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原人》的“觉解”“心性”两章,可以说是境界说的“境界发生学”。为了更进一步理解境界说在生活意义上的扩张性阐释——附进价值、意义的阐释——是成立的,让我们用最简洁的方法,把觉、解、心、性四个概念重新展开。这个展开过程也就是境界发生的过程。
人的境界是怎样发生的呢? 境界的基础条件是认知,即了解;了解是人生境界发生的首要的、必要的条件,但还不是充分条件,一个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的人,当然也谈不上有什么境界。[24]了解或认知,依靠名言和概念,没有概念的认识和了解是盲目的,他的认识也只是混沌一片。但是,作为人生境界的认知还不能仅凭概念,仅凭概念的认识只是名言,是空的。虽然作为知识的概念并不空,但这种知识仅仅是作为工具的知识,和人生境界无关。要想“转识成智”,把工具性的知识转化为支撑人生境界的智慧,就必须有经验、有感性、有知觉、有亲知甚至有情义。
一个人可以有纯粹的“解”,作为工具性的认知了解,它和其他工具一样。只有当你从事某种活动时,你才需要某种相应的工具;只有当你从事特定的活动时,你才需要特定的知识。这特定的知识在此时被你做的事、你从事的活动所激活,只有这种在活动、做事时被激活的知识,才是冯友兰所说的“解”。你可能还有许多别的知识,但它们都像搁置不用的工具一样,是闲置的知识。用电脑来比喻,你的诸多知识平时都储存在硬盘上,在记忆库中,只有当你点击键盘、鼠标,把某软件某文件调进内存时,它们才被CPU 的运算所激活,这激活的部分才是冯友兰所说的“解”。一句话,“解”关乎知识,但只是被做事时的各种活动激活了的使用着的知识。所以,它指导着活动却也顺应着活动,它是大脑和肢体之间的信息互动,不能分离开来。
产生意义并总括构成境界的核心概念是“觉”。觉是一种心理状态。人可以有目的地做各种各样的事,但仅仅这样盲目机械地做事,这活动对人就构不成有意义的活动。它可以是人的活动,但由于没有目的,它不是有意义的活动。要想使自己的活动成为有意义的活动,就要觉解自己的活动。了解自己在做,做什么,并自觉自己正在做。“正是这种觉解,使他正在做的对于他有了意义。他做各种事,有各种意义,各种意义合成一个整体,就构成他的人生境界。”[25]有人认为,境界是主观的,这并不错,因为境界首先是一种自觉的心理状态。但是,境界也并不全是主观静止的状态,因为冯友兰所说的自觉并不是道、佛两家的“静观”,不是打坐参禅,而是在人伦日用的活动中,心灵对自己活动的知觉灵明状态,是动的自觉、活的自觉[26],不是静的自觉、死的自觉。觉,是万妙之源,由觉产生了意义,由意义的整体产生了境界,产生了一个人所能有的最高境界。这就是说,当一个人从事某种活动做某件事时,活动虽还是该活动,事还是那件事,但怎样看这活动、这件事却是因人而异的。
觉作为“意义”、价值的承担者,它是纯粹地属人的,无法比拟出来。我们常将大脑比作司令部、指挥所,但那是“解”的过程,而不是“觉”。那么,觉是什么呢? 它似乎确实是不可说的。它是灵魂? 它是真我? 可所谓灵魂、真我又是什么呢? 仍然是不可说的,是神秘的。这正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最特异处,既不是生理的,也不是心理的,只能是哲学的或宗教的。宗教说它是灵魂,哲学说它是真我,冯友兰说:这就叫作“觉”。究竟这所说都是什么意思? 按冯友兰的说法,就是“烘云托月”,只说它不是什么,然后由你想象它是什么。想象不出来则已,想象出来仍然不可说。这就是神秘。这“觉”的神秘导致了意义的神秘、境界的神秘。这所谓“神秘”就是不可思不可议,只可感觉到它。不可思不可议还要通过思议得之,但要用语言、文字表达时,这思这议都是负的否定的思和议,随说随扫,通过说它不是什么来反衬出它是什么。这种感觉这种经验,冯先生叫它“纯粹经验”。纯粹经验即不可用概念表达的经验。进入天地境界的人自同于大全,就像上帝一样,但他的境界不可说,他的经验不能用概念表达,这就是所谓纯粹经验、神秘经验。或者更通俗地说它是感性、理性之外的灵性吧!(www.xing528.com)
