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太皇太后之弟长宁伯周彧,家有赐田,官员请求加以核查,皇帝说算了。周太皇太后说:“奈何以我故骫(wěi)皇帝法!”(《明史·孝肃周太后传》)意思是怎么能因为我而不遵守国法呢!于是,将超出土地归于官府。
明英宗周贵妃娘家与钱皇后娘家相反,周贵妃的父亲周能为锦衣卫千户。周能死后,其长子周寿嗣职。后升周寿为左府都督同知(从一品),后来又晋升为伯。周寿依仗为当朝太后的弟弟、皇帝国舅,骄横贪婪。
其一,时正值严禁勋戚乞请庄田,唯独周寿冒禁乞请通州田62 顷,即6200 亩。皇家全数划给他。在宝坻(今在天津)占田500 顷,又要再得700 余顷,合计约12000 亩,受到弹劾,皇帝却全许之。
其二,周寿的家人经常劫掠商船,为非作歹。
其三,成化十七年(1481)周寿升为侯,子弟同日授锦衣官者七人。成化帝死,弘治帝立,加周寿太保,其势更为嚣张。
其四,周寿又与建昌侯张延龄争田,两家家奴,相互斗殴,群臣不满,纷纷上章。太后二弟长宁伯周彧与寿宁侯张鹤龄至聚众相斗,都邑震骇。(www.xing528.com)
其五,兄弟并为侯、伯,位三公,史称“前此未有也”!
外戚周家,从天顺,经成化、弘治、正德、嘉靖五朝,在七八十年间,依仗皇家,受爵升职,侵夺民利,为所欲为,为害一方,既损害皇家的根本利益,更侵夺百姓的重大利益。又与建昌侯张延龄争田,家奴相殴,交章上闻。还多次挠乱盐法,侵公家利,有司厌苦之。
弘治九年(1496)九月,吏部尚书屠滽同九卿联合上书,说:
勋戚诸臣不能恪守先诏,纵家人列肆通衢,邀截商货,都城内外,所在有之。观永乐间榜例,王公仆从二十人,一品不过十二人。今勋戚多者以百数,大乖旧制。其间多市井无赖,冒名罔利,利归群小,怨丛一身,非计之得。迩者长宁伯周彧、寿宁侯张鹤龄两家,以琐事忿争,喧传都邑,失戚里之观瞻,损朝廷之威重。(《明史·外戚传》)
强调外戚、勋臣之害深重,明廷、勋戚尤应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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