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古代历史,蕴含着众多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发展脉络。武术为中国传统优秀文化的独特代表,在经历朝代更迭的漫长过程中,对武术的本质理解需要非常重要的历史依据。“武”之所以能成为“武术”,正是每一时期的人们在文化积累和社会发展中,所凝聚而成的对“打”的主观理解。因此,在历史学观念下解读武术,实际上是试图追寻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的血脉依据。
(一)春秋战国的武术体系
春秋战国相比原始时期,其生产力极大提高,经济空前发展;文化学术繁荣,奠定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础;战争频繁,极大地促进了社会尚武之风。在文化学视角下审视这一时期的武术发展,对武术社会功能、武术技术、武术意识三个方面有着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使之形成独具特色的武术文化体系。
首先,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化发展使国家和城邦的概念相对成熟,因为战争需要,武术技术也有很大的演变。但更重要的是,武术的表演性、娱乐性、竞技性、健身性等促进武术丰富的社会功能的构建。此外,武术从军事战场到竞技赛场上的功能转移,跟春秋战国时期冶炼制剑的技术有很大关系。当时的剑从器型上看精美绝伦,1965年考古出土的“越王勾践剑”,历经二千余年仍光华灿烂、锋利无比,也可说明剑是当时制剑技术的巅峰体现。而且,《史记》记载魏丞相好武,下令文武百官均应配剑[6]。因此,佩剑、斗剑之风便在这一时期流行。斗剑使练武与娱乐相结合,既增加了习武的机会,又提高了武术竞技的兴趣,促进武术向着多功能的社会技艺发展。
其次,这一时期战斗方式从以车战为主发展至以步骑为主,武术在军事阵战和日常武艺方面有了稍微明显的技术分流。最初的武艺,主要是以个人习练为基本特征,在个人主观意识的主导下,武术技艺的复发性和多样性也随之产生。特别是春秋时期的“文武分途”,可以凭借武艺本领立足的武艺精习,使民间武术在技术上更为多样化,并更趋成熟。
最后,春秋战国时期自觉性武术意识的出现及武术理论的初步形成,是构建武术体系的主要依据。所谓自觉性武术意识,主要表现为武术竞技意识、武术伦理意识及武术理论认识等方面。据有关学者考证,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武术理论是剑术理论,记载“越女论剑”:“凡手战之道,内实精神,外示安仪,见之似好妇,夺之似惧虎。布形候气,与神俱往,杳之若日,偏如腾兔,追形逐影,光若仿佛,呼吸往来,不及法禁,纵横逆顺,直复不闻。”《庄子·说剑》中也有一段谈到“夫为剑者,示之以虚,开之以利,后之以发,先之以至。”[7]这段剑术理论较为完成地概括了武术在攻防含义、战术安排上的技击方法。基于此,春秋战国时期,在武术实践推动下,武术理论开始出现并逐步得到发展,且成为中国武术体系初步形成的重要标志。
(二)秦汉时期的军事武艺
武术在古代的发展历史中,与朝代的兴盛程度有着非常密切的必然关联。在秦汉时期,随着秦王朝的建立,秦始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维护国家的统一和专制皇权,命天下收缴兵器,在民间禁武。但对“角抵戏”的推广,又着重促进武术向娱乐性发展。而汉代,由于国力的繁荣鼎盛,成为我国封建社会中一个辉煌的时代。匈奴虽然成为汉代主要的军事威胁,但国家强大的经济基础,促使军事发展由以步兵为主的军事配备,转变为以人马结合的骑兵为主。
由于战争的需要,剑在汉代逐渐退出军事与战争舞台。原因在于剑身薄而轻,容易折断,不适宜大力砍杀,面对身着坚盔重甲的敌人,剑的威力受到了极大的限制。特别是在骑兵出现以后,主要的攻击技术手段由直刺变为砍杀,“直兵推之”的剑,便不再适合实战的要求,而逐渐被西汉时业已出现的厚重坚利的“环首刀”所替代。到了三国时期,刀成了当时军队装备的短兵器中最主要的武器。
(三)隋唐时期的武举制度
隋唐在众多历史学家眼中,无论是社会发展或多民族统一方面,都是一个承上启下的转折时期。虽然隋朝是一个短暂的王朝,但是进入了国家多民族统一的鼎盛繁荣时期。到唐朝时,文化相对开放,中外交流频繁,特别是农业、手工业、商业和城市的发展,为唐朝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www.xing528.com)
