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3年初春,梁启超出访北美,暂时放弃他在《新民丛报》的编辑工作。伴随这次出访,梁思想中开始出现了明显的国家主义倾向,但这归根到底并不完全代表一个新的起点,而是他思想中已潜伏的某些基本倾向的一个最终的发展。国家主义的倾向在随后的几年中愈加明显,这决定了梁在许多重大问题上的政治态度。
梁计划游美已有多年,但直到1903年才成行。2月,他在横滨启航,到温哥华上岸。在随后7个月里,他周游美洲大陆。因为梁的第一个目的是考察美国,因此他在美国的旅游和一些重要城市的观光花去了他的大部分时间[1]。
虽然他多年来一直在撰写关于西方民主制度方面的文章,但亲身来到一个重要的西方民主国家并阅读有关民主制度的著作,这还是首次。鉴于梁对民主制度的热情,人们原先期望他的这次美国之行会加强这种热情,但梁为这次旅游而写的大量笔记却显示了一个远非乐观的态度[2]。事实上,人们在他对民主制度的评论中看到了一种明显的遗憾的语调,它预示梁自美国归来后对民主制度的严厉抨击。
梁对民主制度的怀疑部分在于他识别当代美国政治生活某些阴暗面的批判力。首先,他遗憾地发现,因为某些原因,那些能力一流的人物通常倾向于远离政治生活,结果导致19世纪不少美国总统都是平庸和缺乏生气的人物[3]。梁还认为政党分赃制是政治生活的一大退化。在他看来,这种制度通过19世纪末建立的公务员制度仍不能得到有效的纠正。梁还极为不满地将经常性的选举,特别是市级的选举说成是财力的巨大浪费和重大的舞弊。在亲自考察公民选举过程中,梁偶尔被这样一个疑问困扰,即一个通常寻求公众的喝彩而不是寻求解决真正问题的民主制度是否比专制制度要优越。当然,梁抨击的通常是美国政治生活的某种独特的特征,或他经常所说的共和制度的某些缺陷,但这两者并不一定就反映了民主制度本身的缺陷。尽管有这些保留看法,梁仍承认美国国力的显著增长,仍相信美国的民主制度[4]。但他离开美国是带着这样的一个印象,即民主作为一种有效的政治制度离他曾经设想的相去甚远。
他发现,即使这样的一种制度,也必须有它产生和发展的特定条件。首先,他发现美国的自由主义是在美国大革命前即已存在的基础上逐渐发展起来的,并且这一基础深深地植根在殖民时代各地方的自由制度中。他说美国的共和制度好比是由许多建筑构成的大厦,这些小建筑物在大厦建成前早已存在,这座大厦之所以宏大经久的原因必须在这些小建筑物的构成中去寻找。同样,美国民主制度成功的奥秘也必须在16世纪以来各州、各城镇和各乡村逐渐形成的政治制度上去寻找。总之,他从研究美国大革命中得出的一个教训是:民主制度只有在地方制度的基础上经过很长一段时期才能建立,这也是法国和拉美自由主义制度脆弱的原因。在那里民主制度不是长期传统演化的结果,而是产生于革命行动[5]。
梁进一步指出,即使这样一种民主制度的最初发展,如果没有相当的强制,便不可能实现。虽然美国的自由主义以地方自由制度为基础,但这些分散的制度创造性地结合为一个民主国家,很大一部分应归功于一些伟大政治家的精心策划。在梁看来,更有意义的是,美国政治生活的一个长远的发展趋势似乎是以中央政府权力增长为标志的。梁的这一判断显然受他对西奥多·罗斯福总统所作的第一手观察所影响,罗斯福的一些演讲和政治态度在梁游美期间对他有着持续的吸引力。根据对当代政治的观察,梁预言除帝国主义外,中央集权也将是20世纪政治的一个趋势。梁认为当中央集权趋势积聚到一定的力量,自由主义的趋势便将消退[6]。
梁访问北美大陆的最后一站是旧金山,在那里他停留了一个月,考察了美国最大的海外华人社团[7]。与海外华人的接触似乎加深了他对民主制度的怀疑,特别是有关民主作为一种政治制度在中国生存的可能性。这种感受很大一部分是他对华人社会里那些自发社团进行调查后的一个结果。他对某些社团的规章制度中合理进步的条款予以赞赏,但他惊讶地发现,几乎所有这些社团都存在各种各样的缺点,典型地反映了中国民族性的某些缺陷。
首先,梁发现长期形成的家族主义在这些海外华人的思想中根深蒂固。如在中国一样,家族主义对海外华人不能发展成一个公民社会要负大部分的责任。除了家族主义,梁还在海外华人中看到了对他称之为“村落思想”的强烈的基本的情感。他所说的“村落思想”是指由长期居住某一具体地域,或乡村、或城市、或省份所产生的归依感。鉴于地方感情也是美国共和制度组成部分的这一事实,梁没有将“村落思想”完全看成是消极的。但村落思想若像在中国那样过度地发展,便会阻碍民族主义的发展[8]。
梁进一步指出,与这些基本情感和特殊纽带相一致的是中国人概无高尚目标,流于琐碎自私,缺乏自治能力,因此在许多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海外华人公共社团规章制度的外观背后经常发现对公共事业的冷漠。更令人沮丧的是,一个表面上看来是代表性的机构,通常证明是在一些强有力的地方人士的独断控制之下,或通常成为由地方上一些不守秩序的年轻人控制之下的暴民政府。梁将这种暴民政府看成是一种典型的方式,一种几乎成了在海内外中国人中出现的所有自愿社团运作的特征,再加上被各种争论弄得一塌糊涂的选举,这类代表性的集会成了对这些公共社团的民主主张的一种讽刺[9]。
