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率地说,境界说就是通过“精神的创造”去构建理念的没有神的“神学”,从而使人们过上有目的的生活。中国人的这种“神学”,作为满足人的生命意义和生活意义的学说,它不仅是观念的,更是落实到人伦日用的。在人伦日用的做事过程中,修养一种融入整体的道德理性,以他人、以社会为目标,就会获得人生意义。这是境界说的核心。
艾耶尔在谈到生活意义时,引进了“规范”、“选择”、规范的“可接受的程度”等概念,这当然是当代西方人在强调人的主动性,强调社会的政治、法律乃至伦理规范的可选择性,强调人对规范是否接受和在多大程度何种意义上接受的选择权利。[18]可是接着宋明道学讲的冯友兰与此不同,他要和“旧邦”的文化传统保持“同一性”,并把这种逻辑周延的境界说凝练为一种哲学,一种支撑灾难深重的民族自信心的哲学。[19]事实上,少说有三千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正是通过在具体的生活过程中不断提升自己精神境界的方式,来满足自己对人生意义的追求和终极关怀的,所以,冯友兰才提出他的“以哲学代宗教”说[20]。
冯友兰的境界说之所以具有某种“神秘性”[21],正是因为这种哲学所要回答的人生意义问题本身的不可思议性,亦即人生的无目的无意义性。一种试图取代宗教的哲学——至少,冯友兰是这样努力这样期望的——如果没有神秘性,那倒成了怪事。这种境界不承诺神性的生命目标,却又要满足人的终极关怀,于是,只有为生活附加许多神秘的色彩,以便使人的道德生活获得永恒的绝对的意义。(www.xing528.com)
在冯友兰看来,境界有高低,有久暂。所谓“有高低”,是因为它由低到高,排出了一个序列,即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所谓“有久暂”,是说每个人的境界总是一时高一时低地在变化,即“回也三月不违仁”之类。凭什么来估价境界的高低呢? 一般说来,就是“觉解”的多少。觉解多者境界高,觉解少者境界低。觉解什么呢? 觉解人之所以为人的“性”,“性即理”,“天理”,理的内涵是什么? 这是容易产生歧义的一个问题。一般说来,理即是《新理学》中所论证了的和气、道体、大全一起构成“四大支柱”的那个理。按冯友兰的说法,它是个逻辑空架子、套子、形式,也就是说,理是不含价值判断的,即价值中立。至少,它似乎“应该”是这样。根据这个结论看《新原人》,就会发现《新原人》中的“理”,已不纯粹是《新理学》中的那个“理”,因为它渗进了诸多的道德价值判断。于是有人认为,冯友兰的“人生哲学中存在着价值中立与价值判断的矛盾”[22]。其实,如果按布德所说,“中国文化的精神基础是伦理(特别是儒家伦理),不是宗教”,那么,冯友兰的哲学也就是把传统“伦理”哲学化。伦理问题的核心是道德,道德一定是一种价值。这样,所谓“价值中立和价值判断的矛盾”,也就成了手段(逻辑)和目的(道德)的矛盾、形式和内容的矛盾。这似乎是一个走不出来的怪圈,只要谁还想把道德问题哲学化,且又像冯友兰和金岳霖那样,认定“逻辑是哲学的本质”,他实际上就是把“价值问题逻辑化”,这是不可能的。冯友兰既然这么做了,那矛盾就是不可避免的。某种意义上说,这哪里是“矛盾”,简直是宿命,中国哲学的宿命。了解这一点是理解境界说的关键。
容易让人产生误解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解”所指向的内容,冯友兰的论证过程很容易让人把“解”理解为一般意义上的知识。实际上,认知只是“解”的基础。认知在这里既包括价值中立的工具性科学知识,也包括“理”所必然内含的道德价值知识,这两种知识在道德行为中是不可分的。在冯友兰看来,“境界都是就行为说”[23]。所以,凡发生境界提升问题的行为便必然既含道德价值,又含工具性知识。境界性行为,不仅能满足我们的生活意义,也让我们在生活意义中获得生命意义。它处在不断产生、提升,又不断湮灭、跌落之中。在境界化的生活中,我们在瞬间看到永恒,在有限的生命活动中体验到那神秘的无限性。这就是宗教性的哲学境界,也就是冯友兰的境界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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