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务构成特征来看,日本危机治理机制可分为两大部分:危机管理准备、模拟演习与训练,这是“日本式危机管理体系的两大支柱”[40]。危机管理准备业务,主要指由危机管理部门设计和组织实施的相关业务,涵盖从“危机预防—危机应对—灾后重建”等全部危机应对过程。危机管理准备业务一般是基于从过去经验中获得启发,进而想定将要发生的危机,并以此做出的必要准备业务。但是这种设计是否真正具有实效性就成为最关键领域,于是引发出第二大部分,能够对此做出检验的就是模拟演习与训练业务,所以二者形成了相互支撑的两大支柱。
日本灾害危机治理机制一般分为“危机预防”“危机应对”和“灾后重建”等三大程序,但结合日本式危机治理特征,往往还需加上“应对计划”“研究开发”“国民防灾”等相关程序,最终所形成的一般程序是“防灾计划→研究开发→危机预防→国民防灾→危机应对→灾后重建”的日本式的危机治理程序链,这些程序具有显著的标准化特征。
第一个程序是防灾计划。作为首要程序,防灾计划是由各级防灾会议或相关指定行政及公共机构负责制定,一般要形成三类的防灾计划:《防灾基本计划》《防灾业务计划》以及《区域防灾计划》。《防灾基本计划》,由中央防灾会议制定,是日本最高级别的灾害危机应对实施纲领。作为综合防灾长期计划,它还必须对各种防灾业务计划、地方防灾计划的标准做出明确规范。该计划还要根据历年实际灾害状况以及灾害对策执行效果,结合最新防灾科研成果,对相关计划进行必要修改与完善。《防灾业务计划》由相关职能省厅或行政机构负责,目标是确保灾害发生时,行政、电力、煤气、通信、运输等应急功能能正常运转。《区域防灾计划》由各级地方政府来负责制定,目标是明确本地防灾机构职责,还要制定灾害预防、预警避难、防灾演练、现场调查、灾情搜集、灾害救助、卫生防疫等具体对策,做好灾害应对人力、设施设备、物资以及资金准备等。
第二个程序是研究开发。日本灾害危机应对一直强调“科技防灾”,所以研究开发一直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2006年日本《科学技术基本政策》提出了“第三期科学技术基本计划”,它明确日本今后“要建成世界第一安全国家”,确保国土和社会安全、生活安全的国家。该计划具体列出十项防灾相关课题,作为国家研究开发的重点,包括:地震的观测、监测、预测调查研究;地质调查研究;耐震化与强化灾害对应、复旧、复兴计划来减轻灾害技术;火山喷发预测技术;风水灾害、土砂灾害及雪灾等观测、预测以及灾害减轻技术;卫星观测和监视自然灾害技术;救助出动与应急对策技术;创建超强灾害应对社会研究;确保安全和减轻事故的设施技术等。[41]另外,紧急地震速报技术的实用化研究也一直是日本灾害研究重点,它可以利用地震P波与S波之间的瞬间时差,采取相关措施减轻灾害损失,如紧急关闭电水气、列车急停、电梯控制等。
第三个程序是危机预防。危机预防是全部应对机制的重点所在,它包括:日常国土维护、灾害风险观测及预报警报、信息通信体制建设、综合防灾信息系统建设、防灾安全据点建设、避难劝告判断与传达机制、灾害时需要救援者对策以及防灾训练等内容。
日常国土维护被列为日本财政预算常项,每年政府都拨专款修缮河道、防沙治山以及港口海岸建设。2002年日本政府推出《社会资本整备重点计划》,引进社会资本来提升国土维护效率和效果。2003年出台《森林整备保全事业计划》,推进森林和治山事业。为确立早期预警机制,日本还积极筹建起各类灾害风险观测预警系统,气象厅也随时提供海啸、大雨等预报预警。信息通信体制和综合防灾信息系统更是“硬件”建设重点,日本已经建立起中央防灾无线网、消防防灾无线网和各级政府防灾行政无线网,形成了立体交叉式无间断通讯体系。而且还专门针对灾害状况而建立了综合防灾信息系统,如DIS(地震防灾信息系统)、RAS(卫星受灾信息确认系统)、PF(防灾信息共有平台)等,成为领先世界的技术体系。