而且,当梁考虑到旧金山不到3万人的海外华人社会中有6家报纸、无疑是中国人最发达的社区时,他对民主制度在中国的发展前景便变得极度的悲观了。自然,他也说中国有一些杰出的人物,但“恃千万人中之一二人,以实行干涉主义以强其国,则可也,以千万人中之一二人为例,而遂曰全国人民可以自由,不可也。”[10]他甚至将任何提前在中国建立民主制度的企图都看成是注定要失败的。因此,他在结束美国旅行时,强烈呼吁中国人在具有像管子、商鞅或来喀瓦士和克伦威尔这样伟大政治家的铁的纪律之前,不要阅读卢梭的理论,或以华盛顿为榜样[11]。
梁对民主制度的忧虑和对政治权威主义的强调,决不能只看作由于他对民主制度在美国的运作特别是在海外华人社团中的运作进行考察之后的一个突然的思想变化。与明治日本国家显著增长同时出现的明治寡头政府中央集权和权威主义的强烈倾向,不能不给梁留下深刻印象。因为他生活在本世纪转折时期的日本,必然要受日本思想界这一总的趋势影响,即从盎格鲁撒克逊政治思想中的自由主义立场转到突出19世纪德国国家主义的权威主义。由于梁对他所称的西方帝国主义作了亲自考察,因此所有这些因素在梁思想中便显得十分重要。
梁在美国生活里看到这样一个幽灵般的帝国主义形象并不奇怪,因为那时支配思想界的是各种帝国主义野心和盎格鲁撒克逊的种族主义,西奥多·罗斯福便是一位有力的鼓吹者。旅美期间,梁必然注意到鲁夫·瑞德(Rough Rider)的侵略性演说和他在国际舞台上的进攻性立场。在对华盛顿作短暂的访问期间,梁设法安排了一次与罗斯福的简短会晤。在他的日记中,梁对罗斯福的海军扩张计划以及他对门罗主义的帝国主义解释作了大量的报道。在梁氏报道的热情和敬畏之情的背后,人们可以感受到对中国某一天可能成为这些计划和理论的牺牲品的恐惧[12]。
梁知道美国的帝国主义情绪不是少数政治人物宣传的偶然产物。在经过美国一些重要城市的市中心时,突飞猛进的金融和工业威力引起了梁的注意。其实在梁的游记中,我们也可发现他对美国的工业主义和大企业的兴旺十分感兴趣[13]。访问纽约时,他设法与摩根作了5分钟的交谈。梁后来在游记中以热情洋溢的语言谈论摩根,称他为“企业界的拿破仑”[14]。在梁看来,帝国主义必然与美国的工业和金融扩张联系在一起。
在具有扩张性的企业组织托拉斯的出现中,梁找到了飞速发展的工业和帝国主义之间的稳固关系。当梁在纽约访问期间第一次遇到这种巨型组织时,他被吓住了。在游记中,他淋漓尽致地对它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并穿插一些统计数字和图表。梁称托拉斯为一个“巨大怪物”,它的势力将主宰20世纪的世界,并远远超出亚历山大和拿破仑的范围[15]。梁的思想被这一新的事物如此吸引,以至在他回日本后继续研究这一问题,最后在《新民丛报》发表了一篇题为《二十世纪之巨灵托拉斯》的长篇文章。在这篇文章里,对托拉斯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梁的评价决不是完全否定性的,其中经常可发现一种赞赏和敬畏的口气。然而,尽管赞赏,但从一开始就发出警惕的语调:这个巨大的怪物不久便横渡太平洋,中国将成为它的轻易掠夺物[16]。事实上,经济帝国主义这一张牙舞爪的形象在梁的世界观里并不是什么新的东西,梁很久以前便认为达尔文式的集体主义是它的前提。现在,对经济帝国主义根源的直接考察尖锐地提出了含蓄的达尔文式的集体主义,它驱使梁采取一种反对自由主义的政治立场[17]。
梁声称,竞争作为推动社会进步的机制,通常采用两种方式,它们的作用随时间而变化,有时“内竞”备受重视。为阐明他的观点,梁再次求助于达尔文的“总体”(拓都)和“个体”(么匿)的譬喻。因为“总体”只不过是“个体”的集合体,因此显然只有强壮的个体才能组成一个强壮的总体。如何使单个的个体变得强壮呢?梁说让各个个体彼此竞争,这种内竞最后肯定会达到预期的目的。正是在培养竞争和个人能力中体现了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的价值[18]。
但在另一些时候,“外竞”支配“内竞”。因为当内竞发展到一定程度、群体利益将受损害时,在一个群体内就必须转而强调强制和一致。否则,该群体便将丧失与其他一些群体竞争的能力,这样,外来的征服将接踵而至。因此,在加强群体的团结一致从而培养群体外竞能力中,体现了权威主义和干涉主义的价值。对梁来说,这一必然的联系,在18世纪以来的近代世界历史的发展趋势中得到很好的说明。正如他指出的,18世纪中叶后的一段时间里,在世界上占统治地位的是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但在19世纪末反对先前强调的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中,又转向强调扩大政府权力。梁在帝国主义和社会主义影响不断增强的事实中清楚地看到了这一变化,尽管帝国主义和社会主义在许多方面不一致,但都具有扩大政府权力的共同倾向[19]。
鉴于这些达尔文式集体主义的内在含义,梁在自美国归来后不久便热情地拥护德国国家主义的政治理论,转而攻击在他眼中原本异常完美的西方自由主义——卢梭的政治理想,这就毫不足怪了。自然,他没有意识到卢梭思想中强烈的集体主义倾向。梁反对卢梭的论点围绕这一主要思想展开,即卢梭的自由思想,不管卢梭的思想多么令人满意,都不适合中国的建国目标。首先,梁对卢梭认为一个国民可以自由加入或离开他的国家的观点表示强烈的反感。他反驳说,照这种办法可以组织一个社团,但在这样一个不稳定的基础上不可能建立一个国家[20]。同样,卢梭的作为社会契约基础的公意说也是站不住脚的,因为任何法律都不可能迎合所有各方面的赞同,这是不言而喻的。在梁看来,要求一个国家所有的人地位平等同样也是荒谬的,因为在建立一个国家过程中,领导集团和统治集团的权威是绝对的。
