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发展”主要解决的人与自然、生产与环境之间的矛盾,最重要的一环在于生产活动的绿色化,也就是俗称的“绿色经济”。“绿色经济”一词源于英国环境经济学家皮尔斯于1989年出版的《绿色经济蓝图》。从环境经济学家角度来看,经济发展不能以生态环境破坏作为代价,主张从社会本身出发,建立一种在生态条件范围内可承受的经济。但是绿色经济与环境经济不同,绿色经济更多地强调生态与经济的协同发展,包括多方面利用技术、政策等手段达到生态资本的增殖,同时保护人与自然的统一与和谐,换句话说,也就是“金山银山”就是“绿水青山”。
我国绿色经济研究开始于20世纪中后期,主要代表人物是刘思华,在其《绿色经济论——经济发展理论变革与中国经济再造》一书中,从区别于环境经济学视角,阐明了关于绿色经济的现实与前沿问题。在《绿色经济与绿色发展》张哲强认为:“这里的‘绿色’首先表现为一种观念,即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其次它还应体现为一种行为,即服务于可持续发展的活动;最后表现为一种发展状态,即经济与环境的和谐发展。”[1]
总体来说,绿色经济是以市场为主导,目的在于促进经济与环境和谐发展的一种经济新形式,渗透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推进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全面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当今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我们既需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www.xing528.com)
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要做好源头关与出水关,主要表现在两大方面,分别是:第一,要促进绿色生产;第二,要推进能源生产与消费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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