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学者都对“舆论”概念的内涵做了严谨而周密的论述,但对“新闻舆论”概念的界定却很少,其原因在于“新闻舆论”是一个偏正词组,“舆论”是中心词,“新闻”只不过起一个修饰限制作用而已,大家理解了“舆论”也就理解了“新闻舆论”,因此疏于或觉得没必要明确界定这一概念。其实不然,笔者梳理了部分学者关于“新闻舆论”的定义,发现被大家认为极易理解的“新闻舆论”,其实存在着纷纭的内涵甚至歧义。究其根源,主要是学者们对“新闻舆论”中的“新闻”有着各自不同的理解造成的。
如程世寿等学者认为“新闻舆论”中的“新闻”指的是“新闻传播活动”,于是他在《现代新闻传播学》中将“新闻舆论”定义为“新闻舆论是通过新闻传播活动而表现出来的舆论”[1]。丁柏铨教授则认为“新闻舆论”中的“新闻”是指“新闻传媒的力量”,因此他在《中国当代理论新闻学》将“新闻舆论”定义为“新闻舆论是借助于新闻传媒的力量而形成的舆论”[2]。高等教育出版社与人民出版社联合出版的权威教材《新闻学概论》又认为“新闻舆论”中的“新闻”是指“新闻手段”,并把“新闻舆论”定义为“新闻舆论是通过新闻手段反映公众意见而形成的舆论”[3];刘九洲教授也有类似看法,他认为是指“新闻传播方式”,因此他在《新闻理论基础》一书中把“新闻舆论”定义为“舆论主体借助于新闻传播媒介和方式对舆论对象所表明的共同意见”[4]。
当然,较多的学者认为“新闻舆论”中的“新闻”是指“新闻媒体(媒介)”。如王雄在《新闻舆论研究》一书中认为新闻舆论是指“通过或经由媒体表达的社会意见”[5];方延明在《新闻实务方法论》一书中认为“新闻舆论就是通过新闻媒介所引发或发生的公共舆论”[6];雷跃捷在《新闻舆论特征浅析》一文中认为“新闻舆论就是社会公众通过新闻传播媒介对最新事态的意见表达”[7]等。虽然三位学者都认为“新闻舆论”中的“新闻”是指“新闻媒体(媒介)”,但他们又认为“新闻媒介”在新闻舆论中的作用是不一样的,方延明认为它是“引发或发生”公共舆论的,王雄和雷跃捷认为它是“表达”意见的。而王雄和雷跃捷在表达什么意见上又有分歧,王雄认为新闻媒体表达的是“社会意见”,而雷跃捷认为新闻媒体是“对最新事态的意见”的表达。(www.xing528.com)
综上看来,各位学者在界定“新闻舆论”时,意见分歧还是比较大的,尚未达成一致意见。之所以产生分歧,原因在于对新闻舆论的构成要素及其内涵尚未厘清。要给新闻舆论下一个比较准确的定义,必须要先弄清新闻舆论产生的“主体是谁”“客体是什么”“本体是什么样的意见”“载体及生存环境是什么”等问题。我们认为,新闻舆论是指新闻媒介组织通过新闻传播媒介对最新事态的意见反映和表达。下面我们就从新闻舆论的构成要素上来分析这一定义的丰富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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