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彦约故居主要有尚书府和星凤楼。
尚书府坐落于衙前村,始建于南宋宝庆年间(1225年—1227年)。曹彦约被擢升为兵部尚书后,皇上勅建尚书府邸。该建筑前后共三进,设计周密,造材优质,经能工巧匠精雕细刻而成。因感皇恩浩荡,该村改名为“留恩村”。宋朝末年,曹彦约之孙曹之格出任宣慰使时,将宣慰衙门设置在尚书府邸,改尚书府为宣慰官衙,改村名为“衙前”。宣慰官衙在宋末被元兵毁损了一部分,但元统治者为了笼络人心继续保留宣慰官衙的机构设置。宣慰官衙被元朝重新起用,并在原建筑的基础上增建了一幢,且在官衙前面竖起了旗杆,增设了一个丈余高的石柱,石柱上面放置了一块雕刻了花纹的石板,柱身雕龙画凤,十分壮观,世人称之为“华表”(已毁损)。元朝覆灭后,自明朝起至中华民国时期(1912年—1949年),尚书府邸一直被用于兴办学堂,供族中子弟薪火相传。可惜的是,在“文化大革命”时期,尚书府的前后两间都被损毁,现仅存中间一间正堂。该正堂是四叠五加梁风格的,1975年重新拆装维修过一次。
其仅存的附属建筑“尚书井”开凿于尚书府邸门前,当时井上做了一个四柱擎天的凉亭,解决了乡人饮水困难的问题。该井曾于清乾隆十九年(1754年)进行过一次大修,现废弃不用,但古井尚存。如今的古井井沿淋水后依稀可见“乾隆”等字。(www.xing528.com)
星凤楼坐落于衙前村,始建于南宋宝庆年间(1225年—1227年)。《都昌县志》载:“星凤楼,宋尚书曹文简公建,以贮图书,上有《星凤楼法帖》,在张家岭衙前曹家门首。四面环以水池,前架石桥,士人呼为八角亭。”据《曹氏家谱》记载,星凤楼是由皇帝拨银御赐建造的,供先生(指曹彦约)在故里读书、篆字、收藏、研讨及颐养天年之用,南宋理宗皇帝御笔书写的“星凤楼”牌匾就悬挂于星凤楼上。该建筑是一座典型的宋式三层建筑,占地面积为150平方米,建在池中央。该地按八卦图形开挖,架一石桥通途,四面栅栏倚水,廊曲榭回,雕梁画栋,斗拱飞檐,气势宏伟,高耸入云,楼顶屋脊瓦上安插有一个大花瓶。阁楼池水外围古木参天,花团锦簇,小桥流水,好一派江南景色。楼上除藏有《星凤楼法帖》,还珍藏着多种山水奇画和书法作品真迹。星凤楼在宋末元兵到来之时被焚毁。清雍正十一年(1733年)衙前村民重建星凤楼,并作序记之:“维雍正元秋,重建水阁建成……至于经营措置,位则中正,制则浑坚,势则巍峨,峻起超然特色也,且设阁空明,可以披风爽,可以负日之暄,可以宾月之来,而饯其往,临斯也,不有心旷神怡然以志远者乎,匪落已也,倚栏杆,观鱼游。”自此至中华民国时期(1912年—1949年),该楼和尚书府邸一起为学堂师生们专用。可惜的是,在“文化大革命”时期,该楼被造反派所毁,仅存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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