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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茶马古道沿革:茶马文化遗产线路

时间:2023-10-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到了宋代,随着茶叶产量的大幅度增长,茶叶进入寻常百姓的餐杯中,成为日常饮品。再从西北各少数民族来看,无论回鹘、党项抑或吐蕃,在宋代,茶是这些游牧民族不可缺少的日常饮品。在宋代,这种贸易依然维持并得到发展,宋夏之间的“榷场贸易”和贡赐贸易中,茶叶是重要的商品和赐品。宋代,由于当时的政治格局导致北方战事频繁,烽火叠起,宋朝要与辽、西夏相抗衡,南渡后要抵御金政权的侵略,马政对其而言无疑是重中之重。

宋代茶马古道沿革:茶马文化遗产线路

到了宋代,随着茶叶产量的大幅度增长,茶叶进入寻常百姓的餐杯中,成为日常饮品。苏东坡脍炙人口的词句“酒困路长惟欲睡,日高人渴漫思茶,敲门试问野人家”,说明在北宋时期茶叶不仅是封建贵族的日常饮品,也是庶民百姓啜饮待客的不可或缺之物,饮茶已成为当时一大风尚,“夫茶之为民用,等于米盐,不可一日以无”。(王安石《议茶法》)

饮茶习俗不仅在宋人中间得到普及,而且在周边少数民族地区得到了发展。从一般意义上讲,茶文化的形成和传播途径是由南而北,由东而西,从王公贵族至黎民百姓,从农业地区到其它地区。而这种传播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商品经济的发展。

(一)西部少数民族喝茶习惯的养成

就茶本身而言,它具有消除油腻、帮助消化和兴奋神经的奇特功效。这一功能非常适合于从事畜牧业生产、以肉食为主的少数民族,长期饮用还会成瘾。因此,如果说唐代在北方少数民族中只有王公贵族才能食茶,而下层平民难以获得茶叶的话,到了宋代,随着茶叶市场的不断扩大,饮茶的习俗在北方尤其是西北地区的少数民族中间广泛传播,以至达到了“夷人不可一日无茶以生”的程度。

契丹人建辽之前是否饮茶?文献中未见反映,但是,在辽朝的有些地区,至少南京、西京和燕云十六州一带,这些原来汉人的居住区,饮茶习俗在中唐时便形成了。至于契丹人,则至迟在五代时就已有饮茶的习惯。据史料记载,早在南唐时,契丹就有驱“羊三万口、马二万匹”至南唐“价市罗绮、茶药”。入宋以后,特别是宋辽“澶渊之盟”后的百年对峙时期,在北宋与辽的“榷场贸易”中,茶已成为宋人输往辽境的大宗商品。这就是说,在北宋时,由于南方茶叶能源源不断地运销辽境,所以在广袤的辽土上,饮茶和茶文化,也明显有了发展,“今世俗客至则啜茶,去则啜汤。汤取药材甘香者屑之,或温或凉,未有不用甘草者。此俗遍天下,先公使辽,辽人相见,其俗先点汤,后点茶,至饮食亦先水饮,然后品味以进”。(朱彧《萍州可谈》)

再从西北各少数民族来看,无论回鹘、党项抑或吐蕃,在宋代,茶是这些游牧民族不可缺少的日常饮品。顾炎武说:“茶之为物,西戎、吐蕃古今皆仰之。以其腥肉之食,非茶不消;其青稞之热,非茶不解,故不能不赖于此。”所以,早在唐代,西北游牧民族就已经大量买入茶叶。“茶,……南人好饮之,北人初不多饮。……古人亦饮茶耳,但不如今人溺之甚,穷日尽夜,殆成风俗。始自中地,流于塞外。往年回鹘入朝,大驱名马,市茶而归,亦足怪焉。”(封演《封氏闻见记》)按此,回鹘早在唐代就与中原王朝存在着茶马贸易。

在宋代,这种贸易依然维持并得到发展,宋夏之间的“榷场贸易”和贡赐贸易中,茶叶是重要的商品和赐品。

西夏李元昊在仁宗庆历(1041—1048年)年间发动对宋战争,导致宋朝关闭对夏互市和断绝岁赐关系,造成“赐遗、互市久不通,饮无茶,衣帛贵”的局面,这成为西夏停止战争的重要原因之一。

至于当时的吐蕃,由于其始终以畜牧为生,食腥膻,啖乳酪,饮茶之风一旦形成,便更是无不仰赖于斯。《宋史·吐蕃传》载:(唃厮啰部)“人喜啖生物,无蔬茹醯酱,独知用盐为滋味,而嗜酒及茶。”由于“番地苦寒,五谷不生,所种惟青稞、菽豆已耳,土人硙作炒面,杂以芜菁、酪浆,非茗饮辄病,则茶不可须臾离,若潜制其命者。”他们“所食惟酪、浆、糌粑,间有不火而生牛肉者,殆依然茹毛饮血之古风,与人嗜饮茶,缘腥膻油腻之物塞肠胃,必赖茶以荡涤之”。西北诸族普遍有饮茶的爱好,而唯有吐蕃人达到了嗜茶成瘾的地步。

从夏人缺茶求和到吐蕃所嗜唯茶,都说明宋代居住在北方和西北地区、从事畜牧业、以食乳酪为生的少数民族,对于茶叶的助消化、解油腻的特殊功效青睐有加。正因如此,“凡茶入官以轻估,其出以重估,县官之利甚博,而商贾转致于西北以致散于夷狄,其利又特厚”。(《文献通考》)当宋朝实施榷茶和边地入中制度之后,许多商人趋之若鹜,纷纷到边地纳粮刍以获取茶券,购买茶叶贩至西北,获取高额利润

西南的大理国将南诏时期所设的“步日睑”改为“步日部”,开设“茶马市场”,并打通了著名的“买马道”。

大理国与宋朝的贸易活动中的大宗商品的买卖情况是卖出战马而买入茶叶,但云南产茶,为什么大理国还要买入茶叶呢?限于文献缺失,目前对此还没有确定的答案,初步的研究结论是两种可能:一是大理国的茶叶产量不够多;二是大理国把那些从广西买来的茶叶转卖给云南西北方的少数民族地区和更远方向的藏族聚居地区了。