在功利境界和道德境界的意义上,冯友兰的“觉”类似于弗洛伊德的“超我”。超我是理想化了的“我”,由外在的规范内化而成,指导并规范着自我的各种行为。但严格说来,超我在冯友兰这里仍然属于“解”的范畴。这时的“觉”只是个朱子的“常醒醒”,即不断地提醒自己保持诚敬的心理状态。规范是客观外在的“理”,是不可能触犯的,也是不应该违犯的。因为理是标准,是“当然之则”。就这个意义上,“觉”不仅不是“超我”,而且正是那个时常警示提醒或激活“超我”的神秘者,是一个精灵般的存在,即所谓“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孟子·尽心下》)。
不管是解还是觉或者统而言之觉解,都是功能性的。“人之所以能有觉解,因为人是有心底。人有心,人的心的要素,用中国哲学家向来用的话说,是‘知觉灵明’。宇宙间有了人,有了人的心,即如于黑暗中有了灯。”[27]冯友兰的人心之灯照亮人,照亮社会,照亮宇宙,这个照亮也可作两解:一是知识的照亮,一是意义的照亮。以知识照亮的是科学,以意义照亮的是哲学。哲学作为提升人的精神境界之学,就是要点亮每个人心中的意义之灯,使其过一种有意义的人生。
人作为动物大类之中特异的一类,他当然拥有动物的所有特性,这种特性在冯友兰这里不叫“人之性”,而称作“人所有之性”。人所有的生物性,即“人所有之性”,道家谓之“性”,而儒家谓之“才”。在冯友兰及宋明理学家看来,人所特有的“性”是“逻辑上的性”,这种人之所以为人的特性,就是内在的慧果。基督教说这已是犯了上帝的禁令,每个人生下来即是待罪之身。中国人持自然而然的宇宙观[28]和人生观,没有犯罪赎罪的问题,是天生自足的。但是自足的人并不是完满理想的人,人要臻于至善,达到完美理想的人格,就要“穷理”。穷理不是欧美式的外在的知识追逐,尽性也不完全是马斯洛式的自我实现。境界的实现不包括功利的获得,而是一个人格的自我完善过程。境界的提升就是人格的自我完善,就是在日用伦常的活动中体验和领悟人之所以为人的理。理是外在本有的,“理世界无所靠而自有”[29],说理是外在的自有的,并不是说人本身不具备理,性即是内在的理,所谓“性即理也”。用冯友兰的哲学话语说,理是共相,性是殊相。理在事先,理是先验的[30];性是人生来具备的理,尽其性即是穷其理。康德从科学知识上讲的“先验理性”与这里的“性即理”不同,性理是获得知识之后人伦日用中的某种东西。从人生意义上说,就是人在人伦日用的活动中觉解到理,实现理之在人者的性,做一个人之所以为人所“应该”的合于理之标准的人。做到了这一点,并不是达到了一个什么外在的目的,而只是“成就一个是”。成就一个是,在理世界中说,就是在真际中成就一个真命题。成就一个“是”的真命题就是做成一个人,用日常语言表达就是说某某是个人。“做人”,做到让人说起来是个人,是中国人终生的追求,做到这一步,就是达到了人之标准。一切都是自因自果,和知识名利的外在追逐无关。
人通过自己的知觉灵明,不断地做一些人伦日用平常的事,在做事时怀着一颗诚敬的心,一个纯然地为他人、为社会、与天地参的“善”的动机,这就会成就一个达到理想标准的人。不计做之成败,不论事之大小,只要做事时持有这种善的动机,就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就是实现了人之所以为人者。如此这般地生活,这整个的人生过程就是一个境界不断发生、不断提升的生命历程。按照这样的要求做人就是有意义的人生,就是有价值的生存,就是把一个生命转化为一个“人”,就是成就一个“是”。而这又是人人都能做得到的。[31]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