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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载体:咸阳原及周陵的考述

时间:2023-10-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咸阳原与位于原上的周文王陵、武王陵以及西汉诸陵,以其在中国历史上的特殊地位和作用,成为中华文明的重要载体之一。本文拟对咸阳原与周陵的关系作一考述,希望这一考述能对弘扬民族文化传统有所裨益。(一)咸阳原的来历与变迁咸阳原在咸阳市区北部,是关中中部渭北黄土台原的南缘,背泾面渭,东端被泾、渭汇流切断,形成三角形原面。

重要载体:咸阳原及周陵的考述

咸阳原与位于原上的周文王陵、武王陵以及西汉诸陵,以其在中国历史上的特殊地位和作用,成为中华文明的重要载体之一。它在留给我们优美的自然和人文景观的同时,也留下了历代聚讼纷纭的考证。本文拟对咸阳原与周陵的关系作一考述,希望这一考述能对弘扬民族文化传统有所裨益。

(一)咸阳原的来历与变迁

咸阳原在咸阳市区北部,是关中中部渭北黄土台原的南缘,背泾面渭,东端被泾、渭汇流切断,形成三角形原面。其规模(在今咸阳市区内的)东西长32.7千米,南北宽13.5千米,最窄处仅有1.5千米。总面积约350平方千米。

最早记载这块地方的典籍是《尚书·禹贡》。书中说渭水在此地“东会于沣,又东北至于泾”。这里有宜于农耕的上等土壤,但由于生产力落后,效益不高,赋税也很低。得天独厚的自然恩赐,使得这里成为华夏民族农耕文化的策源地。商代,这块地方就有了自己的名字,叫毕和程。

◆毕原

毕是自然地理实体的名称,指水旁的崖岸。《尔雅·释地》说“大野曰平,广平曰原”。毕原是指水旁岸上的大片平地:咸阳原不管是南面临渭部分,抑或北面临泾部分,都有高达数米、数十米的黄土断崖,与毕原所要求的地貌特征完全相符,说明它是以自然地貌得名的黄土原。此外,毕不仅是一个地体名称,也是一个天体名称。我国古代二十八星宿中的毕宿,是一个由8颗怪星组成的星组。它的形状很像泾、渭二水汇流及夹于两水之间的毕原。中国古代的许多天体名称和地名有着互对关系:即有些星宿或天域以地名命名,也有些地貌或地域以天名命名。同名之间,存在着某些必要的联系,如方位的联系、形状的联系及象征的联系等。毕宿是以形状与毕原相似而取名的。除此之外,它们之间还有比形状更深刻的功能上的联系。古人赋予毕宿以主伐的功能。这种功能,也是源于毕原的。毕原东端的渭水,由于沣、泾二水的注入,流量加大,流速加快,顺流直下,可直入黄河抵达中原。从军事地理上说,是一个进可速取、退可固守的战略要地。商代后期,以这里为居邑的周王季历、文王、武王,经过长期准备,一举消灭了殷纣王的野蛮统治,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统治时间最长的周王朝。战国时期,秦人也踏着当年周人足迹,在这里建立都城,经过孝、惠、武、昭、文、庄、始皇七代人的努力,终于结束了长达四五百年的分裂战乱局面,实现了国家的统一。作为两次社会大变革成功的地理因素,毕原是功不可没的。

毕原与毕宿的功能联系,还出现在汉唐人对《史记·周本纪》中武王伐纣前“上祭于毕”的注释中:一说“毕,文王墓地名”;另一说“毕,天星名。毕星主兵,故师出而祭毕星也”。从表面上看,两个解释是风马牛不相及的,如果从源头考查,乃是对毕原和毕星内在联系的深刻揭示。

毕原在中国历史的长河中,曾有过两次大的延伸:一次是随着它的主人向渭水以南纵向延伸;一次是随着自己的脉络向西横向延伸。

西周初,武王将他的弟弟姬高封于毕,称毕公。康王时,毕公曾奉命制定对丰京加强管理的法规——《丰刑》(在此之前,主管京都的丰侯因沉湎于酒色而被黜)。由此可见,毕公管辖的地方,在周康王时已经扩大到丰京周围,“毕”地的涵盖,也自然会随之伸展到渭河以南。魏晋时,毕原被扩大到今武功、扶风等县的原面,并依其走向特征,又名毕陌。晋人潘岳所著的《关中记》说:“原南北数十里,东西二三百里,无山川陂湖,井深五十丈,亦谓之毕陌……汉氏诸陵,并在其上。”