梁认为卢梭没有在国民和社会之间作一根本区别,这是导致对国家的起源和性质问题产生错误看法的根源。社会只不过是一个变动不居的无数私人之集结,而国民则是一个固定不变的整体,它必须具有一个远比卢梭社会契约论提出的更为经久的基础。这在现阶段对中国来说尤为确实。不管人们认为卢梭的自由主义对很久以来便建立了统一的欧洲国家有什么样的价值,中国最需要的是有机的统一和有效的秩序,自由和平等都是次要的。用梁本人的话来说,中国面临的是要把“部民”转变到“国民”,卢梭的思想肯定不适用于完成由部民到国民的转变这一重要任务[21]。
那么,有助于实现有机的统一和有效的秩序从而促进中国人实现由部民到国民转变这一目标的政治理论在哪里呢?现在梁在一位德国思想家伯伦知理的国家主义思想中找到了答案[22]。对梁来说,伯伦知理国家主义理论的诱人之处是显而易见的。首先,伯伦知理对共和思想的驳斥似乎证实了梁访美中对民主制度产生的怀疑。梁指出,固然伯伦知理绝没有忽视共和制度的某些优点,如它具有使许多人免除国家滥用权力之苦的优点,但遗憾的是这种制度必须在特定的土壤中生长,正如它在美国的生长清楚表明的那样,近代法国的反面例子进一步证实了这一教训。伯伦知理认为,由于一般的法国人没有坚定的性格,由于共和制度的建立没有以自治传统为先导,法兰西共和国在19世纪作了一次十分冒险的尝试。梁自然十分拥护伯伦知理的这些论点,将它们作为对他先前所作评论的一个恰当的声援[23]。
但梁进一步指出,就伯伦知理来说,共和制度的消极因素不局限在它的建立需要特定的条件,甚至在它建立之后,共和制度也被美国在19世纪愈益表现出来的一些消极成分毁坏。譬如不能对文化生活进行一些实质性的改进,由于民主原因不愿建立一支常备军,结果削弱了国家力量,以及产生了歧视下层人民的倾向,尽管它宣布信仰平等主义理想[24]。但最使梁感兴趣的是伯伦知理的这一观点,即共和制度由于通常受变幻莫测的公民意愿支配,往往难以为国家提供一个稳固的基础。
梁在伯伦知理的思想之外还进一步利用波伦哈克的国家理论,强调指出共和主义作为一种政治制度的缺陷。波伦哈克首先指出,一个社会总是由所有的各个社会团体组成,它们各自不同的利益必然导致彼此冲突,国家的职能便是超越这些社会团体的不同利益,对它们重新加以协调。在君主政体中,站在国家各社会团体之上的君主易于扮演国家的这一职能,但在共和政体里,人民既是统治者,又是被统治者,结果,在人民之上没有任何更高的权威约束社会团体间的所有冲突。因为这个原因,在共和政体里,社会冲突经常发展为革命,致使很难维护政治的稳定。通过对南美共和政体的考察,人们可以容易地看到波伦哈克这一观点的说服力。在南美,政治秩序经常被革命的爆发所破坏。
因此,波伦哈克的看法同梁的看法一样,共和制度的稳定发展在历史上是少见的,通常只有在那些具有强烈的宗教一致性、种族单一性和社会团结的小国才能找到。即使美国也不例外。因为正如梁不厌其烦地指出的那样,美国作为一个共和国成功发展的奥秘必须到殖民时代的各州中去寻找,它们与共和制的小国家没有任何的区别[25]。
波伦哈克对由试图通过革命建立共和制度而产生的所有各种破坏性后果的具体描述,给梁氏印象最深。波伦哈克一开始便指出,共和革命通常意味着权力转移到总是被分裂成各个不同社会群体的人手里。由于这些群体在历史上享有的各种权利和特权被破坏,以及政府的神圣遭到损害,政治秩序几乎不能再得以维持,紧接着必然产生社会的暴力冲突。开始时,最有势力的往往是下层人民,他们没有财产,最热心于扩大革命事业,但结果往往是富人和特权阶层在社会冲突中获胜。这些人由于最关心保护他们的既得利益,自然总是想尽各种办法,恢复社会的秩序和稳定。他们必然被引导去尝试重建旧的君主制度,但由于旧的君主制度的合法性现在已令人很不信服,因此很难重建;即使重建,新的君主制度也将十分软弱,无法解决和处理所有困扰社会的种种麻烦,结果往往出现一位受人欢迎的强权人物,以平民专政取代旧的软弱的君主制度,古代罗马和近代法兰西的事例是这种历史发展模式的很好说明[26]。
这种平民专政之所以使梁感到如此恐惧的原因是,在这种政治制度之下,人们既没有自由,也没有稳定。平民专政往往以一位在军队支持下成为独裁者的杰出人物的出现开始。独裁者在获取权力之后,也认识到赤裸裸的权力不能证明自身的正义性,因而他总是寻求通过公民投票确立他的合法性。利用人民对稳定和秩序的渴望,以及他们对自由的幻想,独裁者运用他所有的权力,可以轻易地通过公民表决,使他的统治合法化,或作为一位总统,或作为一个君主。他也可以用宪法和国会这样一些民主制度装饰他的统治,并声称他的政府是向人民负责的。但所有这些装饰都不能掩盖他的权力实质上是独裁的这一事实,除革命途径外,不可能要求独裁者对他的行为负责任[27]。
总之,波伦哈克的这些论点似乎已使梁深信,在一个缺乏必要条件的国家里,试图建立共和制形式的政府,结果几乎总是导致产生一个不负责任的专政,正如法国的共和制和19世纪初以来拉美的那些共和制小国的经验表明的那样[28]。对梁来说,这些论点决不只有理论意义,它们帮助他在一个最有实际意义的问题上打定主意。自从他流亡日本与孙中山和革命派接触以来,他一直面临在中国通过革命办法建立共和制度的可能性问题。虽然实际上他站在与革命对恃的位置上,但他的思想经常表现出一种矛盾心理。此刻,美国之行和与德国国家主义思想的接触,解决了他的那些疑虑,坚定了他的立场,使他成为当时正在迅速获得中国知识分子拥护的革命共和思想的坚定反对者。
