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数据表中不需要的记录可以进行删除。VPF中删除分为两步,首先进行逻辑删除,然后再进行物理删除。逻辑删除只给记录加上删除标记,记录并没有从数据表中真正删除,一旦需要可以恢复。物理删除则是真正的把记录从数据表中删除,不可恢复。
1.逻辑删除
(1)菜单方式。
打开表的浏览窗口,选择“表”菜单的“删除记录”菜单项,出现如图3-35所示“删除”对话框,在“作用范围”列表框中设置删除范围,在“For”文本框设置删除条件。如删除数据表中年龄大于40的记录。结果如图3-36所示。
图3-35 “删除”对话框
图3-36
在被逻辑删除的记录的第一个字段前的空白处颜色变黑,加上了删除标记。
(2)命令方式。
【格式】DELETE [<范围>][FOR<条件>][WHILE<条件>]
【功能】对当前数据表满足条件的记录进行逻辑删除。
【说明】若省略<范围>和<条件>则只对当前记录进行删除。
【例3-12】逻辑删除女教师记录。
(3)鼠标方式。
打开表的浏览窗口,单击要逻辑删除记录的第一个字段首部的空白栏处,使其颜色变黑。
2.恢复逻辑删除的记录
(1)菜单方式。
打开表的浏览窗口,选择“表”菜单的“恢复记录”菜单项,出现如图3-37所示“恢复记录”对话框,在“作用范围”列表框中设置恢复记录的范围,在“For”文本框设置恢复记录条件。例如恢复数据表中性别为女的记录。
(2)命令方式。
图3-37 “恢复记录”对话框
【格式】RECALL [<范围>][FOR<条件>][WHILE<条件>]
【功能】恢复被逻辑删除的记录,取消记录的逻辑删除标记。
【说明】若省略<范围>和<条件>选项,则只取消当前记录的删除标记。
【例3-13】逻辑删除“教师”表中的1990年以后参加工作的教师,再将其恢复。(www.xing528.com)
显示结果如下:
显示结果如下:
(3)鼠标方式。
打开表的浏览窗口,单击要要恢复记录的第一个字段首部的删除标记栏,取消黑色显示。
3.物理删除
对于已被逻辑删除的记录确认无用后,可以进行物理删除。
(1)菜单方式。
打开表的浏览窗口,选择“表”菜单的“彻底删除”菜单项,弹出如图3-38所示对话框,单击“是”按钮,数据表中带逻辑删除标记的记录就被彻底删除了。
图3-38
(2)命令方式。
【格式】PACK
【功能】对当前数据表中加了删除标记的记录进物理删除。
【例3-14】删除“教师”表中,被加了逻辑删除标记的记录。
4.一次性删除记录
【格式】ZAP
【功能】将数据表中的所有记录一次删除,只保留数据表结构。
注意:使用ZAP命令一定要慎重,一旦将数据表中的所有记录进行删除,将不可恢复。使用ZAP命令后,系统会弹出如图3-39所示的对话框,询问用户是否进行一次性删除,如删除则选择“是”按钮,否则,选择“否”按钮。
图3-39
【例3-15】把“教师工作”表中的所有记录彻底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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