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歌舞是以民歌为基础、融舞蹈及器乐于一体,发挥形体语言特长,在民间日常生活中由民众自己创编、表演而发展起来的艺术形式。
古人云:“言之不足,故磋叹之;磋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毛诗·大序》)“歌之咏言,舞之尽意。”(东汉傅毅《舞赋》)有关民间歌舞的起源,可以追寻到悠远的过去。它最初或许产生于人类自身达意或原始的审美之需。早在四五千年以前,我们的祖先就创造了原始乐舞,并笼罩着原始宗教的朦胧意识。但艺术风格与形式为氏族全体成员所共有。人类步入阶级社会后,民间乐舞逐渐与宫廷乐舞分道扬镳,成为在社会下层民众中广泛流行的艺术。民间歌舞的音乐语言、形体语汇充满浓郁的乡土气息和地域色彩,以粗犷、简洁、明快见长,不似专业歌舞那样精雕细琢。因此,深为最广大的民众喜爱,拥有广泛的群众性。[3]
民间歌舞属“自娱性”的大众艺术。以强劲的随意性在自娱中体现人类自我生命价值,融通人际间纯情友谊。表演时以民众的审美习性即兴发挥,不受场地、人数乃至礼数之局限与束缚,表现出毫无矫揉造作的潇洒气度。
歌舞相伴、载歌载舞,几乎是中国民间歌舞最基本的艺术特征。具体而言,它又可分舞歌和舞乐两类。前者以歌为主,辅以舞蹈或歌舞并重;后者奏乐与舞蹈相结合,或舞者随乐而舞,或舞者自奏自舞。
舞蹈是歌舞中最直观形象的表现要素。通过面部表情、肢体造型、动作韵律表情达意。多彩的社会生活为舞蹈艺人提供了无比广阔的想象空间和创作手法。巧妙使用手帕、扇子、花伞、花篮、车、舟、桨、龙等多种道具,在虚拟的环境中塑造耕夫、樵夫、渔夫、农妇、书生、公子等人物以及他们的生活情景。以腰为轴心,通过肩动、胯动、腰动、颈动、膝动的周身“扭”动,营造轻盈、洒脱、流动、火爆之态,是民间舞蹈创作的基本原则。
小调、山歌等民歌俗曲是音乐服务于形体律动的基本表现素材。在此基础上繁衍出更具舞蹈性、律动性的“专用曲调”。节奏是舞蹈的灵魂。音乐节奏依附于舞蹈节奏,与其形体语汇相统一,随其变化而变化。其无论律动活泼、弹跳有力或律动徐缓、宽广舒展的节奏,都是一个富于个性(类似西方音乐的主题动机)的基本节奏型贯穿始终。强弱分明的二拍子尤为常见。二拍子、六拍子以至九拍子、十二拍子等混合,在少数民族舞蹈中多见。运用结构对称短小严谨的单曲多次重复,以及按舞蹈布局使用联曲体,是组织歌舞发展的“律动力”。
加强节奏、配合动作、托腔保调、渲染气氛、招揽观众,乃乐器与器乐在歌舞表演中所承之职。且多以合奏为主。无论吹管乐、丝竹乐或打击乐,其编制多无定制。使用不同的乐器与器乐是体现歌舞民族性或地域性的标志之一。汉族地区的歌舞喜用唢呐、锣鼓。少数民族则以本民族的乐器为自豪。如藏族“弦子舞”以“白旺”(牛角胡)为伴奏,苗族“芦笙舞”、彝族“跳月”则以三弦、笛子伴奏。
多样的自然因素和人文文化,酿就了数量繁多的歌舞品种。从民族文化审美情趣、实用功效及传播区域看,我国民间歌舞有汉族歌舞与少数民族歌舞两大艺术形态及分类。(www.xing528.com)
汉族歌舞主要有秧歌、花鼓、花灯和采茶四大类,以及一些流行有限、各具特色的杂舞(或综合歌舞)。汉族歌舞由北而南、主要纵贯于汉族人口聚集的我国东、中部广大地区。其内容与形式,最突出的表现莫过于农业与农民的劳动场景。“舞蹈多伏首弯腰、含胸屈膝,重下肢动律,动作幅度小;手指与手腕的动作灵巧,眼神含蓄内在;感情深沉,具有东方农业舞蹈文化的特征。”可以说,这是以农为本的传统心理机制与农业劳动的习惯性生理动态最直接的艺术反映。