梁说道,民主制度总的来说有两种形式:共和制和君主立宪制。如果说在否定共和制中他追随伯伦知理和波伦哈克,那么他对君主立宪制的态度怎样呢?梁在这一问题上的态度决没有像他在共和制上的立场那么鲜明。1903年,他热情讲解和介绍伯伦知理的国家主义,这显然表明他承认后者有限的君主立宪的理想是最适合中国的政府形式。但在1905年末,梁发表了另一长文,大胆歌颂开明专制的优点,声称在中国目前的形势下君主立宪制是不适时的。梁对开明专制的拥护是不坚定的,因为不久他便参加了发动于1906年的立宪运动。
梁对君主立宪模棱两可的态度,以及他有时与政治专制主义的调情决非偶然,这些在《开明专制论》这篇长篇文章中对君主立宪制的否定中看得最清楚[29]。在这篇文章里,梁再次发出了弥漫在他对美国民主看法中的悲观论调:君主立宪制要以目前中国还不存在的某些条件为先决条件。首先,立宪政府的运作是一件十分棘手和复杂的任务,它要求治理政府的人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准,没有充分的教育和政治经验,中国人便不足以胜任这一任务。
此外,梁认为立宪政府的运作也需要诸如人口普查、广泛的交通工具、法律的编纂以及法院的建立等此类制度条件,而所有这些在中国显然是缺乏的。面对这些难题和不足,试图提前建立一个立宪政府,其结果只能丧失立宪政府的信誉[30]。虽然这些都是梁为反对君主立宪制而提出的明显理由,但在赞成开明专制胜于君主立宪制的辩护中隐藏着一个更深刻的理由。梁曾强调“外竞”与“内竞”的区别,现在在他开始讨论开明专制时又详述这一区别[31]。
梁对受近代工业主义不可抗拒之力刺激的帝国主义扩张的直接考察,显然使中国的外竞成为他最焦虑的问题。梁通过对伯伦知理、波伦哈克有关国家整合中涉及到的一些内在难题所作解释的了解,以及他对妨碍中国内部团结的各种分裂主义倾向的观察,使他用一种不同的眼光来看待“内竞”问题。他说,先前受中国道家思想和西方一些思想家提出的自然和谐理论的错误引导,他简单地认为内竞必然导致自然和谐,现在他发现这一想法是站不住脚的。并且鉴于普遍的生存竞争,一个国家内部的稳定和秩序是很难实现的,这对目前处在帝国主义侵略危险中的中国尤为确实。因此,为了外竞,必须对内竞加以控制和调节。最重要的不是内竞,而是内部秩序。为了秩序,由政府权力强加的强制是最值得考虑的事情。正是在这种背景之下,梁说:“强制者神圣也。”[32]
梁强调强制在政治秩序中的重要作用,必然要牺牲一些自由主义的价值观。强制的制度化必然把整个社会分化为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或强制者和被强制者。这表明不平等和等级制度是建立社会组织的基础。此外,也毋需对由梁称为“强制的组织”产生的不平等现象特别地感到痛惜。人类在体力和能力上的不平等是合乎自然的事情,没有政府组织的强制,弱者仍将难逃受强者压制欺凌的命运。因此,虽然政府组织的强制肯定诱使了不平等,并限制了自由,但所作的这些牺牲与如果让自然的不平等自行其是而发生的后果相比,仍然要少得多[33]。
被梁看作是政治秩序中固有必要物的组织的强制,或者可以表现为“野蛮专制”的形式,或者可以表现为“开明专制”的形式。那么,什么是决定这两种组织强制形式的标准呢?“野蛮专制”被梁定义为,其组织的强制形式以统治者一人之利益为核心,并以路易十四所说的“朕即国家”为典型代表。反之,“开明专制”被界定为,其强制的形式以“强制之客体的利益”为核心,并以普王腓力特列所说的“国王者国家公仆之首长也”为例子[34]。
在梁看来,开明专制不仅是世界历史的常有现象,而且还具有一段悠久和光荣的思想历史,在中国古代法家的思想中和近代欧洲如马基雅维里、波丹和霍布士等政治家的思想中都能找到[35]。要是早几年,梁会严厉地指责这些思想家,而现在他却在他们的著作里寻找为中国政治秩序所开的药方。
然而,考察一下梁对这些人思想的兴趣表明,他最关心的不是“开明专制”,而是一个更广泛的问题,即“国家理性”。众所周知,在西方政治思想传统里,至少自马基雅维里以来,一直存在一种思想倾向,这一思想倾向在波丹、霍布士、理彻留、科尔伯特和黑格尔的著作中表现得最显著,他们最关心的是有关政府确保国家生存和安全的理性行为,而不考虑它在道德和意识形态方面的后果[36]。“国家理性”明确地证明政府这种最高政治目的的理性行为的合理性。弗里德里克说,更概括地来讲,“国家理性是这一总的主张的一个精确的表现方式,即手段必须合乎目的,换言之,手段对于目的必须是合乎理性的,并且这些手段从最有可能达到目的的意义上来说是最好、最合乎理性的”[37]。
在欧洲“国家理性”的理论和梁这几年里的政治思想之间无疑有着密切的相似之处。在1903年和此后的几年里,梁逐渐发现,国家,这个他曾热情尊崇为近代西方文明的关键因素、一度被他视为“最高群体”而被当作最高政治价值的新的政治秩序形式,有着严格的自身逻辑。处在一个帝国主义猖獗的时代,中国作为一个国家,面临着生存和安全这一压倒一切的问题。受不可抗拒的国家组织要求的驱使,梁发现自己正改变原先对集体主义民主制度的拥护,转而承认一个独裁主义的国家是必要的。
