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心理学中的爱情三角理论(Triangular theory of love),由美国心理学家斯腾伯格提出。他认为所有的爱情体验都是由激情、亲密和承诺三大要素所构成的。激情是指的是一种情绪上的着迷,个人的外表和内在魅力是影响激情的最重要的因素。亲密指的是两个人心理上互相喜欢的感觉,包括对爱人的赞赏,照顾爱人的愿望,自我的展露和内心的沟通。承诺主要指个人内心或口头对爱的预期,是爱情中最理性的成分。
爱情三角理论
耶鲁大学社会心理学家斯滕伯格根据激情亲密和承诺三大要素组成了七种不同的类型的爱情:
第一种是喜欢式爱情。只有亲密,没有激情和承诺,如友谊。显然,友谊并不是爱情,喜欢并不等于爱。不过友谊还是有可能发展成爱情的,尽管有人因为恋爱不成连友谊都丢了。
第二种是迷恋式爱情。只有激情,没有亲密和承诺,如初恋。第一次的恋爱总是充满了激情,却少了成熟与稳重,是一种受到本能牵引和导向的青涩情感。
第三种是空洞式爱情。只有承诺,缺乏亲密和激情,如纯粹为了结婚的爱情。此类“爱情”看上去丰满,却缺少必要的内容。
第四种是浪漫式爱情。只有亲密和激情,没有承诺,这种“爱情”崇尚过程,不在乎结果。
第五种是伴侣式爱情。只有亲密和承诺,没有激情,跟空洞式“爱情”差不多,没有激情的爱情还能叫爱情吗。这里指的是四平八稳的婚姻,只有权利义务却没有感觉。
第六种是愚蠢式爱情。只有激情和承诺,没有亲密。没有亲密的激情顶多是生理上的冲动,而没有亲密的承诺不过是空头支票。(www.xing528.com)
第七种是完美式爱情,包含激情承诺和亲密。只有在这一类型中我们才能看到爱情的真面目。
作为人与人之间特定的社会关系,爱情具有以下一些基本特征:
第一,爱情具有自主性和互爱性。爱情是一种复杂、圣洁、崇高的感情活动,她是由两颗心灵弹拨出来的和弦,彼此互相倾慕,情投意合。真正的爱情是不可强求的,只能以当事人双方的互爱为前提,当事人既是爱者又是被爱者。在爱情发展中,男女双方必须始终处于平等互爱的地位。单恋虽然也是一种强烈的情感,但它却不是互爱意义上的爱情,它只能从内部消耗一个人的精神力量,从而造成心灵创伤,因而是不可取的。
第二,爱情具有专一性和排他性。爱情是两颗心相撞发出的共鸣,男女一旦相爱,就会要求相互忠贞,并且排斥任何第三者亲近双方中的一方。伟大的教育家陶行知曾经很形象地说过:爱情之酒甜而苦,两人喝是甘露,三人喝是酸醋,随便喝要中毒。这话是很有道理的。
第三,爱情具有持久性和阶段性。爱情是一棵苍松而不是一枝昙花,爱情所包含的感情因素和义务因素,不仅存在于婚前的整个恋爱过程之中,而且延续到婚后的夫妻生活和家庭生活。爱情的持久性表现在爱情的不断深化、充实和提高上,恰如莎士比亚所说,真正的爱,非环境所能改变;真正的爱,非时间所能磨灭;真正的爱,给我们带来欢乐和生命,事实上,爱情的持久性正是建立和保持婚姻关系的基础。真正的爱情不会随着年岁的增长而减弱,但人生的不同年龄阶段,爱情的表现会有所不同,具有阶段性。
第四,爱情具有社会性和道德性。爱情虽然是男女之间相互爱慕的私情,但具有丰富的社会内容。爱情的内涵、本质以及追求爱情的方式,必然要受到各种社会关系及社会因素的影响。爱情的道德性是指爱情中蕴涵着对对方的强烈的义务感和责任心。
第五,爱情具有对等性和自愿性。恩格斯在论述爱情第一特征时就指出,爱情是以所爱者的互爱为前提的,就是双方互相爱慕,自主自愿。主要表现在,首先,尊重对方自愿选择的权利,双方都有爱和被爱的权利,都有对爱选择的权利,一方强制、勉强凑合都不是爱情。其次,单相思不是爱情,马克思说:“如果你在恋爱,但没有引起对方的反应,没有使你成为被爱的人,那么你的爱就是无力的,就是不幸。”这种缺少被爱的“爱”,不能算爱情。最后,尊重对方人格。双方在人格上是平等的,没有高低之分,不能形成谁依附谁、谁占有谁的心理局面。
第六,爱情具有冲动性和直觉性。冲动性是爱情力量和魅力的重要表现。对爱的强烈激情能够使双方作出令人敬佩和果断的抉择,也有可能使双方感情用事,丧失理智。直觉在爱情的产生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青年人往往对人的外显部分,如外貌、体态、才华、口才、能力等更易引起关注并予以评价。而对人的思想、追求、品质、道德、性格、爱好、文化修养、生活习惯、心理健康等反映其内涵的部分缺乏明智的判断能力,容易一见钟情,凭借直觉发展为恋爱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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