宋代茶叶经济已大大超过前朝,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显得更为重要,茶成为与盐并重(有时更为重要)的战略物资。周边地区存在着巨大的茶叶市场,也为宋朝茶马贸易的兴起和建立官营茶叶贸易体制创造了物质条件。

茶马贸易,作为农牧两大地区互惠互利的交换,如果只谈少数民族缺茶多马,而不谈中原政府缺马的话,就构不成双方的这种交换。因此,宋朝对于西北牧区少数民族马匹的需求,当是这种贸易形成的必要条件。由于宋朝牧马缺乏广阔而良好的天然牧场以及官牧成效较差,宋朝用于战事的马匹不能自给,而北方和西北少数民族所在地区却水草丰美,盛产马匹,从而形成了中原与周边少数民族马匹交易的供需关系。

(二)宋代马政建设

中国历代封建王朝都把马匹的孳牧作为国之要事来抓。宋代,由于当时的政治格局导致北方战事频繁,烽火叠起,宋朝要与辽、西夏相抗衡,南渡后要抵御金政权的侵略,马政对其而言无疑是重中之重。

宋朝的马政建设可分为两个方面:一为监牧,一为市马。前者主要是通过直接官养和民代官养,以保障国家的战马资源;后者则主要是通过互市向周边地区购买马匹。这里仅分析宋朝政府的监牧,从中即可看出宋朝对周边地区马匹的依赖。

建隆元年(960年),宋太祖赵匡胤登基时,“国马之政,历五代寝废”。行伍出身的赵匡胤深知战马在战争中的重要性,登基以后即置养马务一处,修葺旧务四处,作为牧放之地,从此开始了宋代监牧事业。

为了大力发展官马孳养,宋朝择有利之地广布牧场,并设置了一整套管理监牧的机构。赵匡胤即位之初,在京师设左、右飞龙院以畜养马匹,由左、右飞龙使掌管。太平兴国五年(980年),改飞龙院为天厩坊。雍熙四年(987年),改天厩坊为左、右骐骥院,下有四监二坊:左、右天驷监,第一监和第二监;左、右天厩坊。

除中央设监牧之外,宋朝还在各地方广设监牧场所。太平兴国四年(979年),宋太宗赵匡义观兵于幽州,得马四万余匹,分置诸州牧养,又择丰旷之地置牧龙坊八处。景德二年(1005年),改诸州牧龙坊为监。此时,宋朝已在诸州设监牧十四处,自畿甸及近郡,择水草善地而标占为牧地,淳化、景德年间占地更达十万余顷。

孳牧马匹,主要在大名府、洺、卫、相州七监,挑选善种,合牝牡为群,由判官每年十二月巡行坊、监,收点二岁驹,并第赏牧兵。此后牧马监兴废不定,北宋时最多达三十六个。为了加强对京师和地方监牧机构的统一管理,宋真宗咸平三年(1000年)设群牧司,初以内臣担当群牧司制置,次年即由朝廷重官总领其事。朝廷赋予了群牧司很大的权力:“凡厩牧之政,皆出于群牧司,自骐骥院而下,皆听命焉。”

为了保证和提高牧马效益,宋政府还制定了一系列赏罚监牧官吏的措施。淳化二年(991年)颁布规定:诸坊年产驹率须达到百分之四十,否则属典司失职,当严厉责罚;如产驹率达到百分之七十,则官吏升迁。诸坊产驹,即籍以闻。牧放马匹的军人,应募少壮者充役。真宗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又立各州牧监赏罚之法:诸州监牧息马,每年年终以十分为率,若马匹死毙一分以上,勾当官罚俸一月,其余官兵按等级依次处以杖刑。牧马生驹多,而死毙少者,按成绩给以数额不等的缗钱,予以奖赏。凡生驹一匹,兵校以下赏绢一匹。由于地方知州军、通判领同群牧事,所以每岁终统计马匹死毙数一分以上和生驹不到四分,就要被罚俸。如果养马死数少,生驹多,即获奖赏。统计三年成绩,将受赏者报闻。天圣七年(1029年),群牧司又在旧制的基础上规定:通判一到任,即记录所辖马数,一岁一考,任官期满,按总数再论赏罚。

以上措施充分反映了宋朝对于孳养战马是何等重视。然而官牧效果到底如何?下列史料可见一斑:真宗大中祥符元年,“凡内外坊、监及诸军马凡二十万余匹”,而到了神宗熙宁二年(1069年)“天下应在马凡十五万三千六百有奇”。六十余年官牧,战马非但没有增加,反而减少了四万六千匹。熙宁八年(1075年)四月,中书、枢密院奏曰:“河南北十二监,起熙宁二年至五年,岁出马一千六百四十匹,可给骑兵者二百六十四,余仅足配邮传。”哲宗绍圣初(1094年)枢密院言:“左右厢今岁籍马万三千有奇,堪配军者无几。”监牧坊最盛时曾有三十六监的记录,而到了北宋后期,绍圣四年(1097年),只剩二监。

造成监牧孳养不善的原因主要有二。第一个原因是马性耐寒而畏热,孳生繁衍均受气候土壤的影响,但宋朝所辖的中原农业地区利农,并不适合马匹的孳生繁衍,从而使监牧事业的投入太大而产出过小。真宗大中祥符元年,各监坊仅饲马兵校就达到1638人,据宋人估算,其地租及各监牧吏卒杂费,花费“缗钱五十三万九千有奇,计所出马为钱三万六千四百余缗而已”,所得收益还不及所费缗钱的零头,而养马费用更是让宋政府难以承担,据当时的官方统计,牧养一匹马需占地五十亩,一年刍粟消费约二十七贯。以此推算,真宗时二十万余匹马,一年花费就高达五百四十万贯,比宋太宗至道末年(997年)赋税收入中田税及其附加税的全部数额四百六十五万贯还高出七万五千贯。河南监牧在乾兴、天圣间(1022—1032年),即因牧马费用太大,财政不支,先后停废。第二个原因是经营不得法,管理不善。牧场是监牧事业的重要基础,然而大量的官用牧场被民间窃居,“岁久官失其籍,界堠不明,废置不常,而沦于侵冒者多矣”。治平末年(1067年)仅有河南六监三万二千顷,河北六监则二万三千顷,其余皆隐于民。