从这一观点来看,梁对开明专制的兴趣只是他关心“国家理性”的一个自然发展。但在这方面必须指出的是,他不是对开明专制本身感兴趣,他看重它,首先是把它作为在帝国主义时代解决中国国家安全和生存问题的一个理想的和有效的方法。但作为一个理想的制度方法,政治专制主义有着固有的严重局限,梁不可能没有看到这一点,即专制制度本质上来说是不牢靠的。在专制主义的政治构架里,除了通过独断的君主意志,似乎没有任何办法可保证专制制度的开明性质。至关重要的国家命运最终能依赖在这样一个脆弱的基础上吗?也许正是这个原因,梁对开明专制的赞同不可能是真诚的,虽然他有时公开表示信仰政治专制主义,但他多少带有某种立宪君主制的形式。
事实上,如果人们更仔细地考察一下伯伦知理国家主义思想中君主立宪制的形式,梁对君主立宪制和开明专制的矛盾心理便可以得到解释。我们肯定记得普王腓力特列的开明专制理想是19世纪德国国家主义思想发展的一个转折点。正如鲁珀特·埃默森(Rupert Emer-son)指出的,19世纪伯伦知理和德国其他政治理论家所提倡的有限的君主立宪制,无非是试图通过立宪方法,防止君主的意志趋于专断,从而保证君主忠于国家,对国家作出最大的贡献[38]。从这一观点来看,开明专制和伯伦知理的有限君主立宪制可看成是将国家奉为最高的政治价值这一共同原则的不同方式。言外之意是,不管梁的政治立场如何变化和矛盾,1903年以后的几年里他的政治观仍不出“国家理性”这一基本构架。并且,人们可以进一步指出,他思想的这些变化只不过是他在摸索实现国家理性化方法中感受到的种种徬徨的反映。
梁对国家理性的关注导致他对伯伦知理的有限君主立宪思想产生了模棱两可的态度,也导致他真诚地拥护伯伦知理国家主义思想中诸如国家和主权这样一些重要概念。在寻求“国家理性”中,梁不仅关心韦伯所称的“合乎目的的理性”(Zweckrational)——它导致他接受任何国家安全和生存所需要的方法,而且他还关心韦伯所称的“价值理性”(Wertrational)——它为他赞同国家主义思想中涉及到的各种价值观或目标辩护。他接受伯伦知理国家和主权不可分割的理论。正如梁强调的,伯伦知理的主权观不同于波丹和卢梭。波丹将统治者看成是一个国家主权的载体,而卢梭则认为一个国家的主权在于国民意愿。根据伯伦知理的理论,梁反对这两者的观点,宣称主权既不在统治者,也不在人民的意愿,而在于国家本身[39]。
梁这样认为,是追随了19世纪德国将国家具体化这一总的倾向。换言之,国家是一个精神和有机的实体,它具有独立和超越所有国家组织单位的自身特性。梁特别强调国家有机体思想,将国家有机体论看成是19世纪政治思想的一个杰出成果,将它看成是对18世纪占统治地位的国家机械论的一个重大发展。在梁看来,根据伯伦知理的分析,主权即是最高权力,或国家最高政府的尊严,它独立于其他国家,有权选择和改变政府的形式,在与所有来自于它并向它负责的国家其他权力的关系中,它不负责任,是创始者[40]。梁引用伯伦知理的国家主义理论,实现了将他的国家理性化作为首要的政治价值。
梁对国家为首要政治价值的论述,在他阐述伯伦知理有关国家目的的观点中反映得最清楚。在伯伦知理看来,存在着两种主要的国家历史观,其中一个观点主要以古代希腊和罗马人为代表,即国家是最高最本质的目的,人民只是作为一种工具而存在,人民要为国家的利益作出牺牲,以免国家和人民之间的任何利益冲突。另一种观点以近代日耳曼民族为代表,即国家只不过作为有益于每个个人利益的一种工具而存在。根据梁的解释,伯伦知理倾向于第一种观点。虽然国民的私利经常与国家的集体利益相一致,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它们并不是这样。在这种情况中,国家甚至可以要求人民付出生命。因此,根据伯伦知理的标准,国家的价值是首要的,而个体的公民则是第二位的[41]。
梁对民族主义的态度也经历了重大的变化,这同样可由他对国家理性化的关心得到解释。先前,民族和国家对梁来说几乎是同一个东西,在他的文章里,似乎可以彼此替换使用。而现在他随从伯伦知理,在民族和他通常将其意义等同于国家的国民两者之间作了一重大的区别。他所说的民族是指一个生活在同一地域,由同一祖先沿袭而来的人类群体,他们不仅看来相似,而且具有共同的语言、共同的宗教、共同的习俗和共同的谋生方式。他所说的国民是指这样一群人,他们不仅是一个法人团体,而且还具有可以表达该团体自身意志和提出该团体自身权利的有机的和法人的人格,民族本身可以转变为国民,由此导致组成一个国家,但民族不能等同于国家[42]。
更重要的是,梁对伯伦知理的这一历史观察十分感兴趣,即一个国家并不一定由一个单一的民族组成。固然在近代,民族国家是主导的形式,但先前也存在如城邦国家、寡头政治和专制政治这样一些类型的国家形式。此外,尽管民族和国家两者之间的关系通常非常密切,但实际上在不同情况下变化很大。当一个民族分散在几个国家中的时候,这些国家往往感到有必要将他们自身结合为一个单一的国家。另一方面,当一个国家保留了好几个民族的时候,这个国家最终可能根据民族的界线分裂成几个国家,或者其中的某些民族也可以联合起来,组成一个独立的国家[43]。
所有这些观察为梁添加了一个重要的教训:民族主义虽然重要,但它不是获得国家资格的惟一途径。作为建立国家的必要条件的国民,可以通过几个途径组织起来。梁认为中国人必须认识到这个教训,因为他们由好几个少数民族成员组成,他们要求建立的新的国家必定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从这一观点来看,为组建一个新的国家而求助于民族主义可能不全是一件好事。滥用民族主义对一个多民族的统一的中国来说,很可能证明是起了阻碍作用,而不是起促进作用[44]。
