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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概念的产生及其发展

时间:2023-10-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表明“舆论”概念在当时已基本确立,而且以“百姓的议论”之意开始使用。这种舆论代表的是被统治阶层的意见,并没有将统治阶层包括进去。[1]西方“舆论”概念的出现比我国要晚。但是洛克的论述中,已经开始把舆论视为一种人民主权表现的思想。

舆论概念的产生及其发展

“舆论”一词在国内外出现都比较早。

据考证,我国历史上最早出现“舆论”这个词,可以追溯到1700年前的《三国志》等史籍。《三国志·王朗传》中有这样一段记载:“设其傲狠,殊无入志,惧彼舆论之未畅者,并怀伊邑。”表明“舆论”概念在当时已基本确立,而且以“百姓的议论”之意开始使用。

汉语里,“舆论”一词是偏正结构,可理解为“舆人之论”。而“舆人”又由“舆”字演化而来。舆,原指“车箱”,如《说文·车部》:“舆,车舆也。”段玉裁注:“车舆谓车之舆也”“舆为人所居。”舆,又代指车,如《玉篇·车部》:“舆,车乘也。”后由物转指人,包括造车的木工、轿夫等,如《周礼·考工记·舆人》:“舆人为车。”春秋末期将人划分为十等,舆人为第六等,地位比较低下,于是“舆人”便泛指下层劳动者、管理人及吏卒等普通老百姓。

早期记载中的“舆论”由于直接来源于“舆人之论”“舆人之诵”或“舆人之谋”,其含义主要指的是下层百姓的议论。这种舆论代表的是被统治阶层的意见,并没有将统治阶层包括进去。[1]

西方“舆论”概念的出现比我国要晚。

十七世纪的英国哲学家洛克(John Locke,1632—1704)曾提出“舆论法则”,与“神法”“民法”相提并论。他提出:“人们判断行为的邪正时所常依据的那些法律,可分为三种:一为神法,二为民法,三为舆论法(the law of opinion or reputation)。”[2]但原文只有“opinion”,而没有定语“public”这个很关键的词。但是洛克的论述中,已经开始把舆论视为一种人民主权表现的思想。(www.xing528.com)

1762年,法国启蒙学者卢梭(J.Rousseau,1812—1867)在《社会契约论》中首次将拉丁文字体系中的“公众”与“意见”两个词汇联系起来,创造了一个新词“Opinino Publique”(法语),用来表达人们对于社会性的或者公共事务方面的意见,即“舆论”。英文“舆论”(public opinion)概念的出现还要晚几年。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只是理论上提到了舆论,没有把它作为核心概念来论证。把舆论作为一个核心概念来论证、比较的一部代表论著,是沃尔特·李普曼(W.Lippmann)1922年出版的《舆论》(Public Opinion)。李普曼作为一个新闻记者和一个实践派的学者,在这本书中对舆论现象做了深刻的分析,书里讲到的许多观念在现在看来都是很有意义的。

从中西舆论概念产生的过程来看,胡钰认为,它们存在三方面的差别[3]

第一,中国的舆论概念形成是一种语言延伸、转化的过程,从最初的指代车子的“舆”到最后的“舆论”,中间经过了“舆人”“舆人之论”;西方的舆论概念形成是一种政治理念的深化过程,从早期的公民议政到最后的国家政治中公意至上、公意不可违。第二,中国的舆论概念在形成中突出舆论的表现形式,即舆论是一种群众共同议论的现象;西方的舆论概念在形成中则不断强化舆论的政治功能,公意即法律。第三,中国的舆论概念产生于史学家之手,为无意之记载;西方的舆论概念产生于思想家之口,为有意之鼓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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