毕原的两次延伸,使它具备了本义和广义两种含义。从本义上说,它指今之咸阳原;从广义上说,它指“今陕西咸阳西安附近渭河南北岸,境域很广”。

◆毕郢原

郢,在这里与程、裎同义。商代,帝喾时司天官吴回(重黎的弟弟,因重黎犯罪被诛而继承司天官的职位)的后代被封在毕原,国号为程。程的含义,可能与司天官的职业有关。因为斗转星移、春夏秋冬,都要观测畴标、计其行程,所以就以程为国名。又因程在毕地,人们就将其首领称毕程氏。商朝后期,毕程氏对他的属下实行加官减禄的政策,致使这些人为了维持其奢侈生活,争相敛财害民。居住在周原(今岐山、扶风、武功一带)的周族首领季历,趁机出兵“伐程,战于毕,克之”,随后又营造程邑,迁居于程。在周文王迁都丰京以前,这里一直是季历和文王的居邑。据《吕氏春秋》记载,周武王伐纣王前的军事准备工作,也是在这里进行的。西周建国后,封在这里的有程伯史佚、程伯休父等。他们都是重黎、吴回的后代,为周王朝担负着“世序天地”的任务。

由于毕和程同在一个原上,通常都把毕原称作毕郢原。在咸阳民间,毕郢原的名字更是世代流传、根深蒂固。

(二)周陵祭祀的源流

周文王和周武王,以他们继承和发展周族先祖后稷公刘开创的农耕文化及剪灭残暴的商纣政权的功绩,使他们在中华文明史上享有崇高的威望。3000多年以来,中华土地上的各族人民,无不对他们尊崇备至。文王、武王、周公等人也就成了华夏子孙共同崇拜的偶像,受到各代人的以祭祀方式表达的敬仰和怀念。日久天长,祭祀方式也经历了由分散到集中,由庙祭到陵祭的演变。

◆庙祭

元鼎四年(公元前113年),武帝洛阳寻找周的后裔,找到一名叫姬嘉的人作为周室的继承人。赐给他土地三十里,民三千户,封他为周子南君,世代在这里祭祀周人的祖先(地在今河南汝州市)。元帝初元五年(公元前44年),姬嘉之孙姬延年进爵为承休侯。此外,《汉书·地理志》和《汉书·郊祀志》记“湖(地在今河南省灵宝之西),有周天子祠二所”“虢(今陕西宝鸡县虢镇),有黄帝子,周文武祠”。以上所记的2处周文王、武王祠,一在关中以西的虢,另一在关中以东的湖。

东汉后期,在汉家陵阙衰落的同时,被曹丕所说“人以为”的周文王陵、武王陵却在民间被尊奉起来。此后,有了《魏书·地形志》所记的“石安县有周文王祠”。北魏时,长安的州牧和郡守常祀周文武庙。延兴四年(公元474年)四月,魏孝文帝派东阳王拓跋丕在长安祭周文王和周武王庙,算是秦汉以后对周文武王的最高规格的祭祀。唐贞观、显庆、天宝等年间,均祭周文王于丰,祭武王于镐。宪宗元和七年(公元812年),“周文王、武王祠宇,在咸阳者,宜令有司精加修饰(《文献通考》)”。

