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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乐论:民族审美中的绝对变异性

时间:2023-10-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变则通,变则活,民族审美心理运动的生命源泉就在于这种绝对而又永恒的变异性。这时,由于主客体的相互关系超过了可调节、可接受的“度”,主体就无法产生审美愉悦,而只能代之以烦躁、反感、排斥等否定性情感。从变异的历时性与共时性这两种发生维度的分类来看,一般而言,以历时性,即审美心理发展过程中的阶段性的变异为主体。

中国传统乐论:民族审美中的绝对变异性

从审美习惯影响的角度来看,当审美习惯处于长期的稳态性质的时候,必然就会导致自身的衰减,这种审美心理的现象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单调”。通常,处于单调状态的民族审美心理会对某一种同类的外在刺激因过于熟悉而感到乏味和厌倦,产生抗拒的反应,并促使主体从审美习惯的模式中解放出来,寻找新的审美刺激,建立新的审美反应的心理程序。正如代表了中国封建社会道德与审美标准的林黛玉式的病态美,虽一度可以作为古代中国人审美理想的化身,但对于当代的中国人就很难认同这一审美价值。

此外,与“同化”相对应的“顺应”的心理作用方式也会促使民族审美心理变异性的生发,与同化的“以我为主”不同的是,顺应作用是一种“以客为主”的质变,对民族审美心理的变异、发展起到决定性的作用。由于“民族群体在自身的历史发展和与外民族的交往中,总是会有许多新颖的事物不断加入到审美对象的行列中。主体只有通过调整自己的原有图式,或者创造出一个能容纳这一刺激物的新图式,才能把握新的审美信息,拓展审美的领域[4]。变则通,变则活,民族审美心理运动的生命源泉就在于这种绝对而又永恒的变异性。

但就变异性而言,顺应作用在具体的心理过程中也并非都能够全部实现,其实就涉及一个变异的“度”的问题,“某些与主体审美态度与心理结构的总体特征相距甚远的刺激物,经过主客体的冲突乃至主体竭尽全力的调整之后,还是无法创造出新的结构或改变原有结构去适应和组织这类刺激物时,主客体最后仍处于格格不入的抗拒之中”[5]。这时,由于主客体的相互关系超过了可调节、可接受的“度”,主体就无法产生审美愉悦,而只能代之以烦躁、反感、排斥等否定性情感。(www.xing528.com)

在近代中西音乐交流的萌芽初期,中西音乐之间难以沟通,产生了诸多的误解,而无法互相成为对方的审美对象。而时至现今,西方现代派音乐进入中国时间已久,但迟迟未能生根,对中国的民众来说甚至是一种“哑语”,“新音乐”想在中国普及或得到相对大范围的听众群有着极为明显的先天的不足与障碍。其根本原因就是因为这些音乐的内容和形式与中国人审美心理的先在结构相距太远,它同目前大多数中国人的欣赏习惯、审美心理的差距太大,因此主客体的顺应作用无法得到肯定性实现。但另一方面,顺应一旦得以实现,主体就会积极地利用新形成的心理结构,去同化更多的类似刺激,从而使新形成的心理结构在同化过程中得到强化。这种过程也就是民族审美心理发展的基本规律。

从变异的历时性(同一民族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变异)与共时性(同一时代不同民族之间交流碰撞)这两种发生维度的分类来看,一般而言,以历时性,即审美心理发展过程中的阶段性的变异为主体。音乐民族审美心理中的变异通常是由于时代变迁中大的社会政治、时代精神面貌、哲学意识形态、宗教信仰、社会审美潮流等诸多因素影响下所致,通常会通过音乐审美中的一些基本要素,如某一民族音乐体系中的音色、调式、音乐结构等得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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