在当时,梁强调国家和民族之间的区别决不是学术性的。1903年前后,在中国知识分子中产生了一场辩论,他们在有关中国民族主义的性质问题上出现分歧。直至20世纪的最初几年,以梁启超为代表的早期民族主义的主要倾向是反对帝国主义。但在1905年前的二三年里,这一倾向开始发生变化,愈来愈多的中国知识分子放弃民族主义的反帝方向,转而将反满作为中国民族主义的重要信条。1903年前,梁的态度一直是模棱两可的,直到他接受伯伦知理的国家主义,以及他对国家理性化的日益关注使他澄清了这个问题。在梁看来,中国人在提倡民族主义时必须作这样的选择:他们是将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近代国家作为目标?还是宁愿被狭隘的反满的复仇情绪冲昏头脑?中国人必须正视中国多民族的特点,并因此确定自身的方向。于是,梁提出一种新的民族主义,他称之为“大民族主义”,与他轻蔑地称之为“小民族主义”的反满思想对立。他所说的“大民族主义”政纲,是指为了反抗帝国主义侵略建立一个新中国这一共同目标,把汉族和蒙、藏、满、回、苗等这样一些少数民族联合起来。自然,“大民族主义”只不过是一种语言修辞,在这个问题背后仍然是国家政治的理性化[45]。
梁对国家主义的提倡在他1906年对社会主义所作的驳斥中也得到具体说明。当时,社会主义对梁来说不是什么新奇的东西,不少早期的有关社会主义的中文作品或发表在他的《新民丛报》上,或由广智书局出版,该书局1902年由梁和另一些改良主义者一道在上海创办[46]。他本人在1905年前的文章中,偶尔也简要地探讨社会主义。在这些探讨中,或鉴于西方的“社会问题”,认为社会主义方法对于西方社会是必要的;或由于将社会主义等同于儒家的大同思想和理想中的井田制的土地均分,他模糊地表达了对社会主义的同情[47]。然而,尽管他公开表示同情,但当他游美期间,与一位试图说服他皈依其事业的社会主义者接近的时候,梁拒绝参与西方的社会主义运动[48]。梁直到1906年才道出他拒绝的理由。
梁对他在社会主义问题上立场的解释,主要是对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派所作的一个回应,革命派自1905年以来将社会主义作为他们党纲的一个明确的组成部分。革命派文章中所用的社会主义概念一般来说是模糊的,有时甚至是混乱的。有些人强调土地国有化,另一些人则强调工业公有制;有些人赞美国家社会主义,另一些人则同情西方社会民主[49]。甚至孙中山本人在社会主义问题上也没有一个前后一贯的立场。固然孙的社会主义思想的一个重要部分来自亨利·乔治的单一税理论:国家征收所有土地税,废除其他形式的税收。然而,有时他的社会主义思想与亨利·乔治的思想相比,更接近于约翰·斯图尔特·穆勒的思想,主张政府只征收由文明发展所产生的土地价值增加的税收。与此同时,他还允许自己是一位拥护土地国有化的代表[50]。与此相应,梁对革命派论点的反驳也含糊不清,这毫不奇怪。但他对社会主义的态度归根到底如同他对民族主义和民主主义的态度一样,由他对帝国主义时代中国国家的安全和生存的焦虑所决定。
梁批评革命派拥护乔治的单一税理论,首先是因为它与他的近代国家合理的国家财政思想格格不入。对梁来说,合理的国家财政是国家理性化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自从1903和1904年他将国家主义作为他关心的重要问题以来,梁的兴趣愈来愈被吸引到如何实现国家财政的现代化和如何使国民经济合理化的问题上来[51]。他发现要使国家财政现代化的一个基本原则是,一个现代国家需要庞大的预算投资,以应付各种广泛活动。更重要的是,现代世界的总趋势是赞成国家为了自己的发展而逐年增加预算范围。因此,与政府开支由政府收入所决定的中国传统的国家财政原则相反,现代国家的财政原则是由支出决定政府的收入。国家增加预算这一现代趋势包含着要求一个有活力的、复杂的税收组织作为国家收入的主要来源。梁强调指出,从这一观点来看,乔治的单一税理论显然有缺陷。因为根据单一税理论,土地国有化将以土地这一惟一的来源为政府提供足够的税收。梁认为,一个现代国家必须设立各种税收,开发土地之外的其他经济资源,不只是为了满足国家日益增长的开支,而且也是为了近代国家许多其他的重要目标,如使人民的税收负担公平,根据国家利益需要扶植国内工商业的发展[52]。
然而,梁对革命派的抨击并不局限于他们所接受的乔治单一税理论,他还对他们将乔治的土地国有化理论作为近代“社会革命思想”的核心观点提出挑战。他所说的“社会革命思想”是指马克思的社会主义。他强调指出,可悲的是这种观点对“社会革命思想”没有充分的了解。在他看来,土地国有化虽然也是西方提倡社会革命的人所关心的问题,但它肯定不是一个关键问题[53]。
梁强调指出,首先是资本的国有化。“社会革命思想”的产生主要是对资本主义的一个反映,资本主义独特之点,无疑是它具有创造和增加作为生产重要要素的工商业资本的巨大能力。根据推论,“社会革命思想”不可避免地要将工商业资本的国有化作为它的首要任务。固然马克思意义上的社会主义也关心土地问题,但土地本身对社会主义来说不是一个问题,只有当资本的扩张带来城市化并因此引起城市地价增长的时候,土地才成为一个问题。因而从近代西方社会主义的观点来看,土地国有化必须被看作是所有重要生产工具,尤其是工业和商业资本国有化这一更为广泛方案的一个组成部分[54]。