宋朝马政不善所造成的马匹不足状况,在天下太平时尚不突出,一遇战事则凸显出来。李元昊称帝(1038年)后,一改其父对宋朝的友好政策,加紧攻势,西北战事日紧。宋仁宗康定元年(1040年),出现“陕西用兵马骑不足”的现象,政府不得不组织京畿西、淮西、淮南、陕西等路括市战马。庆历四年(1044年),诏陕西、河北、河东填五分,余路填四分。这时正逢宋夏交战,北方前线军士拥有战马只达到五成,不能配备足额。至和元年(1054年),军士戍陕西、河东、河北也只填七分,余路填六分。废河南诸监后,军用马匹主要仰仗市马,但市马数额却不能满足所需马匹。以皇祐年间(1049—1054年)的情况而言,“市马二万二百才能补京畿塞下之阙,自用兵四年所市马才三万”。仁宗嘉祐年间(1056—1063年),战马更是缺乏,“今天下马军,大率十人无一二人有马”。

总之,宋王朝受自然地理等条件的限制,单纯依靠国内监牧根本无法满足军事需要,因而客观上存在向周边地区购买马匹的必然性。

(三)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成为宋朝马匹的最主要供应基地

相对于中原地区,我国北方和西北地区由于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历来是产良马的基地。

与宋对峙的契丹(辽)是我国著名的马匹产地。契丹的发祥地呼伦贝尔,是一个非常良好的天然牧场,“水草丰美,有息鸡草尤美而本大,马食不过十本具饱”,“(上京)地沃宜耕植,水草便畜牧”,“静边城,本契丹二十部族水草地”。在契丹的畜牧业中,马匹的繁衍占有极其突出的地位,所谓“其富以马,其强以兵”,所谓“马逐水草,人仰湩酪,挽强射生,以给日用”,便深刻地说明了这一问题。

再从雄霸西北的党项来看,党项人本身就是“衣皮毛,事畜牧”的游牧民族,畜牧业在西夏建立后的社会生产中,依然占有首要地位。西夏的自然条件非常适合发展畜牧业。何亮《安边书》中提到灵州“地方千里,表里山河,水深土厚,草木茂盛,真牧放耕战之地”,其它地方也是如此。夏州“惟产羊马,贸易百货悉仰中国”。至于河西走廊一带,更是极好的天然畜牧场所。而在宋夏交界并为双方激烈争夺的横山地区,也是一个宜稼宜牧的富庶地区:“横山亘袤,千里沃壤,人物劲悍善战,多马”,“多马宜稼,人物劲悍善战”。总之,除去夏州一带的毛乌索沙漠地区,西夏境内大都是宜于放牧之所,加上党项向来以畜牧业作为本身传统的生产事业,西夏畜牧业便随之而发展起来了。

党项畜牧业产品甚多,其中最重要和最有名的是马。西夏不仅产马多,而且马匹优良,南宋人洪遵言“马出夏国者为上”。元稹《估客乐》一诗中曾经提到“北买党项马,西擒吐蕃鹰”,可见“党项马”在唐代就是名贵的商品之一。宋代,“府州马”则是党项的著名特产,深受宋朝政府及汉族人民的欢迎。在我国,自古以来马匹产自北部草原地区,而西北草原的产品尤为精良,直到今天,河西走廊依然繁衍优良品种的马匹。

吐蕃、回鹘更是自古以来的产马之域。吐蕃在宋代,除了一部分“熟户”居住于陕右诸州军的边境之内,其主要居地分为凉州和河湟地区。从陕右诸州至河湟及凉州一带,自古以来都是有名的产马区。宋人王韶说:“熙河出马最多。”回鹘是一个善于养马的游牧民族,西迁以后,除极少部分留居凉、秦以外,其主要部分分布于甘州以西的广大地区,这一带宜于产马,高昌“地多马,王及王后、太子各养马,放牧平川中,弥亘百余里,以毛色分别为群,莫知其数”。(《宋史·高昌传》)

对于北方和西北少数民族来说,马匹除了供本族使用以外,主要是作为商品投入市场进行贸易。然而,这些少数民族都以畜牧业为主,都是马匹的输出者,其相互间进行马贸易的可能性不大,而只有严重缺马的宋王朝属地才是他们输出马匹的广阔市场。

云南也从唐代起就产良马。“马,出越赕川东面一带,岗西向,地势渐平,乍起伏如畦畛者,有泉地美草,宜马。初生如羊羔,一年后,纽莎为拢头縻系之。三年内饲以米清粥汁,四五年稍大,六七年方成就。尾高,尤善驰骤,日行数百里。本种多骢,故代称越赕骢,近年以白为良。膝充及申赕亦出马,次赕、滇池尤佳。东爨乌蛮中亦有马,比于越赕皆少。一切野放,不置槽枥。唯阳苴咩及大厘、登川各有槽枥,喂马数百匹。”(樊绰《云南志》)“越赕之西有荐草,产善马,世称越赕。始生若羔,岁中,细莎縻之,饮以米渖,七年可御,日驰数百里。”(《新唐书·南诏传》)越赕即今腾冲龙江流域,自然条件十分优越,适宜各种优质牧草生长,是山地草甸牧场发育的理想场所。“越赕之西多荐草,产善马,至金铁铜铅,则在在有之。”(徐渭《〈云南武录〉序》)简而言之,这里的水草矿物丰富,有利于马的成长。

《南中杂志》给了进一步说明:“滇中之马,质小而蹄健,上高山,履危径,虽数十里而不知喘汗,以生长山谷也。”云南马体质结实,体格短小,结构匀称。头略重,额宽或略突,鼻平直。耐力强,很适应西南山区险陡路滑的山间小道,是山地的优良驮畜。“往返万里,跬步必骑,驮负且重,未尝困乏。”(《岭外代答》)宋代范成大的《桂海虞衡志》说:“蛮马出西南诸蕃。多自毗那、自杞等国来。自杞取马于大理古南诏也。地连西戎马生尤蕃。大理马为西南蕃之最。”“云南省及广西高地产健马,躯小而健,贩售印度,然应知者,人抽取其筋二三条,俾其不能用尾击其骑者。”(《马可·波罗游记》)