从以上记载可以看出,东汉以后,官方对周文武王的祭祀,有的在渭北的咸阳,有的在渭南的长安;唐代中后期,也有了由渭南向渭北转移的趋势。

◆陵祭

咸阳原上的周文武陵,从发生祭祀到现在,已有约1800年的历史。它的发展历程,可分为两个大的阶段:第一阶段,由东汉末到五代末,即公元220~960年。这700多年里,是“俗名”阶段。在此阶段内发生的祭祀活动,只能是民间的祭祀活动。但在一定条件下,也不排除官祭的可能。第二阶段,由北宋初开始,是官方在咸阳祭祀周陵的阶段。宋开宝六年(公元973年)创立的《大宋新修周武王庙碑》(此碑现存于咸阳市博物馆)记载:“我皇所以览虎观之史籍,披职方之图志,丰邑故地,得其旧陵。因命守臣,躬往省视:乃曰陵寝如故,而荒榛之路弗禁于樵探;庙宇甚陋,而牲牢之奠无闻于俎馔……”该馆还存有同年刻立的《大宋新修周康王庙碑》1通。宋王朝决定对周文武王陵“各置守陵五户,岁春秋祠以太牢”(《宋史·礼八》)。金代,在京兆府(未著详址)对周文武王三年一祭。《元史》无周陵祭祀之记,官祭只有河南汤阴羑里城(周文王被殷纣王囚禁之处)的周文王祠和陕西岐山的周公庙。明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朱元璋派人勘察咸阳的周文王、武王、成王、康王以及汉高祖、景帝、武帝等陵,发现诸陵的陵寝被盗发者掩埋好,陵丘被破坏者填补好,陵庙被拆损者修葺好。每陵设陵户5人守视,每3年,朝廷出祝文、香帛,传制遣太常寺乐舞生及有司前往陵前致祭。陵庙所在地的官司,“以春秋仲月上旬(即夏历二月和八月的前十天),择日致祭”。

清代民国,在明代祭祀制度的基础上,扩大了祭祀范围:由周文王、武王、成王、康王四王扩大至周公、太公、毕公等王公陵墓。其次,因咸阳境内陵墓太多,祭祀任务由附近各县分担。其中周文王、武王陵和周公、太公墓由咸阳分祭;成王陵由周至分祭;康王陵由户县分祭。

周陵的陵园,在明代、清代多次重修的基础上,经过1929年、1934年两次大维修和扩充之后,柏林环绕、殿屋辉映,在郊原营造了可与山东孔林相匹的、被称为“咸阳祭周,曲阜祭孔”的祭祀和游览胜地。(www.xing528.com)

(三)对毕原和周陵的不同论定

历史上关于毕原和周陵的各种论定,大都来源于对《竹书纪年》《周书》中关于“文王初礿于毕”“武王上祭于毕”“文、武、周公葬于毕”以及《史记》《汉书》等有关记载的注疏之中。其中除唐司马贞说毕是天星之名外,其余均把毕作为文、武、周公的墓地对待。他们的论点归纳起来,有以下5种:①模糊论;②一端论;③兼收论;④异同论;⑤向背论。兹分述如下:

◆模糊论

此论对毕原没有明确的指向。它首先出现于东汉学者赵岐对《孟子》“文王生于岐周,卒于毕郢”的注释中说“毕,文王墓,近于丰镐之地。”这里所说的“近”,没有具体长度,无法界定,我们姑以丰镐遗址为基点,以半径20千米为“近”,那么,咸阳的周陵和长安的杜城均居其缘;如以10千米为“近”,它们又都在界外。赵岐是东汉长陵人,他的家就在“近于丰镐之地”住着。他对长安周围的风土人情了解得比较透彻,而且在此基础上撰写了《三辅决录》这部历史名作。他对毕原的模糊表述只能说明当时人们对文王墓地只知其略,不知其详的状况。比赵岐更模糊的,还有后来的南阳人李奇。他说文王墓地之毕“在岐州之间”(汉至魏晋时无岐州之置,且岐为一个地名,用“之间”一词不妥。似应改为“岐丰之间”),地域比赵岐说的范围更大。东汉还有一位著名学者马融,他对毕地只说了“文王墓地也”几个字,没有说方位。这也好,与其指向不明,倒不如不说为佳,免得为后人留下谬传。

◆一端论

此论对毕原和周陵的位置各执一端之词。一执渭南长安之端,一执渭北咸阳之端。渭南长安(包括今西安市区和户县的一部分)之毕,又有3个地方,可谓一毕三地。一是杜中之毕,地在今西安市区西南(属雁塔区),及附近的长安区地。执此论者,有《史记·周本记》赞词:“所谓周公葬于毕,毕在镐东南杜中”。有曹丕所编的《皇览》:“文王、武王、周公冢皆在京兆长安镐聚东杜中也。”有晋代皇甫谧编的《帝王世纪》:“文武葬于毕,毕在杜南。”二是丰西之毕。执此论者有《汲郡古文》中说:“毕西于丰三十里。”地在今户县境内。三是终南山道名之毕。此论源于西汉毛亨和东汉郑玄对《诗经·国风·终南》中“终南何有,有纪有堂”的注释。毛亨说“‘纪’为‘基;‘堂’,毕道平如堂之意”。郑玄说“毕,终南山之道名,边如堂之墙然”。唐宋时的一些地理书,也把这个毕作为文王、武王、周公的墓地。渭北咸阳之毕。执其论者有《史记·魏世家》集解引晋代杜预注:“毕在长安县西北。”因为晋时的长安县境,包括今咸阳市渭城区及秦都区的一部分,长安县的治所,在汉长安城内,所以,长安区西北,就指今咸阳市区。其次,是唐初注《汉书》的颜师古,他说文王、武王、周公的墓地在“长安西北四十里”。颜师古所说的长安是汉长安废城南的隋唐新城,其西北直线四十里恰到今咸阳市渭城区周陵乡所在地。