因为这个原因,“社会革命思想”在现阶段的中国不能采用。因为它的社会主义方案要求资本和土地国有化,而这必然是一项极为宏大、极其复杂的事业,它所涉及到的许多问题,西方学者也未能解决。总之,鉴于中国人的文化水平和政治经验,马克思的社会主义不是他们在不远的将来可付诸实行的思想[55]。
除了中国人的能力外,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是中国是否需要一场社会革命。梁认为,就现存的社会和经济组织来说,并不存在这种需要。人们只要了解近代西方社会主义产生的社会和经济背景,便可看到这一判断的正确。他指出,现代西方的社会和经济组织是以18世纪末开始的震动世界的工业革命为基础的。无疑,工业革命极大地扩大了生产能力和增加了社会财富,但工业革命的这一好处,是以残酷剥削广大劳动阶级为代价的,结果,导致西方社会的两极分化。一方面人口的绝大多数日益贫困,而另一方面财富愈来愈集中在少数资本家手里。这种显而易见的不公平的财富分配以及伴随而来的各种社会邪恶,使得社会主义在西方的兴起不可避免[56]。
如果社会存在一种相反的力量约束和控制资本主义发展的话,那么工业革命的这些令人悲哀的后果便有可能得到避免。各国政府确应受到谴责,因为它们被流行的放任主义政策引入歧途。某些人可能会申辩说,被压迫的工人阶级也应受谴责,因为如果他们组织起各种合作工厂的话,他们便可以摆脱资本家的操纵。但梁对这种论点提出异议。他认为即使工人阶级对资本主义发展中固有的各种危险趋向有所认识,他们也将无力予以阻塞[57]。
其理由是工业革命仅仅扩大了而不是开创了资本家和工人阶级之间两极分化的趋势。换言之,两极分化的趋势在工业革命以前的欧洲社会一直存在。事实上,梁将富人和穷人之间的阶级对立看成是西方社会一个根深蒂固的特征。经过工业革命这一事件后,阶级分化的趋势发展到穷人已无力抵抗富人的压迫。在梁看来,近代社会主义运动的根源必须追溯到工业革命前西方的社会和经济状况[58]。
梁认为,西方社会在工业革命前即已出现两极分化这一事实是很重要的。因为这正是中国与西方社会的不同之处,并且也是中国为什么不需要一场社会革命的原因。梁强调指出,中国社会与西方社会不同,它很大程度是由中产阶级家庭组成,因而在经济上不存在两极分化问题。其理由必须在有关中国社会的三个重要事实中去寻找。首先,与贵族长期垄断社会财富的传统西方社会不同,中国社会免除了由贵族政治操纵的困扰,贵族的社会作用在过去二千年里一直在不断地收缩。此外,中国不存在西方实行的长子继承制,子孙平分遗产自汉代以来一直是中国的惯例。最后,梁提到中国政府对居民的税收负担历来比欧洲政府轻。他宣称,所有这些事实都说明在中国社会,财富的分配比传统的欧洲社会更为公平。同样道理,当中国将来经历工业化时,贫富分化的趋向以及随之而来的各种社会邪恶如果不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话,那么至少可以缓和许多。梁评论说,如果一个社会不受激烈的贫富阶级冲突的困扰,为什么还需要一场社会革命呢[59]?
梁问道:如果中国不需要社会革命,那么中国现在需要什么呢?他继续说道,摆在中国面前最严重的问题不是财富的分配,而是生产问题[60]。中国与主要是经济性质的国际帝国主义进行着一场生死竞争。作为资本主义发展的无情产物的经济帝国主义正进行世界范围的扩张,现在这种扩张集中到将中国作为它最后的掠夺物。因此,中国感到忧虑的不是内部贫富间的阶级冲突,而是两种不同国家——富国和穷国之间的国际冲突,梁在别处也称优国和劣国[61]。作为一个穷国、并遭受着帝国主义列强经济剥削和征服危险的中国,自然应对国内最大限度的工业生产予以最大的关注。在梁看来,促进工业生产的最佳途径无疑是西方已取得如此惊人成功的制度,即资本主义[62]。
我们再一次看到了梁对外竞的关注,它是梁注意力的核心,并决定了他对内竞的态度。梁说:“吾之经济政策以奖励保护资本家并力外竞为主,而其余皆为辅。”这种经济政策不仅必须引进西方的技术,而且还要求降低地租和工资。否则,中国便不可能抵挡来自外国资本的竞争。从这一观点来看,社会主义关心劳动者的福利必然对资本的发展起阻碍作用。因此,为了鼓励和保护国内资本这一至关重要的目的,劳工的福利至少必须暂时作出牺牲。梁强调指出:“当以奖励资本家为第一义,而以保护劳动者为第二义。”[63]
但我们决不能信以为梁对资本主义的拥护是无条件的。根据进一步的考察,他所拥护的实际上是一种有节制的资本主义。事实上,几乎从一开始接触西方的经济思想,他便对不受限制的资本主义理论逡巡不前。这在梁对亚当·斯密的经济自由主义观点的批评中得到表现。梁的批评很大部分基于他的这一观察,即大多数中国人未受教育,因而缺乏开明自利的能力。梁追问道,不存在斯密理论中的这种能力,经济自由主义怎么能发挥作用呢?梁认为更重要的是中国正处在帝国主义时代,外国企业在国际竞争中一般都有国力作为后盾,因而没有任何的国内私人企业能抵挡来自他们的竞争,这一事实是中国企业在与外国人竞争中总是失利的主要原因。因此,梁将国家干预企业看作是帝国主义时代一个不可避免的现象。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在研究了亚当·斯密的经济思想后,反对经济自由主义,赞成将重商主义作为中国最合适的经济制度[64]。
