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将通感作为一种心理现象加以论述与研究,最早的文献记载可追溯到两千多年前的先秦时期,后来在历代的不少文论中也多有提及。而至近现代,较早系统研究艺术通感问题的是陈望道,他于1920年就为《文学小辞典》写有关于通感的辞条。1936年,朱光潜在《文艺心理学》中论及美感与联想的关系时,对艺术通感作了进一步的阐释。并指出:“各种感觉可以默契旁通,视觉意象可以暗示听觉意象,嗅觉意象可以旁通触觉意象,乃至于宇宙万事万物无不是一片生灵贯注,息息相通……所以诗人择用一个适当的意象可以唤起全宇宙的形形色色来。”[2]
当代对通感研究贡献较大的学者当推钱钟书先生,1962年,他在《文学评论》上发表著名论文《通感》以及在此后出版的《谈艺录》、《管锥编》中,贯通中西,旁征博引,通过大量诗文作品的实证分析,对通感问题作了深刻、精辟的论述,在学术界产生了经久不衰的影响。在《通感》一文中,钱先生如是论述:“在通感中,颜色似乎会有温度,声音似乎会有形象,冷暖似乎会有重量,气味似乎会有锋芒。”[3]从他所举的诸多古典诗词的例证中可以看出,视觉与听觉之间的交通最为经常。如“红杏、小星、梅、灯、萤火、杨花、蝴蝶、荷、芙蓉”等都可成“闹”;“流云”可生“水声”;“鸟语”呈“红”;“鸡声”显“白”;“柳声”皆“绿”等等,举不胜举。其次,触觉、听觉、视觉之间也易打通。“笙歌”有“暖热”,“碧衣”带“寒”意,“促织声”可“尖似针”,“灯光”令人“冷”等等都是有名的例子。听觉与嗅觉之间的交通也时有发生,如“哀响馥若兰”、“闹香”等。
以往的这些研究多关注于文学领域内的作为一种修辞手法的通感,没有突破其作为修辞的理论阈限。人们对作为艺术审美实践、特别是音乐审美中的通感现象关注不够。
音乐,作为一门以声音为媒介反映宇宙万物和人类心灵运动节律的艺术,虽然不能直接描述客观事物,但也可以做到听声类形,以耳为目。从音乐美学的角度来看,音乐中的内容有来自于音乐自身结构逻辑、客观存在于音乐作品之中的“音乐性的内容”;还有着不能通过音乐音响本身直接感受到、而是借助接受者的想象、联想、联觉等心理活动所获得的“非音乐性的内容”,它带有较多的主观色彩。这种通过联觉获得的“非音乐性内容”可以是其他类型的听觉形象,也可以是视觉性的形象,甚至可以是动觉、触觉、味觉、嗅觉等无所不包的内容,使得音乐不仅可以用耳朵听,而且可视可睹、可闻可嗅、可品可尝、可感可触,它远比音响本身所能直接感受到的内容要广阔得多。所以西方有“音乐乃宇宙间共同的和谐”、中国有“大乐与天地同和”(《乐记·乐论篇》)之说。作为审美心理范畴,通感、联觉的产生要求主体全身心去感知生活、感受审美对象,方可产生更多的通感,从而创造出完整、鲜活、深邃的艺术形象。不少优秀的艺术家都有着特别敏感的通感心理能力,并善于运用艺术的手法将其表现出来,往往能够收到新颖奇特、令人耳目一新的效果。(www.xing528.com)
在近现代,最早对音乐审美中的通感现象投以关注的学者应推王光祈先生,他早在成文于1927年的《声音心理学》一文中提出:“大凡一个音,初到耳中传到脑内之时,吾人心理上,因相似联想Achnlichkeitsnssoziation之故,对于该音立刻发出种种印象,或清或浊,或大或小,或硬或软,一以该音的高低为转移。”[4]这里,实质上阐述的就是当音的高低变化时,人心理所产生的诸如视觉上的明暗、大小、轻重以及触觉上的柔软和坚硬等通联感觉。遗憾的是由于当时的局限性,王光祈并没有准确地认识到这种通感的实质,也没有进行深入的进一步探讨,而只是以“相似联想”一言以蔽之。时至当代,较具代表性的研究则属近年周海宏先生在其博士论文《音乐与其表现的对象——对音乐音响与其表现对象之间关系的心理学与美学研究》中运用了心理学实证的方法,结合大量心理学的实验证明了音高、音强、时间、时间变化率、紧张度、新异性体验等与音乐听觉相关的六种联觉的对应关系规律。力求对这种对应关系的发生机制作出科学的解释,也获得了对能够落实到具体音乐形态操作的音乐表现性规律的把握与认识。作为我国首次在该领域运用科学实证方法进行的一项研究成果,无论是在新方法的运用还是在新领域的开拓上,都体现了对前人同类研究的超越。
但由于该项研究主要是立足于对作为人类普遍心理活动自然规律的联觉对应规律的探究,关注的是这种共性规律及其在音乐审美中人类共同的反应与心理感受,而并非研究不同民族、不同文化圈人群之间的联觉状况的差异与特色,所以,将中国人(中华民族)作为研究对象的音乐联觉心理特点的描述及其文化心理成因的探讨,尚是一个有待开发的研究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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