多方面尚存在着许多现实差别,所以在不同活动领域、范围内使用的声乐语言也必然会形成相应的区别。

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它同思维有密切的联系,是人类形成和表达思想的手段,也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信息载体。人们借助语言保存和传递人类文明成果。语言是人区别于其他动物的本质特征之一。声乐语言是人们在声乐艺术活动中所使用的语言的总称。声乐语言从概念上可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形式。广义的声乐语言是指人们在声乐演唱及其关联活动中所使用的各种语言,如歌唱语言、声乐理论语言、声乐教学语言等。此外,还可包括歌唱艺术表现中使用的所有具有语言符号意义的艺术传情达意手段,如音乐、表情、形体、服饰、道具、音效、投影、灯光、烟雾、视频、化妆等。狭义的声乐语言是指人们在声乐演唱、声乐理论研究和声乐教学实践活动中使用的语言。二者在概念上的区别主要在于:狭义声乐语言仅指人们从事各种声乐艺术活动时,为满足不同交流、表达需要所使用的语言;而广义声乐语言则不仅包括了狭义概念中的声乐语言。还包含了某些具有语言属性特征的音乐艺术语言和表演艺术语言。

声乐语言从性质上可以区分两大基本类型:一类为直接服务于声乐演唱艺术表现的语言,包括以唱词语言形式出现的歌唱语言,以及应用于歌唱艺术表演的音乐语言、艺术语言等;另一类为间接服务于声乐艺术的语言,包括专门用于研究、探讨、阐述声乐理论学术问题的声乐理论语言和专门用于声乐演唱教育教学实践活动的声乐教学语言。这两大类型的语言不仅各有独特的语言功能、语言习惯和语言表达规律。而且在语言的方式、方法、内容,语言交流表达的目的、意义、形式,语音物质形态和语音载体形式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差异。包括声乐语言在内的所有语言,就本身的机制来说,是社会约定俗成的音义结合的符号系统。语言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它随着社会的产生而产生,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关于这一点,不论是以唱词语言文学样式和歌唱语音发声方式使用的歌唱语言,专门用于研究、阐述声乐理论的声乐学科专业理论语言,还是专门用于声乐演唱训练和歌唱教学理论研究的声乐教学语言,都不能例外。不过,如果将语言概念向外做适当的拓展和延伸,或许还可以进一步将同样具有某些语言属性特征和符号概念意义的各种声乐艺术表现手段视作声乐语言的异化类型来加以区分和研究,如此可以得到歌唱音乐语言和歌唱舞台艺术语言等各种非常态声乐语言表达形式。尽管这几类语言在概念上并不能简单地与前述声乐语言的外部形式和内在特征直接对应或绝对等同,但它们在实践运用中的某些思想情感表达和思维信息载体功能,还是使它们获得了一些非常接近或类似于常态声乐语言的表达功能特征。比如,声乐语言中的音乐语言就不是“社会约定的音义结合的符号系统”,因为音乐中的嗓音、歌唱、乐音、声响不能实现音与义的相互对应;又如,许多舞台艺术语言尽管在特定情况下具有约定的符号意义,但却偏偏没有声音;再如,音效语言不仅以声响为载体,而且时常与特定的自然声响相互对应,由于它属于生活体验的艺术再现象征或代表着某些生活常识和经验。因而具有一定的符号约定意义。但它仍然不具备语义概念的对应性特征等。尽管这些非常态的异化声乐艺术语言在形式和内涵上都区别于自然语言,但却始终在以各自独特的艺术规律和语言功能方面发挥着与常态声乐语言相同或相似语言功能作用,在歌唱艺术表情、表意活动和思想情感的表现、演绎、交流、传递以及音乐艺术审美形象的塑造、创造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语言功能作用。

声乐语言整体而言是与日常语言联系密切但又不能简单等同的特定语言形式,它属于学科语言的概念范畴。声乐语言依据其与声乐艺术联系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不同的范畴与歌唱艺术表现直接联系的语言可以归入声乐艺术语言的概念范畴,与声乐理论研究和声乐教学训练关联的语言则应归入声乐学科专业语言的概念范畴,而所有与声乐艺术关联的语言统称为声乐语言,不能也不应当将这些概念相互混淆和等同。

(二)声乐语言的类型(www.xing528.com)