从这一背景来看,梁拥护资本主义反对社会主义并不表示无条件地接受资本主义。在梁这篇拥护资本主义反对社会主义长篇文章的结尾,人们会发现他对自己立场的总结接近于社会改良主义。他所谓的资本主义,实际上是一种混合的制度。在这一制度里,私人企业将受由政府确立的一套社会主义政策的调节,这些政策与俾斯麦时代德国确立的政策十分相似。换言之,梁设想的是这样一种经济制度,在这种制度里,小型的私人企业占支配地位,但它们受政府的各种社会主义政策的有效调节,不仅避免通常伴随资本主义制度出现的国内的社会冲突和压迫,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有利于开发全国的各种经济资源,以便在国际舞台的竞争中取胜。梁认为,现代西方资本主义有两块基石,以詹姆士·瓦特和亚当·斯密为代表。他的看法是保留瓦特的工艺学,而用德国的社会改良主义取代亚当·斯密的不干涉主义理论。这便是梁最后采取的立场,以与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和纯粹的资本主义相对立。他强调指出,其理由是,他对社会主义的态度如同他对民族主义的态度一样,最终都受国家主义支配,这也是他对民主立宪制度动摇不定和态度暧昧的原因[65]。
【注释】
[1] 《初稿》,第1册,第174—192页。
[2] 《丛著》,第12册,第1—236页。
[3] 同上书,第100—106页。
[4] 同上书,第226—232页。(www.xing528.com)
[5] 同上书,第213—216页。
[6] 同上书,219—220页。
[7] 同上书,第168—203页。
[8] 同上书,第194—195页。
[9] 同上书,第196—198页。
[10] 同上书,第198页。
[11] 同上书,第198—199页。
[12] 同上书,第91—97、117—125页。
[13] 同上书,第25—26、26—43页。
[14] 同上书,第67—70页。
[15] 同上书,第26—41页。
[16] 《合集》第5册,文集之十四,第61页。
[17] 同上书,第33—34页。
[18] 同上。
[19] 同上书,第34页。
[20] 《政治学大家伯伦知理之学说》,《合集》第5册,文集之十三,第67—68页。
[21] 《政治学大家伯伦知理之学说》,《合集》第5册,文集之十四,第67—69页。
[22] 同上书,第67页。
[23] 同上书,第77—79页。
[24] 同上书,第79—81页。
[25] 同上书,第81—82页。
[26] 同上书,第82—84页。
[27] 同上书,第84—85页。
[28] 同上书,第80、85页。
[29] 《开明专制论》,《合集》第6册,文集之十七,第13—83页。
[30] 《开明专制论》,《文集》第6册,文集之十七,第77—83页。
[31] 同上书,第14—15页。
[32] 同上。
[33] 《开明专制论》,《文集》第5册,文集之十四,第15—16页。
[34] 同上书,第21—23页。
[35] 同上书,第23—24页。
[36] 弗里特里克:《国家的宪法理性》,第1—128页。
[37] 同上书,第5页。
[38] 鲁珀特·埃默森:《近代德国的国家和主权》(纽黑文,1928年),第1—4页。
[39] 《政治学大家伯伦知理之学说》,《合集》第5册,文集之十四,第86—88页。
[40] 同上书,第70—71、86—88页。
[41] 同上书,第88—89页。
[42] 同上书,第71—77页。
[43] 同上。
[44] 同上书,第74—77页。
[45] 同上。
[46]马丁·伯纳尔:《无政府主义战胜马克思主义:1906—1907年》,芮玛丽编:《革命中的中国》(纽黑文,1968年),第99—100页。
[47]梁启超:《南海康先生传》,《合集》第3册,文集之六,第73页;《外资输入问题》,《合集》第6册,文集之十六,第1页。
[48]《丛著》,第12册,第65—67页。
[49] 马丁·伯纳尔:《无政府主义战胜马克思主义:1906—1907年》,芮玛丽编:《革命中的中国》(纽黑文,1968年),第104—106、108—112页。
[50]王德昭:《同盟会时期孙中山先生革命思想的分析研究》,吴相湘编:《中国现代史丛刊》(台北,1960年),第1册,第161—166页。又见哈罗德·史扶邻:《孙中山的早期土地政策:平均地权的起源和意义》,《亚洲研究杂志》第16卷第4期,第549—564册。罗伯特·斯卡拉皮诺、哈罗德·史扶邻:《中国革命运动中的早期社会主义思潮:孙中山与梁启超》,《亚洲研究杂志》第18卷第3期,第321—342页。
[51]梁的兴趣在这一时期他的大部分的有关国家财政和国民经济问题的文章中得到反映。参看《合集》,文集第1册,前言,第1页。
[52]《驳某报之土地国有论》,《合集》第6册,文集之十八,第1—20页。
[53]梁启超:《杂答某报》,《新民丛报》第86期,第21—24页。
[54]同上。
[55]同上书,第23—24页。
[56]同上书,第6—10页。
[57]同上书,第10—11页。
[58]同上。
[59]同上书,第10—16页。
[60]同上书,第20页。
[61]同上书,第18—19页。又见《世界大势及中国前途》,《合集》第7册,文集之二十,第2—7页。
[62]梁启超:《杂答某报》,《新民丛报》第86期,第16—21页。
[63]同上书,第28、16—17页。
[64]《生计学学说沿革小史》,《合集》第5册,文集之十二,第21—22、34页。
[65]梁启超:《杂答某报》,《新民丛报》第86期,第48—52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