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中国传统音乐对西方美学唯耳眼论的辨析

中国传统音乐对西方美学唯耳眼论的辨析

时间:2023-10-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受认识论的影响,在西方的美学传统中,感官是有等级区别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甚至已成为西方美学研究中的一个视而不见的重大缺陷与遗憾。此外,由于感官的等级制,还使得不少西方的美学家都将与味觉、嗅觉、触觉等相关联的感觉视为与精神性的美感无缘的生理快感,从而使得对于美感与快感的关系及其界限等问题也成为西方美学史上一直长期争论不休的一个热点。

中国传统音乐对西方美学唯耳眼论的辨析

由于受认识论的影响,在西方的美学传统中,感官是有等级区别的。除极少数的美学家(如克罗齐、博克)以外,黑格尔、毕达哥拉斯、亚里士多德、柏拉图康德费尔巴哈哲学家都一致奉行“耳眼独尊”,认为只有视听两种感觉具有认识功能,是“为理智服务的”、“精神性”的“近于智慧之官”,而其他的感官则不具有这种特性,是“肉体性”的“近于机体之官”。不少西方伦理学家都认为味觉代表着低级的诱惑,因此,由其所产生的快感会引诱人沉溺于吃、喝和性的享受之中,应在道德生活中加以控制。因此,在认识论对感性认识的讨论中,味觉通常是被排除在外的,只配享有低级、原始类感官的地位,由味产生的快感也与美无关,只有视觉和听觉才是真正的审美感官。黑格尔在《美学》一书中明确指出:“艺术的感性事物只涉及视听两个认识性的感觉,至于嗅觉、味觉和触觉则完全与艺术欣赏无关。”[29]柏拉图甚至认为:“如果说味和香不仅愉快,而且美,人人都会拿我们作笑柄。”[30]

所以,在西方的美学传统中,认为美是精神的而远离物质的,美是心理的而远离生理的。而把人类美的感受和对美的追求,局限于人的视觉和听觉的范围之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甚至已成为西方美学研究中的一个视而不见的重大缺陷与遗憾。

虽然我们无意否认视觉(感受形式美的眼睛)和听觉(感受音乐美的耳朵)作为审美感受的主要基础并对美感的形成与感知所起的重要作用,但事实上,审美感觉的建立也并非只依靠视听而与其他的感官毫不相干,否则生来聋哑、失明的人就不可能感受到美感,世界艺术史上也就不会成就诸多的盲聋艺术家。在某些情况下,味、嗅、触觉也同样可以引起审美感觉。如盲人(或明目人在黑暗中)抚摸物体时,可通过触觉获得形体感,从而形成审美感觉。前苏联盲聋人O. N.斯柯罗霍多娃在《我是怎样认识周围世界的》一书中,曾经列举出她对雕塑作品有着十分敏锐而精确的感受的许多事实,从而证实在对雕塑的艺术感受中她是用触觉代替了视觉的。[31]生来聋哑的女作家海伦·凯勒也以美感敏锐而著名。

而且,在更多的情况下,触觉、嗅觉、味觉在审美过程中都是不自觉地通过联觉参与视觉和听觉对象的感受。如尝鲜味、嗅香味,也可通过联想将其与经验中具有同类特征的审美对象联系起来,从而产生美感。“事实上很难说当人置身于一片花海之中所获得的审美感受仅来自于视觉,不能否认鲜花那醉人的芳香同样是促进人的审美愉快的因素。而且,嗅觉也最能引起回忆,当人再次闻到那股芳香味时,即使没有眼前鲜花烂漫的景色,通过嗅觉也仍旧能够在回忆中获得一种美的享受。”[32]

