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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与宋明儒学新论:儒学的独尊地位与影响

时间:2023-10-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德国哲学家雅斯贝尔斯在《大哲学家》一书中将孔子与苏格拉底、佛陀、耶稣并列为“思想范式的创造者”,这是深具哲学和文化眼光的评价。秦始皇依靠法家学说统一中国,建立了君主集权的政治制度,在文化上“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焚书坑儒”,乃至二世而亡。汉武帝即采纳这一建议,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于是,儒学成为“独尊”的官学,而儒生亦成为君主制下官僚队伍的主体。

汉代与宋明儒学新论:儒学的独尊地位与影响

在先秦诸子之学中,孔子所开创的儒学无疑是最重要的一家。德国哲学家雅斯贝尔斯在《大哲学家》一书中将孔子与苏格拉底、佛陀、耶稣并列为“思想范式创造者”(老子则列入“原创性的形而上学家”),这是深具哲学和文化眼光的评价。而孔子所创造的“思想范式”能成为以后中国文化的核心,经历了秦汉间的转折。秦始皇依靠法家学说统一中国,建立了君主集权的政治制度,在文化上“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焚书坑儒”,乃至二世而亡。汉初,经陆贾等人的劝说,汉高祖转变了对儒学的看法,“以太牢祠孔子”(《汉书·高帝纪》)。但在武帝之前,汉初统治者崇尚黄老之学,“不任儒者”;及武帝即位,“赵绾、王臧之属明儒学,而上亦乡(向)之,于是招方正贤良文学之士”(《史记·儒林列传》)。董仲舒在《举贤良对策》中说:

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汉书·董仲舒传》)

汉武帝即采纳这一建议,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武帝建元五年(前136年),“置五经博士”(《汉书·百官公卿表》),并且“兴太学,置明师,以养天下之士”(《汉书·董仲舒传》),“自此以来,公卿、大夫、士吏彬彬多(儒家)文学之士矣”(《汉书·儒林传》)。于是,儒学成为“独尊”的官学,而儒生亦成为君主制下官僚队伍的主体。这一文化政策转变的重要意义在于,实现了儒学的“思想范式”与秦以后中国统一的政治经济制度的整合,从而使中国文化成为一种“实体性的存在”,儒学的“思想范式”便也成为中国文化的核心[1]。(www.xing528.com)

明清之际的王夫之曾说:“秦以私天下之心而罢侯置守,而天假其私以行其大公。”(《读通鉴论》卷一)所谓“罢侯置守”,就是改封建制为郡县制,建立了君主集权的政治制度,这是秦始皇挟“家天下”的私心而建立的;虽然儒家对这一制度并不满意,但“天假其私以行其大公”,就是说在这一制度下实现了中国的统一,它顺乎天心民意,故为天下之“大公”。“汉承秦制”,汉代儒家所面对的就是由秦所建立、由汉所继承的君主集权制度。这一制度有其固有的弊病,如果没有儒家伦理道德的制导、调节,它很快就会陷入危机,乃至有秦二世而亡的历史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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