更早的史料记载,云南还有一种良马“笮马”。“巴蜀亦沃野,地饶巵、姜、丹砂、石、铜、铁、竹、木之器。南御僰,僰僮。西近邛笮,笮马、旄牛。然四塞,栈道千里,无所不通,唯褒斜绾毂其口,以所多易所鲜。”(《史记·货殖列传》)“巴蜀或窃出商贾,取其笮马、棘童、牦牛,以此巴蜀殷富。”(《史记·西南夷列传》)王禹偁《送笻枝与刘湛然道士》诗“僰僮与笮马,入贡何累累”,也说明西南一带的“笮马”直至宋代还很出名。

综上所述,宋与周边地区在茶与马的生产上存在着明显的地理分工,正是由于这种分工才使得这种交换成为必然。双方的茶、马互为供求,便构成了宋代茶马贸易兴起和发展的经济基础。

(四)宋代的茶马贸易机构沿革

1.茶马机构沿革

由官方设立专门经营茶马贸易的机构是从宋代才开始的。宋代正式成立的专门管理茶马贸易的中枢机构称为“都大提举茶马司”,简称茶马司。宋代经历了从市易司、茶场司到茶马司,再从茶场、马场分合不定到合而为一的发展历程。

(1)都大提举茶马司沿革

①从市易司到茶场司

考宋代茶马司建置,是借壳于市易务而来的。市易务是王安石变法时设在京师及各地的官营贸易机构。为了便于开展蕃汉贸易,熙宁年间,北宋政府先后在边地秦、熙、河、岷和通远等州、军设有五个市易务,元丰六年(1083年)又在兰州增置市易务。熙宁六年(1073年)改提举在京市易务为都提举市易司,诸州市易务隶属于都提举市易司。缘边市易务主要经营蕃汉贸易,买马是其中的一项。

熙宁七年(1074年)四月,宋神宗听从经略使王韶的建议,派京官李杞、蒲宗闵经办成都市易务。成都市易务的主要职责是“经画收买茶货,专充秦凤、熙河路博马,更不相度市易”。李杞任提举成都府利州路买茶公事——成都府利州路茶场司主管官吏,蒲宗闵为同提举成都府利州路买茶公事,二人专门负责买茶博马,不再经营其它物品交易。同时为了加重其权,李杞兼提举渭州、秦凤、阶州、成州和熙河等路,并为提点刑狱序官,驻秦州;蒲宗闵为提举常平仓序官,驻成都府。后又为转运判官序官,此后提举买茶官都沿此制。

熙河市易司本归都提举市易司统辖,李杞主持成都市易司后,以提举成都府利州路买茶公事又兼提举渭州、秦凤、阶州、成州和熙河等路,一时间有了职权不清之扰。为此,熙宁八年(1075年)中书门下专门申明“其茶场司合并入熙河路市易司,为买茶税场,李杞、蒲宗闵合兼提举熙河路市易司,仍各依旧分头干当,并隶都提举市易司统辖”,茶场司从而与熙河路市易司合并,仍归都提举市易司统辖。熙宁十年(1077年)九月又下诏“提举成都府、利州、秦凤、熙河等路茶场司更不隶都提举市易司,亦罢兼秦凤路市易司”,从此提举成都府、利州、秦风、熙河等路茶场司不再隶属于都提举市易司,也不兼秦风路市易司,成为脱离市易司的一个独立的机构。提举成都等路茶场司的独立,标志着宋代茶马贸易官营管理体制的创立。

②茶场、买马二司分合不定

李杞之后,由刘佐任提举成都等路买茶公事兼提举熙河路市易司。刘佐任职两年多,熙宁十年因吕陶参奏其“措置乖方”而罢免,以国子博士李稷代之,仅一年便“通课利及旧界息税七十六万七千六十余缗”,宋神宗以李稷“能推原法意,日就事功,宜速迁擢,以劝在位,遂落权发遣,以为都大提举茶场”。从此茶场最高长官在“提举”二字之上又加“都大”,置都大提举茶场,同提举茶场为其佐贰,其下又有主管、同主管,“各因其资品高下除授”。

都大提举茶场司是茶马贸易的总指挥部,其下辖各路,均分设提举茶场司,成都、利州、秦凤、熙河各路均设提举茶场司干当公事官,并颁有铜印为凭。元丰四年(1081年)七月,宋朝令少府监为提举成都府、利州、秦凤、熙河等路茶场司干当公事五位官员铸造铜印记五面,上书“提举茶场司干当公家朱记”,其用途是“如降送本司,责凭给付,逐官行使”。

茶场司职责主要是定立茶价、缴茶数额、榷买园户茶叶岁有总课额,以课额增损、茶叶质量优劣奖惩茶场官吏,制订禁私、打假之法。

买马之事则另有专人负责。买马之官,始以陕西转运使兼本路监牧买马事,后又以制置陕西解盐官同主之。王韶开熙河后,于熙河置买马司,买马官称“提举熙河路买马”,由熙州知州担任,而以提点刑狱为同提举。买茶与买马两职分离,给茶马贸易的具体实施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障碍。熙宁八年,提举茶场李杞上言“卖茶买马,固为一事。乞同提举买马”,朝廷从其请,李杞以提举茶场兼买马,买茶、买马于是由一人统领,实现了管理上的合并,茶场司与买马司虽仍是两个机构,因其两职合一而统称为茶马司。茶司、马司合一后,买马之事由茶马场监官具体负责。茶马场监官,按例又兼本州兵马都监,额设两员,由提举茶马司长官奏举,其职责包括筹划兴建场库、驿舍、搬运茶货、计划筹备刍粟和开场博籴等事务。

熙宁十年又置群牧行司,主管买马。元丰三年(1080年),罢群牧行司,复置提举买马监牧司。次年,群牧判官郭茂恂建议“茶马二者,事实相须”,遂并茶马为一司,诏命郭茂恂同提举茶场。虽设两司,但提举官“一以任责,苟其才下亦能约量,不致乖戾自取谴责”。元丰六年(1083年),陆师闵以买马司兼领茶场,因“茶法不能自立”而取消买马司兼领茶场之职,又“令茶场都大提举视转运使,同管干视转运判官,以重其任”。次年,以买马隶经制熙河财用司,“经制司罢,乃复故”。经制司罢于元祐元年(1086年)三月,同年,侍御史刘挚弹劾陆师闵“恣为不法”,被贬为东岳庙主管。绍圣元年(1094年),恢复陆师闵都大提举成都等路茶事之职。不久陆师闵又兼买马之职。