防灾据点建设也是预防灾害重要措施。为应对随时可能发生的东海大地震、南海大地震,日本内阁府在东京湾临海地区有明之丘(东京都江东区)、东扇岛(神奈川县川崎市)等地划定防灾据点。学校和公园等公共设施也是防灾避难中心,在这些地方设有专门储备防灾仓库,储存紧急避险用淡水、食品和燃料。在社区防灾通知中,必须重点标出各类学校所在位置,标出逃生路线。《灾害对策基本法》不仅规定了防灾训练义务,还要求中央防灾会议核定《综合防灾训练大纲》推进相关训练活动。日本政府认为,防灾演练不仅能锻炼防灾减灾的实战能力,还能及时发现和纠正现行防灾体制中存在问题与不足,增强民众防灾意识和防灾理念。(www.xing528.com)
第四个程序是国民防灾。国民防灾包括五个重点:国民防灾基本计划、防灾日与防灾周活动、防灾教育培训、防灾志愿者活动和企业防灾。为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日本一直积极提倡所谓“官民协调”式防灾,提出“三助”方式——国民或企业的“自助”、区域内各主体间的“共助”、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共助”。
日本政府制订了详细的国民防灾基本计划:动员国民广泛参与防灾;开发富有魅力的防灾知识宣传;激励企业和家庭积极投入防灾;推进广泛防灾合作;激励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政府规定每年9月1日为“防灾日”,8月30日至9月5日为“防灾周”,其间,大力普及防灾知识,在全国各地举办防灾展览会、讲座以及防灾训练、防灾宣传班等形式多样活动。学校甚至把防灾教育作为重点纳入综合学习教程。“防灾志愿者活动”是阪神地震后日本政府强化国民防灾重点。各地组建自主防灾组织、消防团或水防团。每年1月17日为“防灾与志愿者日”,1月15—21日为“防灾与志愿者周”,内阁府组织相关活动。
推动企业制订“事业持续计划”(BCP)也是日本政府国民防灾重点。BCP就是即便企业遭遇灾害,也能不中断重要业务生产,或是业务中断也能在目标期限内恢复,以此避免企业丧失客户或市场份额。2005年中央防灾会议专门调查会编制《事业持续指南》,推动企业制订BCP。与此同时,政府鼓励企业积极采取防灾措施,2006年日本政策投资银行制定《防灾对策促进事业》,设立企业灾害应对融资制度。
第五个程序是危机应对。危机应对“关键三要素”是实施救助、救急和医疗,而为使危机应对程序顺利实施,国家与地方政府必须要能迅速准确地掌握灾害信息,依照灾害状况建立相应灾害对策本部,进而启动灾害危机应急系统。广域支援体制也是重要危机应对措施。在发生超出地方政府应对能力的大型灾害之际,日本政府将实施警察厅(警察广域紧急援助队)、消防厅(紧急消防援助队)、海上保安厅以及其他都道府县的援助,更严重的灾害则要派遣自卫队进行更高级别的广域支援。这也包括灾害派遣医疗队、救护班,以及把重伤患者救助到灾害之外的灾害据点医院等。
最后一个程序是灾后复建与复兴。灾后复建与复兴程序以迅速、高效为目标,以支持受灾者重建生活为重点的原则。重大灾害后的复兴,一般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门组织机构。1995年阪神地震之后,就曾成立以首相为本部长的“阪神·淡路复兴对策本部”,最大限度地调动相关资源,以实现灾后迅速重建。其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复建事业,主要是国家支持下重建土木、文教及相关公共设施;二是灾害融资,重点面向农林渔业、中小企业主或低收入阶层;三是灾害补偿与灾害保险,重点补偿农林水产业者;四是减免税收,对受灾者减免或延迟缴纳所得税及居民税等;五是地方交付税与地方债,对受灾地区补偿特别交付税,许可其发行地方债等;六是指定重大灾害,对于指定为“重大灾害”的复建事业予以特别支持措施;七是支持有计划的复兴,对于迅速制定复兴计划予以相关援助;八是支持生活重建,向受灾者发放灾害慰问金或生活重建资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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