◆兼收论

此论对各执一端之词,采取兼收并蓄的办法。其表现形式有3种:一是以渭南为主,兼收渭北;二是两端并列,半斤八两;三是以渭北为主,兼收渭南。以渭南为主兼收渭北者有唐初李傣组织编写的《括地志》:周文王、武王墓“在雍州万年县西南二十八里毕原上”。其地离《皇览》所说的杜中不远。又说“周公墓在雍州咸阳北十三里毕原上”。其次,有唐中期李吉甫编写的《元和郡县图志》。该志在万年县条下记“毕原,在县西南二十八里……《书序》云:‘周公薨,成王葬于毕’是也”。在咸阳县条下记“周公墓,在县北十三里”。两部志书的差异是:一说周文武王墓在渭南,周公墓在渭北;另一不提周文武王,只提周公,渭南渭北皆有墓。两端并列者,以宋代程大昌所写的《雍录》最为典型。他在《雩杜》篇中说:“文王周公皆葬于毕。毕,镐东之杜县也。”在《毕郢》篇中说:“惟王季宅于程。程在安陵北(安陵、惠帝陵,在咸阳县东),或者以程为郢。”周公墓地“近文王之墓,墓在毕也。以事揣之,文王之卒在毕,故墓亦在毕也。毕郢连称,必是同在一地”。这样,就将文武周公的墓地平摊于渭南渭北两地。以渭北为主兼收渭南者,有宋代乐史编的《太平寰宇记》、宋敏求编的《长安志》以及清初顾祖禹编的《读史方舆纪要》等书。《太平寰宇记》在咸阳县条下,记了毕,又记了程,列举了文王、武王、成王、康王及太公、周公墓的具体位置。而在万年县条下,只记了“……毕,终南山之道名,成王葬周公于毕是也”。在《长安志》中,连终南山道名中的周公葬地,也被搬到了咸阳。万年县条下,只剩下“毕原在县西南二十八里”几个字了。在《读史方舆纪要》中,剩下的字也被搬到咸阳县条下,作为咸阳毕原的附注。

以上记载和论述,大体反映了周文王、武王和周公墓地的演化过程。

◆异同论

此论认为两个毕原,名同而实异。明清以来,许多历史学家试图将咸阳之毕原定为毕公高的毕国,将长安之毕原定为文武周公的葬地。其根据是:杜预所注地在咸阳之毕原是对毕公高的封地而言;《皇览》所注长安之毕原,是对文武周公葬地而言,因此,应该从地理内涵上把它们区别开来。

诚然,要使2个毕原不同含义的论点成立,最重要的前提就是要否定咸阳原上被认为是文武周公陵冢的存在。因此,《皇览》说:“秦武王冢在安陵县西北,毕陌中大冢是也。人以为周文王冢,非也。周文王冢在杜中。”《括地志》也说:“秦惠文王陵在雍州咸阳县西北一十四里”,“秦悼武王陵在雍州咸阳县西十里,俗名周武王陵,非也。”对于《括地志》和《元和郡县图志》中出现在咸阳的周公墓,清代学者张驹贤认为这是后者沿袭前者的“误记”,应该去掉。这样一来,文王、武王、周公的墓冢,被用不同方式从咸阳排除出去。此论在一定程度上,理顺了历史上对毕原和周陵记载上的矛盾关系,很快就被许多人所接受,甚至为《辞海》所采用。

