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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道与理的关系及其影响

时间:2023-10-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人原来其实不讲主义,只讲道理。“道”是道家的“道”,“理”是理学的“理”。可正像哲学家自己也明白的那样,真理和上帝、天道一样是从不现身的,现身的是生活中的道理,道理不是真理,而是一种在“做事”的过程中体现出来的“真理”。中国人不善于讲逻辑性的“理”,但他们更加重视“道理”和“情理”。当宋明理学把“道”纳入到它的“理”中之时,道的实践性减弱了,而它的说理性加强了。

中国人:道与理的关系及其影响

中国人原来其实不讲主义,只讲道理。“道”是道家的“道”,“理”是理学的“理”。“道”的原始意思当然是“路”,所以直到戴震的时代,仍然把“道”解释为“道犹行也”(《孟子字义疏证》)。“理”的原始意义是“纹路子”或者说是“文路子”,为了区别于动态的“道”,“理”变成了一个空间性的逻辑架构,成了一个可以让人看让人说的词。路是让人走的,理是让人说的。“走”是一个动词,“说”也是一个动词,可这两个“动词”的意义完全不同。动嘴和动手的区别就是“劳心”和“劳力”的区别,儒家认同了“劳心者”的社会职业,道家却认同“劳力者”,虽说道家人物特别是后世有名气的道家人物其实也都不是劳力者。然而《论语》和《庄子》中的道家人物可都是自食其力的劳动者,而孔子对樊迟的“问稼”“问圃”却是不屑一顾的。隐士们都是面对与生命相关的“物”进行科学技术性的探索(《庄子》中的灌园丈人等可能有所例外),从而扩展人类获取生活资料的领域,而儒家总是在固定性、有限性的圈子中考虑分配问题。用当代经济学的术语说,道家想的是怎样才能降低一点恩格尔系数,至少不再自己提高恩格尔系数;而儒家总是想缩小基尼系数

哲学家总是满足于说清一个“理”,并自谓其终生的职志就是追求真理,就其职业性意义来讲,这并没有错。可正像哲学家自己也明白的那样,真理和上帝、天道一样是从不现身的,现身的是生活中的道理,道理不是真理,而是一种在“做事”的过程中体现出来的“真理”。社会生活连法律都可以不认,否则就不会有那么多的社会犯罪了。社会生活更不会认为它有必要服从儒家的什么伦理规范,否则就不会总是有好人也有坏人,有好事也有坏事了。想减少坏人坏事的儒者是理性的,想消灭坏人坏事的儒者是迂腐的。因为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一天一个坏人一点坏事都没有了,社会生活其实会变得非常的无聊,没有意思。社会生活只认那些有价值的东西。有价值的东西就是大家都争着抢着想要却又很难得到的东西,除了有形的健康、权势、金钱和美女,还有无形的爱情亲情友谊、勇气、真诚、荣誉、慷慨、美善、价值、意义、智慧、权力和成功等等。

“道”和“理”不同,它不但追求知识,更努力创造智慧性的成功,也就是把有价值的东西变为某种现实的可以满足需要的东西。《老子》所讲“柔弱胜刚强”(第36 章)的“胜”字正表现出一种实践性品格,从而和后世的理学区别开来。对于哲学家来讲,他当然就是从文化发展中所遇到的重大问题出发,进行文化的重新组合和设计。这虽然也是一种“做”,而且不可不说是非常重要的“做”,可哲学往往容易自我膨胀,认为他是在做一件最为重要的事情,而实际上只是说了一些大话。其实,学到深处,皆为哲学。每一个学科,当它对自己的学科基础进行追问时,它就是在“做”着和哲学完全一样的事情。哲学并没有什么特权,也不是可以号称为某种大综合的学问,而只是就文化发展中所遇到的不得不思考的问题进行思考,并努力从中找到一种智慧性的理性解决。智慧不是知识。且不说自然科学的知识,科学家其实并不满足于他发现的新知识,而是也对自己的新知进行反问、反思的,于是,就有所谓科学主义人文主义两种对立的哲学。人文主义的哲学思考也绝不限于哲学家,经济学家、法学家、政治学家干的其实也是同一件事。当他们走到自己学科的前沿时,他们就进入了哲学的领地。所以哲学并不是独立自足的,哲学家也没有自己的独特领地。正是这种没有自己独特领地的处境才使得哲学越琢磨越不清楚,而如果你离开哲学,和它保持一段距离,换个角度来看,有时候反倒会相对清楚一些。(www.xing528.com)

哲学家的处境可以这样来思考:他们在一无所有的地方进行着智慧性的创造。在西方文化中,创造是上帝的特权,人的创造是对上帝创造的模仿,所以有“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的说法。但中国文化没有那样一个上帝,它不是一神论的,而是泛神论的。在科学昌明的当代,我们如果能够利用科学为泛神论“脱魅”,我们似乎就不再需要一个典型的西方意义上的上帝(至少我们不能再期盼中世纪式的教会组织)。因为,上帝的事上帝做,人的事情人来做。上帝是人的界限,也是自然的界限,自然如此这般的存在而不是非如此的存在,构成了人类创造的界限,而上帝因此同时又是自然的界限。不仅哲学家管不了上帝的事,科学家其实也管不了上帝的事。人只能在大自然所提供的限定性知识中进行创造,而为什么大自然是这样地限定着我们而不是用另外的方式更加有趣或者更加无聊地限定着我们,那就是只有上帝才能知道的事情。我们是人,人不能冒充上帝,冒充上帝是最大的罪过,就好像“犯上作乱”是中国人最大的罪过一样。

中国人不善于讲逻辑性的“理”,但他们更加重视“道理”和“情理”。庄子认为:“道有情有信。”(《庄子·大宗师》)因为道有信,所以我们只能信仰它,而不能认识和描述它;因为道有情,所以我们又能体验它、感悟它。这就是中国人的本体之根。当宋明理学把“道”纳入到它的“理”中之时,道的实践性减弱了,而它的说理性加强了。就哲学意义而言,这是一个进步。正像冯友兰所说的那样,“接着讲”也好,照着说也罢,因为我们面对着不同的时代问题,我们不得不“接着讲”,而没有办法照着说。照着说就是把古书抄一遍,可那不是学问,而是三流的书法家才愿意做的事情,那里,他是在追求艺术,而不是追求哲学的真理。在现实和社会生活之中,或者勉强地说,在胡塞尔式的“生活世界”当中,生活根本不理哲学家的事。生活不和哲学家说事儿,这就造成了哲学家们的“大而无用”之感,可感慨甚至感叹又有什么用呢? 如果哲学家想要有用,无非有两条路:一是和实际的生活结合起来,把自以为是的真理放到社会生活中试一试,看看它是否有用,有用的就是把想要的“做”成了真理。虽说有用的不一定都是真理,可真理一定是要有用的,要有用,就一定得进入实际。二是面对整个文化进行哲学的创造,以便获得智慧。智慧是相对于面对的紧迫问题而言的。虽说在不同的哲学家那里,他们的紧迫问题总是不一样,但如果他真诚地面对了文化所面临的问题,而且能够自圆其说,他就可能通过写作性的“做”找到一些真理。虽然这么一点真理也算不了什么,可它毕竟还是能够解释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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