在黄河以北的广大汉族地区,流行着一种以群体性参与表演为主的歌舞形式——秧歌(亦称“社火”)。所谓“秧歌”,有广义与狭义之别。广者指“节日或各种民间集会游行中整个庞大的舞队而言”,如以鼓为道具而表演的腰鼓舞,由竹篾扎制的龙而表演的龙舞,由狮头道具扮演的狮舞,以绸巾为道具表演的绸舞,以船为道具表演的跑旱船,由竹篾扎制的竹马为道具跑的竹马等;狭者乃“一种参加者群体分别打扮成各种角色行当时歌时舞的形式”。它在插秧、耕田等劳动时所唱歌曲的基础上,融合舞蹈及戏剧成分而生,具有一定的角色扮相。其表演称“出会”,有徒步秧歌与高跷秧歌两大类。届时有歇庙、排门子,踩街之“序曲”与“大小场”之分的正式商演。角色行当有生、妇(各旦角)、丑(丑公子、傻柱子、丑婆)、樵夫、货郎、和尚以及“鼓子手”“棒子手”“花”等。秧歌的舞蹈魅力在“扭”。“扭”有“三弯九动十八态”。在“扭”的律动中讲究群体的队形组合与变化,形成寓意不同的图案。随着秧歌逐渐脱离单纯农业而“艺术化”,其音乐所吸纳的各种民间曲调也逐渐规范对称。东北秧歌、冀东秧歌、山东秧歌、陕北秧歌、晋中秧歌都是重要的品种。
花鼓又称“地花鼓”“花鼓小锣”,是以鼓为主要表演道具、刻意追求技巧性的歌舞形式,盛行于黄河至长江流域的广大城乡。通常由男女二人组合表演男锣女鼓、载歌载舞。持鼓者通过鼓槌上下左右变换花样地击打(鼓)来展示技巧。由于表演人数少,易于流动,过去它是社会下层民众谋生的有效手段,故在使用中技巧性提高很快,并有较强的观赏性。主要品种有安徽凤阳花鼓、山西沁源花鼓、苏南花鼓、陕南花鼓、湖南地花鼓、山东鞭子鼓、湖北三棒鼓等。
茶是一种性喜湿润气候和微酸性土壤的植物,叶香、芽嫩。中国乃是茶之故乡。我国产茶的历史悠久,广泛栽培于中部、东南部和西南部。“采茶”是伴随茶生产发展起来的歌舞艺术。初为单一的茶农歌曲,后融入一些采茶动作,伴以歌唱。通常一男一女或一男二女表演,也有人数较多的群体表演。舞者身着彩服、腰系彩带,以花扇、钱尺(鞭)为道具,象征扁担、锄头、竹篮、雨伞等采茶用具。音乐结构短小。茶歌有“正采茶”“倒采茶”之别,两者除在唱词上形成1—12月时令顺序的倒转变化外,音乐也有对比。前者较舒展,歌唱性强;后者欢快,衬词较多,并改变了曲式的均衡,更具生活气息。自清以来,“采茶”在江南各地随产茶业的发展而四处扩散,遍及浙、闽、皖、粤、桂、湘等产茶区。赣南采茶灯、湘西茶灯、福建采茶灯、浙江采茶舞均为富有影响的品种。
花灯是以彩灯或彩扇为道具、表演于广场的集体自娱性歌舞,有“茶灯”“耍灯”“玩灯”等叫法。舞蹈动作始终保持身体S形。道具精美,有各式彩灯。如龙灯、鱼灯、虾灯、蚌壳灯、狮子灯等。歌唱曲调中明清俗曲所占比重较大,其余取用各地山歌小曲。花灯主要用于元宵节及欢庆丰收的夜晚表演。内容多唱传说故事及爱情。盛行于西南的黔、滇、川、湘等地的汉、侗、苗、布依、土家等民族中,各地有知名的品种。根据其艺术特征,有学者认为“西南花灯可能是在东南‘采茶’的渗透和影响下形成,并结合当地歌舞特色而发展的”。
我国少数民族人民能歌善舞,他们创造了极富民族特色、千姿百态的歌舞艺术。如朝鲜族的农乐舞、长鼓舞,蒙古族的安代舞、筷子舞,达斡尔族的罕伯舞,维吾尔族的木卡姆、赛乃姆,哈萨克族的哈拉交勒卡,藏族的热巴、锅庄、弦子舞,壮族的扁担舞、铜鼓舞、师公舞,土家族的摆手舞,苗族的芦笙舞,傣族的孔雀舞、象脚鼓舞,侗族的多耶,瑶族的长鼓舞、黎族的打竹舞,高山族的杵舞,布依族的织布舞,彝族的阿细跳月,畲族的敬茶舞,回族的宴席曲、跳花儿,东乡族的哈利舞,满族的莽式、单鼓舞等。由于各民族所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生产方式及宗教、信仰等方面各具特色,故表现在歌舞艺术的形态、舞韵气质、审美功用等方面也不尽相同。总之,少数民族歌舞数量丰富、形式多样,内容与本民族的文化紧密相连。而且,在分布上如繁星点点、镶嵌于四面八方,特别是随民族的分布聚居多分布于祖国的边山远水之间,生动地展示了各族人民的生活风情与思想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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