声乐语言是声乐艺术表演、理论、教学、实践活动中所使用语言的总称。它并不像人们通常理解的那样,只是以唱词文学语言样式和歌唱语音发声方式出现的歌唱语言。正如前文所说,声乐语言应当依其语言的目的、用途、形式、功能等加以区分。其中,以基本语言形式表现的声乐语言包括歌唱语言、声乐理论语言和声乐教学语言等三种主要类型,而与歌唱表演直接关联的艺术语言形式则包括歌唱音乐语言和歌唱艺术语言等主要类型。在以常态语言形式出现的声乐语言中,声乐理论语言与声乐教学语言采用的都是日常语言的音义表达方式。而歌唱语言虽然与日常语言拥有相同的语词、语法和语音规律,但采用的却是全然不同的歌唱语音发声、交流、表达方式。因此歌唱语言不仅要依循日常语言的一般语词、语法、语音规律,还应严格受到音乐艺术和舞台表演的一应规律的约束,所以歌唱语言应当归入艺术语言的范畴。歌唱音乐语言和歌唱艺术语言都不是一般语言意义上的纯粹语言,而是一些与歌唱艺术表演和歌唱思想情感交流、表达关联的艺术方式、方法和手段。它们在声乐演唱的综合艺术表现中,始终以各自独立的独特语言表达功能和表达方式发挥着歌唱艺术的表情、表意功能,因此属于与歌唱艺术直接关联的艺术语言概念范畴,是一种有别于一般语言概念的异化艺术语言。所以,对声乐语言概念的认识和理解不能简单地局限于常识认知的概念范畴,而应当将其与声乐艺术的各种语言、艺术现象,以及声乐理论、实践活动联系起来予以综合考虑。

歌唱语言,即唱词语言,从语言形式和内容上讲,应当属于文学艺术语言范畴。歌唱语言是从生活语言中分化出来的诗化语言。最早的诗词还没有从歌唱和声乐形式中分离出来时,就是歌词;而当部分唱词语言逐渐脱离了和声乐形式而演变成文学作品时,便成了诗、赋、词、曲之类的纯粹的文学语言。由于歌唱艺术是以音乐手段和演唱方式来表达、传递人对自然和生活感受的艺术,所以,歌唱与生活、歌唱语言与生活语言的联系均十分紧密。然而,作为诗化艺术语言的歌唱语言在反映生活现实时,不仅采用了文学语言的行文规范,还采用了和声乐伴音的语音歌唱表达方式,从而使得歌唱语言无论是在语言组织形式、语言情感表现、语言音韵节律,还是在语言文学特点、语言艺术风貌、语言话题内容、语言声腔格调等诸多方面,较之生活语言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歌唱语言与生活语言的区别,还在于其语音发声规律出现了诸如音乐因素变异、审美特征变异、声音品质变异、语音发声变异,以及语音流派唱法艺术、技术方法体系变异等一系列变化。所以,歌唱语言属于音乐艺术范畴的特定艺术语言形态,因其采用了歌唱表达方式而本质区别于其他类型的声乐语言。

声乐理论语言,亦即声乐学科理论语言,属于科学语言范畴,是学科理论语言的一种。声乐理论语言是构筑于声乐学科理论逻辑架构下的科学语言,拥有鲜明的声乐学科专业特点,谈论的是声乐理论、实践话题,旨在通过理论研究来揭示声乐学科的科学、艺术规律。声乐理论语言有着理论语言的主要特征和语言表述习惯,在研究和探讨声乐理论命题时通常采用书面语言和论述文体,语词、语法严谨、客观、理性。声乐理论术语的运用是声乐理论语言的又一强有力的支柱,所有术语都有声乐学科的特定理论学术含义和概念规范。此外,不同声乐理论流派学术体系在各自的科学理论逻辑架构下,形成了性格鲜明的语言风格和语言表述习惯,其理论语言和术语与声乐演唱流派艺术风格一一对应,从而确立了声乐理论学术流派的不同风格特点。而分属于不同声乐理论流派的术语和语言风格,在实际运用中不能相互混淆。由此可见,声乐理论语言与歌唱语言各有不同的表达规律,因而分属于截然不同的声乐语言概念范畴。

声乐教学语言主要适用于声乐教学实践活动,在更多场合下是指声乐技能教学训练活动中用于师生之间交流的教学语言。而声乐理论教学活动中使用的教学语言则属于声乐理论语言范畴,因而不在此列。事实上,声乐技能教学活动中必然会涉及很多声乐理论话题,因此声乐理论语言也会在声乐教学语言中大量出现,但声乐教学语言并不包含这部分语言内容,而是特指与歌唱方法、歌唱技能、歌唱技巧、演唱表现、艺术处理等教学内容关联的话题语言。声乐教学语言无论是在语言内容、语言风格、语言特色、语言表达习惯,还是在语言逻辑体系、语言目的、语言功效、语言规范等诸多方面都明显区别于生活语言、歌唱语言和声乐理论语言。声乐教学用语中除了使用一定数量的声乐理论术语外,还拥有大量的声乐教学术语。这些术语有特定的语义内涵。声乐教学语言重在对声乐教学训练效果的提升,为达到预计的教学训练目的。可以不追究语言表述的规范、精确、准确程度。声乐教学语言还大量使用各种明示、暗示、比喻、描述、形容、夸张的语言,大量使用各种有关歌唱感觉体验的描述性语言,而此语言大多为声乐理论语言所忌讳和禁止。声乐教学语言和教学术语只能在声乐演唱教学训练研究文献中有条件、有限制地使用。其中有关歌唱感觉、知觉、心理,歌唱发声生理、机制、状态和肌体操作体验方面的许多教学提示,极富主观性、特殊性和针对性,因而不能作为普遍规律予以生搬硬套。相对于声乐理论语言,声乐教学语言更为接近日常语言的言语风格和表述习惯,但却明显不同于歌唱语言的表达规律和表达习惯。