相比而言,唐朝的政治相对稳定,经济较为发达。就武术而言,为了巩固政治的持续稳定,唐代所设置的武举制度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唐太宗时期完善府兵制后,折冲府作为府兵制的基层组织,平时的主要任务便是训练士兵,府兵兵士从农民中征点。这一举措使兵源、武器装备、习武活动扩展到了整个国家的基层。另外,士兵的训练和考核制度,又必然加强整个社会对习武活动和武艺的重视。
隋唐正式的武举制是在武则天时期(公元702年)建立。武举考试的主要内容:射长垛、马射、筒射、步射、马枪、穿札、翘关、负重、材貌、言语等。隋唐创武举制度,在中国武术史上是一件大事。武举内容的确立,实际上是对武术精练化、规范化研究发展的结果。另外,武举制度利用武技选拔人才的方式,确实为很多人提供了一条当官入仕的途径,能够激励更多的人投身于武术训练,对武术发展产生很大的推动作用。
(四)宋元时期的民间武艺繁荣
在宋朝统治的319年中,与辽、金、西夏少数民族政权长期对峙,民族矛盾、阶级矛盾十分尖锐。这一时期由于战争频繁,统治者十分重视武备。宋朝的军队颁布并实施募兵制,沿袭唐朝的武举制度选拔武艺人才。然而,两宋时期商业的繁荣、市民阶层的壮大,促进了城市文化的发展。“勾栏”和“瓦舍”的出现,成了在市井之中满足人们娱乐需求的群众性游艺场所,其中,多有“打套子”“打擂台”等武艺形式的表演。
两宋时期民间产生大量武艺结社组织,根据发展地域的不同,主要分为农村和城市两种武艺结社组织,构成当时武术发展的一大特点。以乡村为基础的武艺结社组织,如河北的“弓箭社”,主要由民间自发组织,以弓弩、刀、枪等冷兵器为主进行军事技能训练,这些器械也是当时结社组织的主要装备,都具有较强的军事性质。农村武艺结社组织的出现,在推动我国民间武术发展上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以城市为基础的武艺结社组织,如争交的“角抵社”“相扑社”等,射弩的“锦标社”“川弩社”等,使棒的“英略社”等。这些结社活动多在勾栏、瓦舍、庙台、教场等开阔的地方举行。城市结社组织的活动特色是以表演、娱乐为主,与当时北方农村以习武御敌为目的而组成的“弓箭社”等完全不同。
(五)明清时期的武学思想转变
朱元璋于公元1368年建立了明朝,在北方战乱和倭寇入侵等重要军事问题的影响下,朱元璋为加强军事训练的实效性,提倡文武同途,大建学校,培养文武兼备的军事将领。因此,在文化知识的积淀下,明代大批的军事将领把武术技艺、武术涵养进行汇编,出现非常多的武术名著和军事名著,如唐顺之的《武编》、俞大猷的《正气堂集》、戚继光的《纪效新书》《练兵实纪》等。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武术由行为实践上升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武术思想。不仅如此,明代武术分门别类形成了诸多风格迥异的派别,最知名的流派或门派就是少林武术,少林寺棍法之绝妙,在战杀倭寇时的贡献巨大。
在清朝前期几乎不配火器,鸦片战争以后,清军火器装备日渐增多。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清朝廷宣布废止为选拔军事人才而设的武举制。至此,武术总体上退出了军事技术范畴。脱离了军阵格杀领域的武术,不再受战阵列队的制约,也不再受单纯技击目的的约束。武术强身保健、修身养性、审美娱乐等多种功能,与其自卫防身功能一样受到人们的重视,在多渠道下拓宽武术发展的民间领域。清末,一些王公贵族和八旗子弟,以武术为闲暇活动的主要内容之一。清同治初年,杨露禅受荐至京师任旗营武术教师,他为了适应清朝“玉体不动”的显贵达官和体弱年迈者的保健锻炼需要,扩大传习范围,删改陈式太极拳老架中的发劲、跳跃和难度较高的动作,创编成简单易行的杨式太极拳。设教肃王府的董海川,强调“百练走为先”,以八卦转掌的单式走圈作为练功手段,利用步式导引法的简单易学特性,使八卦掌很快传遍京城。基于此,以健身为习武主旨的趋势化发展,标志着武术加速了体育化进程,开辟了武术在体育领域广泛发展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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