在音乐中,不少审美感觉的建立也同样是通过(甚至是必须通过)听(视)觉以外的感知觉来完成的,例如在对音色的感知中,完整的音色感就是由客观量(音的频谱)和主观量(人的通感)共同结合而成。所以我们在感知区分作为听觉范畴的音色(tone color,即声音的颜色、色彩)时,通常首先会借助诸如明亮、暗淡、冷暖、色调等视觉通感;此外,类似音色甜美、甜润、甜腻等味觉的通感参与其中更是举足轻重,如著名小提琴教育家林耀基先生就经常特意带自己的学生去品尝各种风味的菜肴,并引导他们去区分各种饮食口味的异同差别,曾有人问:“训练学生的饮食口味有助于提高琴艺吗?”林耀基说:“当然,口味的敏感会丰富你音色的想象力。拉琴最后认的就是音色,很多声音不同的表情都是靠音色的差别表现出来的,而味觉嗅觉时常会促进视觉和听觉。比方说,这段旋律应该拉得很甜,那是怎么个甜法呢?假如你品尝的东西多了,确实感受过多种多样的甜,那么你的处理就会很具体,根据你对作品的理解,把音色调成酸甜、苦甜、香甜、咸甜、辣甜等等。”[33]若依此理,要是让一个虽听觉健全但却失去了味觉或有“味盲症”的人,去演绎、表现或是体会、品味一种与幸福回忆相关的细腻、甜美的音色,几乎就是一件不可为的事情。这一假设也无不说明了味觉在音乐审美中的不可或缺性。

此外,由于感官的等级制,还使得不少西方的美学家都将与味觉、嗅觉、触觉等相关联的感觉视为与精神性的美感无缘的生理快感,从而使得对于美感与快感的关系及其界限等问题也成为西方美学史上一直长期争论不休的一个热点。近世的美学家们大多认为美感不等同于快感,两者有着本质性的区别而绝不可混为一谈。(www.xing528.com)

法国美学家顾约则认为一些源自味觉的经验与美感的关系甚切,他在《现代美学问题》中还举例说明这一问题:“有一年夏天,在比利牛斯山里旅行大倦之后,我碰见一个牧羊人,问他索乳,他就跑到屋里取了一瓶来。屋旁有一条小溪流过,乳瓶就浸在那溪里,浸得透凉像冰一样。我饮这鲜乳时好像全山峰的香气都放在里面,每口味道都好,使我如起死回生,我当时所感觉到的那一串感觉,不是‘愉快’两字可以形容的。这好像是一部田园交响曲,不从耳里听来而是从舌头尝来。”[34]但遗憾的是无论是朱光潜,还是彭立勋(《美感心理研究》)等多人,转引这段文字时都认为这里是把美感和饥渴满足后所得的生理快感混在一起了,是由于分不清美感的愉快和一般感官的快感的区别而对美感产生的错误认识。但朱光潜还是承认了顾约在著书时所回忆的那种存于记忆中的“快感”中也“杂有几分美感在里了”。

笔者认为,这里的味感已不是纯粹的生理感觉,而是与周围特定的自然环境(山、林、溪)、情境乃至审美主体特定的心境相联系,是一种以味觉审美为主导,同时与视觉、听觉、嗅觉等联觉心理的共同作用下才得以产生的综合的美感。如若同是口干解渴,在其他一般的环境下则定不会生发并感受到这种美感。

于此,我们同样亦不否认纯粹的感官快适并不等同于美感,但需要肯定的是前者往往却是美感产生的条件与基础,美感的体验是由感官快适的感受再进入到感情愉悦的感动。所以,美感与快感虽不能混为一谈,但却是关系密切,因为美的认识既有感性的认识,又有理性的认识。同时与之相伴随的主体的反应,也是既有感官的快感,又有情感的愉悦。美的认识虽不等同于快感,但以感官的快感作为审美的基础与起点,这一点却是毋庸置疑的。所以,感官的快感作为美感产生的必要条件,是与美感相一致的,而具有同一性

德国心理学家威廉·冯特(Wilhelm Wundt)也从情感角度谈到味觉对情感的影响,他认为:“味觉能对人产生情感反应,……这些嗅觉和味觉的印象也总是伴随着明显的愉快和不愉快感。而且,这种情感与感觉如此紧密地融合在一起,以至于使人认为两者即便暂时地分离也是不可能的。”[35]虽然冯特这里所谈的味觉对情感的影响仍只是与理智或审美感等高级情感有区别的“简单感官情感”,但在味觉的审美地位这一点上,已较之康德等人有所进步,而没有完全关闭味觉通向美的大门。

在加拿大人类学家康丝坦斯·克拉森所致力研究的“感觉人类学”中,也把视听触觉嗅觉味觉看做是传统文化价值的通道,提出不能以西方的感觉历史来衡量其他的感觉的发展,而是通过对各种感觉的认真探讨来了解一个社会或民族是如何建造又如何体现意义的世界。[36]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