宋徽宗初继位时,以程之邵提举成都府、利州、陕西等路茶事兼陕西买马监牧,称为“都大茶马司”。时湟州收复,将都大茶马司移置湟州,并以程之邵为熙河路都转运使兼川陕茶马。茶马之事遂合二为一。崇宁四年(1105年),又明确指示茶马司总领运茶博马之职,以免除“有司苟于目前近利,不顾悠久深害”之弊。茶、马二司经历了多次反复分合之后,趋于稳定。

宋朝南渡以后,于建炎二年(1128年)任命赵开为都大提举川、陕茶马事,恢复茶马贸易。绍兴四年(1134年),由四川宣抚司支茶博马。绍兴七年(1137年)正月,茶马司阙官,命四川都转运使李迨兼领。这时关、陕已失,为节省冗费,李迨建议将成都府、秦州原有榷茶司、买马监牧司合为一司,名“都大提举茶马司”。至此,始有名副其实的“都大提举茶马司”,茶场、买马两司合为一司也成为定制。只在嘉泰三年(1203年)八月,因所发纲马不及格式,诏茶马官各差一员,分为两司,置四川提举茶马二员,分治茶、马事,文臣在成都主茶事,武臣在兴元主马事。其属下共有干办公事四员、准备差使二员。但仅仅四个月之后,又命四川提举茶马通治茶马事,恢复为一司。

都大提举茶马司的职掌是“掌榷茶之利,以佐邦用。凡市马于四夷,率以茶易之。产茶及市马之处,官属许自辟置,视其数之登耗,以诏赏罚”。(www.xing528.com)

南宋时期,茶马司官吏,依其资历高低分别授以都大提举茶马、同提举茶马、主管茶马等职。以都大提举四川茶马监牧官总负其责,并与买马州县知州、通判共同负责。茶马司有权辟置通判,并视买马额数之盈亏而赏罚之。

通过以上对宋代茶马司发展历程的考察,总结出如下三个特点。

一是宋代官营茶马贸易作为官府与沿边少数民族之间的贸易形式,其职官设置是随着贸易自身的发展要求而变化的,从市易务到茶场司的发展就说明了这一点。设在沿边的市易务所经营的诸多货物中也有马匹,但是往往用于买马之钱物非少数民族所需,所易之马不仅数额不多,而且质量较劣。当宋政府得知蕃人所嗜唯茶,便组织管理茶叶运销,由此而有了茶场司的设置,茶马贸易就有了专职机构。

二是北宋时期茶司、马司分合不一,反映了官营茶马贸易初创时,职官建设尚处在尝试阶段,职官建置的调整又反映了茶马贸易得到了宋廷的重视。宋王朝南渡以后茶马司的变化是南宋茶马贸易不景气的表现。

三是宋代茶马官吏除负责榷茶、买马之外,还有很大的权限,表明宋政府对茶马贸易的重视程度。如李稷提举茶场事时规定,州郡不能越职干预茶场事,三路三十六场大小使臣不限员。蒲宗闵提举茶场时,有权检举弹劾官吏,以重其权。李稷死后,陆师闵任都大提举成都、永兴路榷茶,位视转运使,又兼买马、监牧,其权势甚大,“事权震川,建请无不遂志,所行职事,他司莫预闻”。元祐元年(1086年),陆师闵因权势过大,“恣为不法”,被侍御史刘挚弹劾贬职。之后,黄廉领茶事,凡是主管茶事者触犯律法,或管理不当而有诉讼者,允许他司关送。至此,茶马官吏权限范围有所限制。绍圣元年(1094年),陆师闵复职后权势已不如从前。南宋时期茶马司权力虽大不如北宋时期,但仍有权任免产马州县通判等职。

(2)诸州买马机构沿革

雍熙、端拱间(984—989年),买马地区有五路:一是河东路,包括麟州、府州、丰州、岚州、岢岚军、火山军、唐龙镇和浊轮砦八个州军;二是陕西路,包括秦州、渭州、泾州、原州、仪州、延州、环州、庆州、阶州、镇戎军、保安军、制胜关和浩亹府十三个州军;三是河西路,包括灵州、绥州、银州和夏州四州;四是川峡路,包括益州、文州、黎州、雅州、戎州、茂州、夔州和永康军八个州军;五是京东路的登州。(《宋史·兵志》)加起来,此时市马地达到三十四处之多。市马“蕃族”主要有“吐蕃、回纥、党项、藏牙,白马、鼻家、保家、名市族诸蕃”,此外,在登州还有女真族。

“自赵德明据有河南,其收市惟麟、府、泾、原、仪、渭、秦、阶、环州、岢岚、火山、保安、保德军。其后置场,则又止环、庆、延、渭、原、秦、阶、文州、镇戎军而已。”“赵德明据有河南”应指咸平五年(1002年)三月德明父李继迁攻陷灵州,以灵州为西平府,第二年春以灵州为都城,与宋议和,割让河西银、夏、绥、宥、静五州。即咸平五年三月以后收市马只在麟州、府州、泾州、原州、仪州、渭州、秦州、阶州、环州、岢岚军、火山军、保安军和保德军。“其后置场”于环州、庆州、延州、渭州、原州、秦州、阶州、文州和镇戎军九处,不知确切时间。嘉祐五年(1060年)九月大臣薛向上言“祖宗朝环、庆、延、渭、原、秦、阶、文州、镇戎军九处置场市马,泾原路副总管陈兴欲废镇戎市马场并归平凉,真宗常谕近臣,买马之法不独蕃收国马,亦欲招来蕃部以伺敌情,不可轻易……”,所提的九处市马场与上述《宋史·兵志》所记九处马场相同,嘉祐是仁宗朝,他所言“祖宗朝”当指真宗朝,况文中提到真宗,可推测,置场于九处,大约在咸平五年三月以后。咸平六年(1003年)二月二日泾原路总管陈兴言“渭州镇戎军皆置市马务,然镇戎所须钱帛皆自渭州辇置,乞废镇戎军市马务为便”(《宋会要辑稿》),与上引薛向所言“泾原路副总管陈兴欲废镇戎市马场”是一件事,时在咸平六年二月。又据真宗对此提议的答复“朝廷比置镇戎军劳费守戍者,盖亦欲通戎人卖马之路,今遽废之,恐部族惑于闻听,今但存之,徐为制置,若渭州优其价直,即戎人皆来渭州,自然免运送钱帛之费,而且无废镇戎买马之名”,可知置场当在咸平六年二月以前。总之,九场置于咸平五年三月至咸平六年二月之间。

