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人类环境宣言》《我们共同的未来》《只有一个地球》等一系列“绿色”经典著作相继问世,生态文明意识在全球范围内成为共识。环境保护问题逐渐提到了各国政府的议事日程上来,各种环境保护组织纷纷成立,从而促使联合国于1972年6月5日到12日在斯德哥尔摩召开了“人类环境大会”,并由各国签署了《人类环境宣言》,开始了环境保护事业。这是世界各国政府共同讨论当代环境问题,探讨保护全球环境战略的第一次国际会议。这次会议通过了四项具有重大意义的决定:
(1)通过了《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宣言》(简称《人类环境宣言》);
(2)规定每年6月5日为“世界环境日”;
(3)通过了保护环境的《京都议定书》;(www.xing528.com)
(4)成立了“绿色和平组织”。
以第一次人类环境大会为契机,人类的生态意识空前提升,全球掀起了轰轰烈烈的环保运动,堪称“人类文明的复兴运动”。这一运动在20世纪80年代初取得了历史性的胜利。联合国成立了以挪威首相布伦特兰夫人为主席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ECD),以制订长期的环境对策,帮助国际社会确立更加有效解决环境问题的途径和方法。经过3年多的深入研究和充分论证,该委员会于1987年向联合国大会提交了经过充分论证的研究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将注意力集中于人口、粮食、物种遗传、资源、能源、工业和人类居住等方面,在系统探讨了人类面临的一系列重大经济、社会和环境问题之后,正式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模式。尤为值得一提的是,报告提出把人们从单纯考虑环境保护的角度引导到环境保护与人类发展相结合,体现了人类在可持续发展思想认识上的重要飞跃。而20世纪90年代《里约宣言》的发表,标志着可持续发展得到了最广泛、最高级别的承诺,并由理论变为各国人民的行动纲领和行动计划。同时,生态学和环境科学与其他学科互相渗透,相继出现了一大批新兴学科,如生态经济学、生态哲学、生态文学、生态伦理学、城市生态学、工程生态学等,这些学科的出现并快速发展,为生态文明理论和实践打下了重要的理论基础。21世纪初,大量学者在深化已有理论成果的基础上,不断总结大量的实践经验,又整合中西方生态文明的思想精华,产生了一套包括生态生产力、生态文明哲学观、价值观、伦理观等在内的比较完整的生态文明理论体系。以此为指导,人们进行了大量的生态文明建设实践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这些实践活动又为生态文明理论的深化和升华提供了坚实的实践基础。
与此同时,对于全球环境问题,各个国家与国际组织都采取了相应的措施:1970年4月22日,美国发起第一个“地球日”活动;1972年6月16日,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通过了《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1972年11月,联合国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73年1月,联合国成立环境规划署;1973年11月,联合国通过了《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1977年8月,联合国通过“防止荒漠化行动计划”;1979年6月,联合国通过了《保护移动性野生动物物种公约》;1982年5月18日,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通过了《内罗毕宣言》;1984年4月,非洲召开环境保护会议,决定每年4月10日为“非洲环境保护日”;1985年3月5日,通过了保护臭氧层的《维也纳公约》;1987年4月27日,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公布了《我们共同的未来》长篇报告;1987年9月16日,联合国环境署保护臭氧层会议通过了《蒙特利尔协定》;1989年3月23日,联合国环境署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会议通过了《巴塞尔公约》;1992年6月3日至14日,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召开,102个国家元首出席会议,大会通过了《里约热内卢环境与发展宣言》以及《二十一世纪议程》;1992年11月16日,由1575名著名科学家签署的《世界科学家记警告人类声明书》发表;1993年9月17日至19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与澳大利亚民间环境团体联合倡议“让世界清洁起来”的运动在61个国家得到热烈响应;1994年9月5日至13日,联合国第三次世界人口与发展大会通过了遏制世界人口增长、促进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与会代表达到15000人;等等。国际组织和各国政府采取的这些改善环境的行动,充分表明了人们生态意识的觉醒与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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