◆向背论

此论是论者自己对渭北的周陵由绝对否定变为绝对肯定,由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向背论的代表人物,要数清代的毕沅了。他在校正《吕氏春秋·審应览·具备》中说:“案孟子云王卒于毕郢,文王墓在今西安府咸宁县(即唐代的万年县)”;在校订《长安志》万年县条时批评该志作者说:“敏求于此县不载文武周公墓,今人竟以渭北之秦文武冢当之矣”;在咸阳县条下批评说:“元和郡县载两毕原极明……是以长安西南之毕为文武周公毕国……惟敏求据师古之说,引文武周公葬毕之事,以为在此。”还主张把颜师古注文里的长安“西北”改为“西南”。以上文字,可证他对渭北周陵的否定立场。时隔不久,在他主持编写的《关中胜图志》中,却大变初衷:“毕原在咸阳县北……文王武王周公,皆葬于此。”在案语中还说:“颜师古曰毕陌在长安西北四十里……当以小颜为是。”对渭北周陵,由否定转为肯定。在否定长安周文武葬地的同时,连那里的毕原也予以否定。对大清一统志将毕原专属咸阳的做法,他也以“推地以人重之例”而“遵用”了。不仅如此,毕沅还给咸阳的周文王、武王、成王、康王、周公、太公等陵墓亲书了石碑。为了提高对周陵的祭祀规格,他于乾隆四十三年(公元1778年)奏请朝廷添设翰林院五经博士一员,赐给姬姓子孙,使其“永奉陵祀”。

对这位清代大学者在周陵勘正上的异常表现,时任中华民国陕西通志馆编导的吴廷锡解释为“实由使车屡历陕右,得之目见耳闻者益深,故遂大变前说耳”。道出了毕沅对周陵看法的转变,乃是从书斋走向实践的结果。不管怎样,咸阳人怀念毕沅的,不是校订古籍的语言,而是他为周陵所作的实际贡献。

(四)结论

正确对待历史争议,保护周陵文化资源,首先要解决好关于周陵的争议问题。我们认为最好的办法是从位置论证的圈子里跳出来,应在统一“一个认识”,正视“两个现实”的原则下,使各方面的工作都能在相互协调中进行。

所谓统一“一个认识”,就是把人们的认识统一在西周初期“俭葬”制度的前提之下。当时埋葬的主要形制是:“藏之中野”“不封不树”,目的是“欲人之弗得见也”(《礼记·檀弓》)。《汉书·刘向传》说:“黄帝葬于桥山,尧葬济阴,丘垅皆小,葬具甚微。舜葬苍悟……禹葬会稽……文武周公葬于毕……皆无丘垅之处。此圣帝、明王、贤君、智士远览独虑无穷之计也,其贤臣孝子亦承命顺意而薄葬之。”这种制度对我们今天来说,也是一份值得继承的宝贵遗产。周文王、武王的墓地,既没有后来帝王死后所拥有的高大陵冢、寝园建筑,也没有随葬墓志、司马道碑刻和高贵陪葬器物。唯其如此,以至西汉著名学者刘向,东汉最熟悉三辅风土人情的赵岐、马融等都不能洞悉它的具体位置。在这之后,被《皇览》等所述的“文王、武王、周公冢”,更属传闻之说。本来无陵冢,何必以陵冢辩之。由此可见,不管是渭北之陵,抑或渭南之冢,均与文王、武王、周公墓地无涉。因此,或许宽泛的表述比具体的指向更真实一些。

所谓正视“两个现实”,一是正视周陵存在的现实;二是正视人文资源的现实。

古人对在历史上有过较大贡献、死后又没有留下陵冢的华夏先祖:炎黄尧舜、禹汤文武等,在他们生卒或建功立业的地方,或指山为陵,或堆土为冢,或积木瓦为庙,定期纪念,以求将本民族的文化继承下来(绳其祖武),再传递下去(贻厥孙谋)。咸阳原上的周陵,不管是汉代人自己堆起的丘冢或是他们以前代丘冢指代,都是人们纪念周文、武王的一种象征和标志。它的地址,一是在周王季、文王宅居之地;二是毕原的地域之内;三是此地为丰镐附近黄土覆盖最厚的地方,理想的帝王墓地。以上3点,既是周陵在历代毁誉声中长期存在的基本保证,又是宋初被作为国家祭祀单位的主要依据。自乾德初年(公元963年)赵匡胤祭陵诏书发布至今,已逾千载。这里遗存着大量文物古迹和名人足迹,仅历代碑石就有40余通,且文字清晰、保护完好、文化积淀相当深厚。所以,我们一定要正视周陵存在的现实和人文资源丰厚的现实,让其在弘扬民族传统文化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保护好陵区留存至今的历史遗迹,是今人责无旁贷的义务。

(作者:沈广睿、孟利明、张鸿杰、司少华《咸阳日报》2008-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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