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如何,有了感觉材料,对罗素来说也就有了直接认识。金岳霖所正确地指出的罗素一生想要建立的认识论演绎系统,就有了出发的前提。至于演绎的工具,就是罗素准备了十余年之久的以数理逻辑为主要形式的形式逻辑。为了更完备地建立这座认识论演绎系统的大厦,罗素勇敢地放弃了具体的“推论”,开始了他的“逻辑构造”。至于金先生对“逻辑构造论”的批判,也不乏认真的分析。
1912年至1914年间的罗素,尚且基本承认“因果”性,还想把人类的知识大厦给“推论”出来。按照罗素的逻辑原子主义,一个原子命题就对应于一个原子事实。如果我们根据感觉材料构成了关于事物的名称、性质和关系,再加上逻辑联结词,我们就可以得到原子命题。用这种原子命题作为对于事物的假想性的知识进行推论,如果能够在实际中证实,这就是我们所要得到的知识。具体来说,原子命题如果符合原子事实,命题为“真”;如果不符合,命题为“假”。对此,金先生认为:“罗素的真假学说变动不大,他一直是坚持符合说的。单就这一点说,他好像无可指责。他既批判了杜威和其他实用主义者的有用说或有效说,也批判了英国黑格尔派的一贯说;这些也似乎是正确的。”[67]但是,金先生为什么还要用整整一章的篇幅来论证罗素由感觉材料的直接认识推论不出客观事物的间接知识呢? 问题依然是罗素“割裂”了感觉材料和客观物质事物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如果原子命题不是从客观物质事物那里反映到大脑里来的,而是由所谓的感觉材料堆砌的,这就是本末倒置了。结果就是:“事实其实成为命题的反映,事实的分类反映了命题的分类。”[68]一旦罗素推论出了他的间接知识,按金先生所说,这是罗素偷用了“常识”,因为按照罗素的理论,他是不可能推论出来的。因为:第一,罗素把感觉和错觉、梦觉、幻觉搞到了一起,按他的理论无法分辨清楚;第二,罗素的感觉是和社会实践脱离的;第三,罗素不承认“蓝本因”,也就把感觉材料封闭起来了;第四,如果感觉材料只存在于人的生理的感觉神经中,按罗素的说法,它就是“私有的”,私有的感觉材料怎么可以推论出公共的客观知识呢? 而如果不是客观公共性的知识,怎么可以进行理解和沟通呢?
1914年以后,由于罗素已经不再乐意承认“因果律”,认识主体和客观事物之间的“门”拆了,“桥”断了。这样,罗素就更推论不出间接知识了。即使在罗素承认因果性的情况下,由于他承认的不是“蓝本因”,他的感觉材料不是“正确的感觉映象”,而是一大堆乱七八糟的感觉材料,虽然罗素从感觉出发来构建认识论系统的出发点并没有错,“门”和“桥”似乎也有,可他是“门虽设而常关,桥虽有而常断”,所以推论不出。
罗素的认识论哲学有两个基本要素:一是逻辑。可逻辑是有着必然性的空架子,并没有客观事物的内容。二是感觉材料。感觉材料没有必然性,但它有实际的内容。按金的说法,罗素的感觉材料可说是唯物主义者所说的“实际”,罗素的逻辑可说是唯物主义者的“理论”。如果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就应该可以通过感性认识而达到理性认识。但在罗素那里,“理论有必然性,可是没有具体的实际内容;实际有具体的内容,可是没有必然性”[69]。罗素“割裂”理论和实际的关系,无法搞出自己梦寐以求的认识论演绎系统。“如果这个演绎系统搞了出来的话,感觉或感觉材料就它本身说虽然没有必然性,然而把感觉或感觉材料组织了进去的演绎系统有必然性;形式逻辑作为形式逻辑仍然没有内容,然而用形式逻辑把感觉或感觉材料组织了进去的演绎系统有内容。”[70]“割裂”理论和实际使他失去了好机会,罗素一手拿了“奥卡姆剃刀”,要剃掉非必需的“实体”;一手拿了构造论,要把自己的认识论演绎系统“构造”出来。据说罗素搞出了二十多个“构造”,可结果在金看来仍然没有搞出他的“系统”。事实上,罗素确实没有搞出一个如此森然有序的“演绎系统”,于是不得不在《人类的知识》一书的最后,得出了令人沮丧的结论:“全部人类知识都是不确定的、不精确的和不全面的。”[71]
但是,这是否就意味着罗素的“逻辑构造”法就是“瞎子点灯白费蜡”呢?为此,我们应该看看罗素究竟怎样构造和构造出了什么。金先生在《罗素哲学》中提及的罗素的“构造”有四个:“公共空间”的构造,“事物”的构造,心灵的构造,物质的构造。所谓“逻辑构造”,在罗素哲学中是一个很大很重要的概念。它既是罗素知识论的基础,又是罗素认识论的方法。作为知识论的基础,其意义在于,通过“逻辑构造”,各门科学知识都可以还原为符合罗素“亲知原则”的感觉材料性的原始观念。作为认识论的方法,通过“逻辑构造”,我们可以把各门科学知识尽可能地简化,并在此基础上构筑认识论演绎系统。就名词或类称来说,“构造”相当于“定义”。对此,金先生认为,罗素的逻辑构造“没有什么毛病”[72]。有毛病的是“论”。在金看来,如果把逻辑构造的方法泛化并从而形成某种不同于唯物主义的哲学,这就是唯心主义的结论。所以,金先生“要批判的是罗素的构造论”[73],而不是“逻辑构造”。(www.xing528.com)