九处马场到嘉祐五年(1060年)只剩秦州一处,秦州买马场在永宁砦。永宁砦买马场原来以钞市马,嘉祐元年(1056年),仁宗下诏三司出绢三万,往秦州市马。后来秦州修古渭砦,移置场于古渭砦,因“岁用缗钱十余万,荡然流入虏中,实耗国用”,嘉祐八年(1063年),宰臣韩琦建议仍恢复永宁买马场,而罢古渭买马场。嘉祐五年,薛向以秦州券马至京师,所给马价和路费,一匹马花费就达数万钱,遂要求在原州、渭州、德顺军置场,以解盐交引市马,以免缣钱之耗。治平元年(1064年),在原州、渭州、德顺军设买马官,任期三年,以所市马匹多少为奖罚标准。先是以陕西转运使兼本路监牧买马事,后又以制置陕西解盐官同主之。熙宁中,始置提举熙河路买马,命知熙州王韶为之,而以提点刑狱为同提举。

熙宁七年(1074年),王韶建议榷蜀茶,运至熙河买马,需在熙河置买马场。王韶授任时间为熙宁七年六月,而且买务虽置,立法还不完善,买马场应该在设立买马务、司和任命提举买马后,陆续建立。之后,秦州买马司隶属于熙河,并废原原州、渭州、德顺军和岢岚、火山军买马场。随后又在岷州、通远军和永宁砦置买马场,而德顺军马场亦复,“自是,国马专仰市于熙河、秦凤矣”。

川峡地区,宋初在益州、文州、黎州、雅州、戎州、茂州、夔州、永康军设场买马。熙宁五年(1072年),永康军有博马场。熙宁以来在戎、黎等州置场买马。元丰六年(1083年),在嘉州中镇砦、雅州灵关等地置买马场,因无马至市,于元祐初罢。南渡后,在文州、黎州、珍州、叙州、南平、长宁、阶州、和州设有八个茶马场。建炎初,川、陕马纲路通塞不常,工部侍郎韩肖胄请于广西邕州置司,互市诸蕃马,诏行之。绍兴三年(1133年)邕州司市马于横山砦,以本路经略、安抚总州事,同提点买马,专任武臣。绍兴四年(1134年),永兴军、威州、茂州置博易场以茶博马。又因三地不是产马之地,且道路险阻,又怕引惹边事,没有着手实施。绍兴二十四年(1154年),复黎州及雅州碉门灵犀砦易马场。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五月复置提举秦州买马监,命四川总领官兼权其职。

乾道二年(1166年),提举四川茶马司买马于川、秦两司,文、黎、珍、叙、南平、长宁军六州军,乾道年间川秦马司互市之地,只有西和之宕昌、阶州之峰贴峡两处。当时文、黎等六州军买马由知州、通判主管,西河、阶州依旧法只是提举买马,并不带主管买马事,而且两州通判不属茶马司置辟,无赏罚约束,博易马匹多少与他们全无关系,因此四川茶马司于乾道四年(1168年)建议西和、阶州依文、黎等州例,知州、通判由茶马司辟置,并专门主管买马事。

茶司、马司合一后,买马之事由茶马场监官具体负责。茶马场监官,按例又兼本州兵马都监,额设两员,由提举茶马司长官奏举,其职责包括筹划兴建场库、驿舍、搬运茶货、计划筹备刍粟和开场博籴等事务。

(3)川陕茶场

熙宁七年(1074年)十月,为了组织茶货运往秦凤路、熙河路博马,产茶州军相度计置买茶津,太子中舍三司干当公事经画成都府利州路茶货李杞等到雅州名山县、蜀州永康县、邛州在城等处置场买茶。同年十一月在兴元府、洋州置买茶津。熙宁八年(1075年)兴元府西县置茶场一处,元丰二年(1079年)洋州西乡县洋口镇增置茶场于州界仙游、少府、鸡雄、归仁等镇。熙宁间,彭州堋口县有堋口、木头二茶场。(《宋史·地理志》)

雅州州城内有一茶场,置于熙宁九年(1076年)。李稷提举茶场时三路有茶场三十六处;蒲宗闵提举茶场时,增巴州榷茶场;陆师闵提举时又增文州、龙州榷茶场。至元丰六年(1083年),秦州、熙州、河州、岷州、阶州、通远军、永宁寨等地都设有茶场。

据《元丰九域志》载,陕西路渭州陇西郡华亭县有一处茶场;成都府路眉州丹棱县有一处买茶场;蜀州唐安郡永康县有一处茶场,青城县有青城、味江两处茶场;彭州蒙阳郡九陇县有堋口、木头两处茶场,永昌县有一处茶场,导江县有导江、蒲村两处茶场;锦州巴西郡鄣明县有一处茶场,龙安县有一处茶场;汉州德阳郡什邡县有一处茶场,绵竹县有一处茶场;嘉州犍为郡洪雅县有一处茶场;邛州临邛郡大邑县有大邑、思安二处茶场,火井县有一处茶场;雅州庐山郡庐山县有一处茶场,名山县有名山、百丈两处茶场,荥经县有一处茶场,州城内有一处茶场,置于熙宁九年(1076年)。利州路兴元府汉中郡城固县有麻油坝茶场,府西北一里有一处茶场,置于熙宁八年(1075年)。李杞及其后继者在川、陕其余地区设置茶场地点不得而知。

自熙宁七年(1074年)至元丰八年(1085年),蜀道茶场四十一,京西路金州为场六,陕西卖茶为场三百三十二。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1101年),黎州博马茶主要来自雅州、在城及名山、百丈、庐山县茶场。(《宋史·食货志》)

崇宁二年(1103年),从程之邵之请,在湟州置茶马场。建炎三年(1129年),置行在都茶场,罢合同场十有八,洪州、江州、兴国军、潭州、建州各置场一,监官一。南渡以后,在文州、黎州、珍州、叙州、南平、长宁、阶州、和州设有八个茶马场,茂州汶川县增设博马场,卖茶博马。光宗绍熙初(1190年),成都府、利州路有二十三处茶场,岁产茶二千一百二万斤。