声乐语言中的另一类语言是声乐艺术语言,是与上述声乐语言类型相区别的特殊的声乐异化语言概念范畴。声乐艺术语言是声乐艺术中一切音乐艺术表现手段的统称,它们不属于一般意义上的语言概念,而是一种具有概念泛化特征的非自然语言,故又可称之为声乐语言异化形式。声乐艺术语言大体包含音乐语言、表情语言、形体语言、舞台艺术语言等若干类型。其中舞台艺术语言又包括一切与舞台艺术表演关联的艺术方法和手段,如舞台置景、服饰、道具、灯光、音效、化妆、烟雾、投影、视频、声频等综合艺术表现手段。它们都属于具有表情、表意、情感、情境、意境符号意义和语境特点的声乐艺术语言。不过,由于这些舞台艺术语言同样适用于话剧、戏曲、小品曲艺、舞剧和器乐表演,所以也可以将它们视为广义的舞台艺术语言。

音乐语言是声乐艺术中最重要的艺术语言。将音乐艺术手段作为音乐语言予以认知的观点由来已久,这是因为几乎所有音乐因素都能够与语言中的某些要素相互对应。比如,音乐中的乐音能够对应语言中的元音;而噪音则可以对应语言中的辅音;又如,音乐中的音符、动机、乐句、乐段、乐章等,也可以分别对应于语言中的字、词、句、段、章;再如,音乐中的音高、音强、速度、节奏、力度等,也可以与语言中的语音、语调、语速、语频、语气等要素相互映衬;还有,音乐运动和艺术表现的逻辑体系、音乐程式、运动规律,似乎又跟语言中的语言逻辑、语言程式、语言律动和语言表述方式等相互匹配。其中,表现最为突出的依然是由音乐音响运动与人的生命运动同构效应所决定的音乐表情性特征,及与音乐情感、音乐语境表达的相互对应关系。这一特点使音乐音响在模仿、象征、暗喻人的特定情感情绪和对应自然界自然声响的音乐表达方面具有了突出的优势,更为音乐语言对人或事物的形象勾勒和对抽象思维观念的表达提供了某些便利,使之与自然语言之间更多了一份内在的逻辑联系。另外,音乐语言还是世界上唯一能跨越民族、国家、地区、时代等要素的通用语言,可以为不同语种间的人类思想情感交流提供方便。声乐表演中的表情语言、形体语言和舞台艺术语言,都是声乐艺术的异化语言。表情语言和形体语言分别指演唱者在歌唱艺术表现中所使用的与演唱内容相关联的面部表情和形体动作,属于与声乐演唱思想情感交流相关联的体态语言范畴。舞台艺术语言则是指与声乐艺术表演关联的各种舞台艺术手段,在日趋综合化的声乐艺术表演活动中,这些舞台艺术手段早已成为了声乐艺术表现不可或缺的有效传情达意工具。这些声乐艺术语言无论是从形式还是从内容上讲,都不属于能够与自然语言对应的概念范畴。但在歌唱艺术表现中,它们或是与生活经验、常识相对应,或是与情感情绪反应相联系,或是与客观事物的形象特征相映衬,或是与感觉、知觉体验相呼应,因而大多属于代表着象征、隐喻、暗示、模仿,扣合着自然界特定事物和人的特定思想、情感,包含或隐藏着特殊语义信息和概念内涵的歌唱艺术表现手段。它们所具有的确切的、约定俗成的符号意义则为声乐艺术审美创造赋予的相应的形象特征和语言含义。比如,表情、形体语言差不多是人类在学会使用语言来交流思想情感之前便已经熟练掌握的信息传递手段,与人的喜、怒、哀、乐、忧、思、惊等情绪变化相匹配的表情和形体动作,在很多情况下就代表着十分具体和确切的情感意义内涵;又如,服饰语言在许多情况下是特定场合、场景、情境、社会背景,以及人物身份、个性性格、角色地位和处境的标志,甚至能具体地反映人物、角色、感觉、情感、情绪,表现和传达复杂的人物心理活动;再如,音效语言在很多情况下体现为对自然声响的拟音模仿,在歌剧演出中常常被用来暗喻人物角色的心情变化,如潮水、狂风、惊雷等拟音,常常预示着人物内心强烈的情感冲突或情绪波澜;还有,化妆不仅拥有与特定声乐演唱形式对应的艺术表现功效,更时常起到改变演员的外部形象,借以暗示演唱者的唱法艺术流派和演唱风格,表明演唱角色的身份、地位、年龄、性格、处境等多重作用。所有这些类语言的歌唱艺术手段,通常都会与歌唱语言、音乐语言、唱词内容、戏剧脚本一道,共同承担着歌唱寓意和情感信息交流表达的重任。

声乐语言种类的复杂性与声乐活动的多样性始终紧紧维系在一起。不同形式、性质、功用的声乐语言具有截然不同的语言特征、表达习惯和语言功效,绝对不能在实践中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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