罗素的“构造”也叫“结构”,实际上是把一个名词“动词”化的结果。在《人类的知识》中罗素就只讲“结构”而不说“构造”。作为知识论基础的“构造”,在《人类的知识》一书中,罗素称之为“最小量用语”。对罗素来讲,最重要的“构造”大概要数他从皮亚诺那里学到的对于数学的构造。这个构造把所有算术还原为三个原始概念:0,数,后继。这三个概念是算术这门学科的“最小量用语”。所谓最小量用语,就是不能定义然而却具有自明性的概念。有了这些概念,我们可以“约定”出这门学科的基本命题。有了这些命题,如果不嫌麻烦,我们不需要任何定义就能推导出这门科学的所有知识。之所以需要定义,仅仅是因为从技术上来讲,我们不想把“式子”或“命题”写得太长。罗素在晚年《我的哲学的发展》中,仍然津津乐道地讲皮亚诺技术对他的影响,具体说来就是指,正是这种方法不仅使他“构造”了三大册的数理逻辑领域的拓荒性巨著《数学原理》,而且在他的认识论演绎系统中起着基础性的举足轻重的作用。运用这个技术,“正式的天文学就只需要两个专有名称,‘太阳’和(例如)‘天狼星’”。有了这两个天体做坐标,再加上一个“大座钟”的概念,“举例说,我们就可以把‘月亮’定义为‘在某某日期具有某某坐标的天体’”[74]。利用这个技术,我们也能把地理学的“最小量用语”缩为三个:格林威治,北极,在西边。利用这三个专有名称,我们就可以把地球上所有的地方标识出来。如此等等。罗素的二十多个“结构”大体上就是这样“构造”出来的。
在罗素看来,知识的基本形态是“符号”或“语词”,它们像建筑物的“砖”。这种“砖”又可以分为三类:一是事物名词,二是表示性质或关系的词,三是逻辑用词。各门经验科学的“最小量用语”就是压缩到极限的前两类词。为了把任一门学科的此类“用语”压缩到“最小”,罗素运用他喜欢的“奥卡姆剃刀”。而一旦得到某一学科的“最小量用语”,我们就可以运用第三类的逻辑用词把这门科学的所有知识全部演绎出来。罗素认为,在所有的科学中,物理学是基础性学科。物理学作为一门实验科学,它“所用的每个非数学名词都是从我们的感觉经验中得来的”[75]。连物理学的构造都行得通,任何学科的知识都可以照此办理。一旦我们把各门经验科学都用这方法进行还原,得到一组组为我们的感觉经验所“亲知”的概念名词,我们的知识大厦就好像有了建筑物的“框架结构”,有了框架结构,剩下来的事就是“填充、装修”这些简单劳动了。一旦我们能够把它们如此这般地“构造”起来,我们就有了自己的知识大厦。
金先生不反对罗素的这种“逻辑构造”,他说:“关于构造论,我们曾经指出,作为工具或方法,构造似乎是无可批判的。在数学方面,在数理逻辑方面,它可能是很好的工具。”[76]金之所以要批判罗素的“逻辑构造论”,有两个原因:(1)如果是数学和逻辑那样的学科,由于不涉及或不直接涉及“物质”的存在性问题,当然是越简单越好;如果涉及经验科学,还想拿着“奥卡姆剃刀”乱“剃”一气,在金看来,这就是把这门科学的“物质”性实体剃掉了。金说:“名义上罗素保存了许多东西,事实上要紧的东西都剃掉了。实体或事物的体就是一个例子。”[77](2)剃掉了“事物的体”,所剩下的当然就成了一种“结构”或叫“构造”,问题是,难道世界是“构造”性的? 这一点,金先生确实抓住了罗素的要害。因为在罗素看来,世界是不是一种“结构”是另一回事儿,可我们的“知识”大厦确实就是一种结构。在《人类的知识——其范围与限度》中,罗素在《科学概念》部分辟三章专门讲《最小量用语》《结构》及其关系,讲的都是“构造”和如何构造。
罗素认为,我们追求确定的知识,但那是个无限的过程。在相对于某一个时代的认识者来讲,我们只能遵循“相对简单”原则。在罗素看来,无须假定一种关于这个世界的某种绝对简单的东西的存在,比如说“心”或“物”。我们认识事物事实上也并不以认识整体真理为前提。只要我们的命题和存在着的事物是“符合”的,这命题就可以是“真理”,不必把它放在某种永远把握不住的整体中才是真理。所以,当我们认识比如一座大楼时,我们了解到它的“结构”和“材料”也就够了。至于每一块“砖”的化学元素是什么,如果承认了我们认识的有限性,它至少并非最重要的。他举例说,以前我们只知道“铜”是有色金属,后来我们知道它是一种化学元素,现在,我们进一步理解了原子的结构,可以说得更精确:“铜”是“原子序号为29 的元素”。循着这种思路,可“把我们不知道是复合结构的东西定义为‘相对简单’的东西。如果以后发现了复合结构,通过应用‘相对简单’这个概念得到的结果将仍然是正确的,只要我们不对绝对简单做出任何肯定”[78]。于此,罗素能够正确地指出,任一门经验科学,发展得越充分,关于这门学科的知识性“结构”就会越简单。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