茶场官吏由所在州军知州、通判并兼提举,经略使所在,即委通判。发茶场库由监官、县令负责,如成都府排岸司、兴州长举县装卸库、兴元府西县转般库由监官负责,绵州、巴西、利州、昭化、三泉、兴州、顺政、长举、兴元府、南郑、西县十一处由知县负责。

神宗熙宁、元丰年间设“茶场司”,哲宗元祐七年(1092年)以后设“茶事司”。大观元年(1107年)改名为“提举茶事司”,不久命茶场、茶事通为一司。

(4)与大理国之间的茶马贸易

大理方面,宋朝先是招募人员从蜀地入大理买马。“熙宁六年(1073年),陕西诸善作梗,互相誓约,不欲与中国贸易,自是番马绝迹而不来。明年,朝旨委成都路相度,募诸色人入诏,招诱西南夷和买。……佐抵大云南之翌日,都王令诸酋长各引兵,雄张旂队,拥佐等前通国信,即谕市马之实。而都王喜形于色,问劳,赠送佐等各有差。寻以陕西诸蕃就汉境贸易如初,而西南市马之议罢。明年,铜山寨申峨眉县,县申嘉州,州申本路钤辖司,以‘某日有云南蕃人贡马若干到寨,乃杨佐者奉帅府命通国信招诱出来’,钤辖司即下委嘉州通判郭九龄前视犒劳,且设辞以绐之,谓本路未尝有杨佐也,马竞不留。初,佐受云南八国都王回牒,归投帅庭,后缘颁示九龄,遂掌在嘉州军资库。蕃人知设辞相拒,其去也,颇出怨语。”(杨佐《云南买马记》)

此后,绍兴四年(1134年)二月,明橐《议大理国买马事》载:“昨李棫遣人入大理国买马,于边防有所末便,小心失陷官物,大则引惹边衅。臣讲究买马之术有七:深入蛮国诱之,不借其值,一也;原有绘彩盐货之本,二也;待以恩礼,三也;要约分明,四也;禁止官吏侵欺,五也;信赏必罚以督之,六也;马悉归朗而后付于将帅,七也。七说若行,西南诸国所产自至。望下提刑司根究诸司盐利剩钱,应付买马;仍下提举司详前七说施行。”说明当时还没有专门针对大理国的茶马司,原因可能还是宋朝鉴于唐朝灭亡与云南方面的因果关系而不敢或不愿与大理国发生往来。

到了绍兴六年(1136年)九月,朱定《为大理国买马事陈方略奏》即称:“按大理国,本唐南沼,大中、咸通间,入成都,犯邕管,召兵东方,天下骚动。艺祖皇帝鉴唐之祸,乃弃越巂诸郡,以大渡河为界,欲寇不能,欲臣不得,最得御戎之上策。”“今国家南市战马,通道远夷,其王和誉遣清平官入献方物,陛下诏遣其直,却驯象,赐教书,即桂林遣之,是亦艺祖之意也。然臣有私忧,不可不为陛下言之。今日干戈未息,战马为急,桂林招买,势不可辍;然而所可虑者,蛮人熟知险易,商贾囊橐为奸,审我之利害,伺我之虚实,安知无大中、咸通之事?愿密谕广西帅臣,凡市马之所,皆用谨信可任之士,勿任轻狷生事之人,务使羁縻而已。异时西北路通,渐减广马,庶几消患未然。”

但此后又过了三十多年,宋朝才于横山寨设置茶马交易机构,“乾道癸巳(1173年)冬,忽有大理人李观音得、董六斤黑、张般若师等,率以三字为名,凡二十三人,至横山议市马……”(范成大《桂海虞衡志·志蛮》)“乾道九年(1173年)冬,大理人李观音得等二十二人至横山求市马,知邕州姚恪盛陈金帛夸翊之,其人大喜,出一文书称利贞二年,约来年以马来。”(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乾道九年,大理人李观音得等二十二人至横山砦求市马,知邕州姚恪盛陈金帛夸示之。其人大喜,出一文书,称‘利贞二年十二月’,约来年以马来。……恪厚遗遣之,而不敢上闻也。”(《宋史·兵志》)但横山寨设置茶马司的沿革不是很清楚。

2.运输机构

由于茶马司易马茶货来自蜀地,易马地又在西北少数民族所在的熙州、河州、秦州等地,这就形成了南茶要北运、北马需东运至汴京(及南宋时南运)的运输走向。由于道路遥远,给茶马运输带来了诸多难题。尤其是茶货的运输,因运输数量大、路途艰险,成为百姓之累。

(1)茶货运输

蜀道山路艰险难行,给蜀茶运输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因此,如何将蜀茶运至熙河是官营茶马贸易中最棘手的一项工作。元丰初,拨成都路兵士数百人,贴补搬运,“不一二年,死亡逃窜几尽”。元丰五年(1082年),采纳同提举成都府等路茶场蒲宗闵的建议,自秦州至熙州根据地理、远近、险易等情况置车铺二十八个,招募兵士负责搬运,后茶司又和雇人夫共同搬运。因运茶太苦,无人愿意受雇,官府就差税户前往搬运,被差税户多有赔纳,苦不堪言。以后,为了方便运茶,改善长途跋涉运茶之辛劳,由官府出钱,百姓出力,添置铺递,十五里立一铺,每铺招兵五十人,建房屋六十间,官费钱一百五十六贯,共计置两百铺,招兵一万人,每年供给衣粮费钱二十万贯,但因招兵迟迟不足额,只好贴用诸州厢军。铺兵递运茶,每人每日额定搬运四驮茶,计四百余斤,返回时还要载运解盐,往返山路有达六十里的。如果遇天下雨,道路泥泞,则铺兵人力不支,于是“逃匿求死,嗟怨满道”。还发生剑州剑阳一铺人全部走尽之事。沿路百姓竟称茶铺为“纳命场”,茶运之难可见一斑。

运茶立法又重于它法,铺兵递运茶驮,往返时间以一日为限,若推迟一日则处以一年徒刑。此法之重胜于急递铺之法。急递铺事关军机,规定急脚日行四百里、马日行三百里,延时两日,判徒刑一年。因此茶递之苦,“蜀人泣血,无所控告”。

