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高骈外,按照《天威径新凿海派碑》所载,在唐代另有“三都护”曾经组织开凿过潭蓬运河。其中,上文多次提到的元和年间的安南都护张舟当是其一(此有古籍记载及潭蓬运河现存石刻中的“元和三年作”等字样印证),另外两人,因缺乏文献和物证及笔者见识有限,不得而知。中山大学王承文教授从光楚客任职邕州都督期间还担任“开马援古路使”,后又任安南大都护协助杨思勖平定梅叔鸾之乱等事件和史实,认为“所谓‘开马援古路使’,其使命必然包括了重新开凿‘天威遥’运河”[3],因此,“唐玄宗开元年间,安南大都护光楚客应为‘皇唐三都护’之一”[4]。这为我们寻找和研究其他“都护”提供了新线索和新思路,但是此观点目前尚缺乏相关物证的支撑,需进一步论证。而柳宗元关于张舟开凿潭蓬运河的记载,并未有太多详细信息,因而,我们对于开凿运河的主体人群亦不得而知。
但是,高骈所组织的开凿活动,对于施工则有相关记载。例如,上文引述过的《天威径新凿海派碑》中,“遂命摄长吏林讽、湖南军都将馀存古等,部领本将兵士并水手等一千余人,往天威径而疏凿之”,明确有“摄长吏林讽”“湖南军都将馀存古”等带领“兵士”“水手”开凿运河的信息。其中,“湖南军都将馀存古”与潭蓬运河现存石刻中至少出现5次的“湖南军”“湖南”“湖”的信息相吻合;“水手”与潭蓬运河现存石刻中“水軍”内容相应。就古籍文献及石刻中“湖南軍”及相关信息的解释,笔者在《潭蓬运河石刻新考》一文中曾作论述,认为:“作为行政区划名称,‘湖南’自唐代宗广德二年(764年)在衡州置湖南观察使后开始出现于中国的行政区划史。‘军’,在当代多理解为武装部队、军队的编制单位;在唐代,据《新唐书·兵志》:‘唐初,兵之戍边者,大曰军,小曰守捉、曰城、曰镇。而总之者曰道。’即‘军’‘守捉’‘镇’等都是唐在设兵戍守之地设置的驻军机构……以唐代运河为背景,石刻中的‘湖南軍’应为驻军‘湖南’的军事机构及其管辖兵士民工的统称,在潭蓬运河石刻上出现的或为开凿人群。”[5]而“水军”,依照史料记载,唐代曾建有较为强大的“水军”,其当与“步军”“马军”一样,为兵种。因此,在高骈组织的开凿活动中,“湖南军”兵士(含水军)当是施工主体,或施工的主体之一。(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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