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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立法保障美丽中国建设

时间:2023-10-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从1979年至2017年,我国已制定和修订34部环保单项法律,50部行政法规,253件国务院发布的规范性文件,106件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规章,26件国务院部门有关规章,88件执法解释,114件政策法规解读等。此外,2014年刑法还增加了环境污染入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就有关环保法律出台了司法解释,以法律手段保障了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科学立法保障美丽中国建设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深入,我国现行的生态保护法律法规不能完全适应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迫切需要。科学立法体系,即确保生态文明建设有法可依,在指导思想上实现三重转变:一要努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立法从“生态环境保护要与经济发展相协调”原则,向“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原则转变,切实改变生态保护从属于经济发展的被动地位;传统立法以权利为出发点的立场,或者以权利为本位的法治意识应当得到根本的扬弃;从根本上讲,按照尊重自然、保护自然和顺应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生态立法必须接受生态规律的约束,只能在自然法则许可的范围内编制。二要加速实现从重点强调立法的数量和速度,向更加注重生态文明建设立法的质量和效果的转变;促进环境法向生态法的方向发展,逐步实现中国环境法的生态化。三要把人民群众享有的环境权作为一种普遍权利和基本人权,切实面对我国生态环境发展的严峻性,主动回应人民关切;要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机制,创新公众参与的立法方式。

习近平同志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从1979年至2017年,我国已制定和修订34部环保单项法律(宪法刑法除外),50部行政法规,253件国务院发布的规范性文件,106件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规章,26件国务院部门有关规章,88件执法解释,114件政策法规解读等。其中,党的十八大以来,共制定和修订包括环保法在内的法律8部,行政法规9部,国务院规范性文件53件,环保部门规章28件,有关部门规章4件,执法解释13件,政策法规解读71件。2014年,经过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呈现了诸多亮点:一是对污染企业的罚款上不封顶、设计按日计罚制度等,从而改变了以往环境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窘境;二是扩大了环境公益诉讼主体,即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民政部门进行登记的、专门从事环保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并且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有利于增强公众参与保护环境的意识,及时发现并抵制环境违法行为;三是进一步明确政府对于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有利于加强政府环境治理能力建设,促进政府实现绿色转型。此外,2014年刑法还增加了环境污染入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就有关环保法律出台了司法解释,以法律手段保障了生态文明建设成果。2016年12月,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国家制定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从而进一步推进了生态文明法治进程。(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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