官府每年需运蜀茶四万驮,只靠陆路递运常常是“辇运不继”,因此,朝廷采纳提举茶场司的建议:从提举茶场司支用头子钱置办百料船只三十艘,差遣操舟士兵六人、军大将一人管押。水运所费省于陆运,“如年课办比陆运省便,即计所赢,以十之三赏军大将等;有损坏遗阙,以赏钱请受备偿”,从而就形成了水陆两路兼用的官茶运输途径。

尽管如此,茶马贸易中往往因为茶货运输不及数,影响买马定额的完成。如崇宁四年(1105年)七月,熙河兰湟、秦凤路经略安抚制置使司奏:本计划在岷州买马一万匹,需名山茶三万驮,由于“今来茶数既多,即沿路不免拥并”,而买马茶场现有茶仅三千余驮,结果“止买得一千余匹”。茶马运输问题也显现出茶马贸易官营管理的弊端。

(2)马匹运递

茶马司买来马匹后,采用纲运的办法运往目的地。纲运以五十匹为一纲,起运时间据马匹数而定,如果当天易马量达到三五十匹,则可起纲发运;如果买马数少,不论是否已足三五十匹,五日内按实际数目起纲。熙州所收熙州、河州及宁河镇三个买马场马匹,以一百匹编为一纲,当日编排,次日起纲,如果五日内不足一百匹,则据实数起纲。

运递马匹由递铺承担,自秦州、熙河直到京师一路都设有递铺。每个递铺配有兵士和运送马匹,熙宁六年(1073年)因秦州以西至河州递铺缺兵士及马匹,朝廷派员外郎赵约之自京师至河州专门负责提举编排马递铺及补贴兵士,并令河北监牧司供给马匹,填补递铺使用。南宋时期茶马司发运纲马靠水路运输,一般运递马匹选长江水稳浪小之时,即九月至次年四月。五月至八月江水汹涌,不起纲。每纲三船,每船用十五人,每纲则需四十五人,每月发三十纲。

南宋初,川、秦所市马匹要运至京师枢密院,由于道途遥远,马多倒毙于沿途。因此绍兴二十七年(1157年)规定:川马不赴行在,分隶江上诸军。成都府马务,岁发五十八纲给江上诸军,兴元府马务,岁发一百二十纲给三衙。在川秦买西马,由三衙派军兵押解,一个往返需用精甲四千多人。如果算上捎工水手,每年运载马纲人员总计达一万八千人。

(五)宋代茶马古道的路线沿革

宋代官方开设茶马司,茶马互市,形成了专门的运茶路线和买马路线。茶马古道路线开始向西南转移。

自唐代永徽年间起,中央王朝在川西的灵关和川路地区即置有羁縻州,其后屡有废置,最多时达五十余州,唐代由雅州都督府管辖,宋时对该地区仍然保持着羁縻统治。四川藏族聚居地区与内地的主要通道有:

“灵关路”:雅安—芦山—宝兴—丹巴—康定

“川路”:雅安—天全—泸定—康定

“西山路”:灌县—汶川—松潘

茶如果由成都府路的各产茶县运往成都,途经荥经县、严道县(今雅安市)、名山县(今雅安市名山区)、临邛郡(今邛崃市),经三江驿到成都府,此路线即唐代以来的清溪道。这条路实际上把利州路境内的几个主要茶场连接在一起。

从成都再往北走,分两路,一条为西路(川甘路),一条为东路(川陕甘路)。

西路在唐宋时称“西山道”,这是一条连通四川与甘青的古道,从成都,经灌县、汶川、茂县至松潘,即松成路。到松潘后又可分两路,一走若尔盖、碌曲、合作至临夏、临洮,即宋河州、熙州;一走迭部,即宋叠州可至临潭、岷县,即宋洮州、岷州。松潘到河陇的道路早在唐代已开通,即由松州出旧黄胜关,过松潘草地北首和大积石山再经武宁军(百谷城)、金天军(洪济桥),便可达廓州,从这里则可抵达鄯州与凉州。

东路从成都出发,经广汉、德阳、绵阳、剑阁、广元,至汉中。从汉中往北有两条路,一条向西北行,是连通川甘的道路,经凤州、两当、徽县至天水,即宋秦州;一是向北行,越秦岭,是连通川陕的孔道。此道又分三条:东为子午道,中为傥骆道,西为褒斜道,其中褒斜道较之子午道近,较之傥骆道平坦,故是较理想的运输道路。褒斜道从汉中北五十里处褒城出入谷,出谷口眉县,可至关中。斜俗中段有一条西出折向北的支道称“箕谷”,沿箕谷往北经散关可达宝鸡。从宝鸡经陇县、关山、清山,达天水。

宋官方博易马匹之茶运入秦州、熙河等地后,易马蕃部又要把易马所得之茶从秦州运到藏族聚居地区。如果宋人任伯雨“国家买马岁二万匹,而青唐十居其七八”之说无误的话,那么,从川甘、川陕两条主干路运至秦、熙地区的茶叶,经过交易后再转运的主干路线就是青唐道。

早在唐代,吐蕃占河陇后就修缮了从吐蕃通向唐朝的驿传道路,即从鄯州经河州、临州、渭州、秦州、清水进入唐境。《唐蕃长庆会盟碑》中提到这条路。这条路又向从河州经鄯州、绥戎城等地至伏俟城,再经伏俟城至敦煌到沙州。河州经鄯州也能到甘州、凉州。王韶在熙河易马时,主要是唃厮啰牵马来易,走的便是青唐道,即由关陇南道出秦州,经古渭寨(今甘肃陇西)、通远军、熙州(今甘肃临洮)、河州、湟州(今青海民和上川口)、宗哥城(今青海乐都大小古城)至青唐城(宋先称鄯州,后改西宁州)。宋代,唃厮啰、甘州回鹘的贡使、西域胡商等也走丝路青唐南道,经秦州,再从秦州至汴京。

从鄯州(即西宁)到逻些的青藏道在唐代已有完善的驿站交通。

南诏国与吐蕃在唐代开通的铁桥道依旧发挥着作用,宋代大理国与宋朝廷新开了云南通往广西的“广西买马道”,具体路线为:

邕州(南宁)—横山寨(田东)—泗城州(凌云)—自杞(兴义)或者罗殿国(安顺)—罗平—师宗—石城(曲靖)—善阐(昆明)—大理

后人所谓海上瓷器之路与陆上丝绸之路,正源于广西买马道,通过这条道路,印度洋与太平洋连接起来,云南和广西也成为大陆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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