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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德与私德对群体凝聚力的重要性

时间:2023-10-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梁将道德分为两个范畴,一是他所称的公德,另一是私德。公德指的是那些促进群体凝聚力的道德价值观;私德是指有助于个人道德完善的那些道德价值观。对一个群体的凝聚力来说,最必不可少的自然是公德,但私德也十分重要,因为一个群体的总体素质最终取决于该群体个别成员的素质[4]。梁因此宣称,根据西方道德标准的判断,传统的中国道德只在家庭伦理范围有很好的发展,在社会和国家伦理方面,传统道德被证明有严重的缺陷。

公德与私德对群体凝聚力的重要性

1898年流亡日本,对梁启超来说是个人的一大不幸,因为这使他失去了在不远的将来实现其改良主义理想的机会和权力。但从思想方面来说,流亡则是一次意外的良机。因为由于政治活动的暂时中断,使梁有充裕的时间发挥他的思想才华。并且,在居住日本期间,他免除了在中国肯定会被强加上的各种限制和不便,可以自由地表达他的思想。最后,在日本他很快学会阅读日文,吸收新思想,从而为使他的思想发展到在中国不可能有的高度提供了一个理想的环境[1]

无疑,在日本的几年是梁氏思想最富创造性的时期。首先在《清议报》、而后又在《新民丛报》上,他接连不断地提出一些新的观念、新的理想。然而,尽管他那些通俗性的文章极为浩富,且有影响力,但直到1902年他才在题为“新民”的连载文章中较为系统地提出自己的道德和政治思想。《新民说》的第一部分直至1903年春他赴美时,一直在《新民丛报》连载。要了解1899至1903年这一时期梁的社会政治思想,有必要在考察他的文章时,集中注意《新民说》第一部分的内容。

梁用“新民”一词命名他创办的杂志和连载文章是非常耐人寻味的[2]。因为“新民”是儒家经典《大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在《大学》里,这一概念包含儒家经世的核心在于道德修养和对人的革新这一思想。“新民”概念也存在于流亡前梁的社会政治思想中。然而,西方的一套价值观已严重渗透到儒家的经世观念中。而在明治日本的新的思想环境里,这种渗透更为深刻。结果是梁在他的《新民说》中提出了一套新的人格理想和社会价值观。固然,这其中不可避免地仍伴有某些儒家思想成分,但梁对“新民”的阐释与《大学》中的“新民”概念相比,革新更为突出。并且,革新的一面是如此重要,以至需要“新的公民”这一新的概念来表达“新民”一词的含义。

梁的革新首先反映在“群”的概念处于他道德思想的核心。必须注意的是,在流亡前的几年里,梁由西方所导引的政治思想的转变即集中在合群概念上。正如他将合群作为每一道德体系的主要功能所反映的,现在合群概念同样是他道德思想的核心。梁宣称,加强群体的凝聚力,促进群体利益,这是道德的本质所在[3]

梁将道德分为两个范畴,一是他所称的公德,另一是私德。公德指的是那些促进群体凝聚力的道德价值观;私德是指有助于个人道德完善的那些道德价值观。对一个群体的凝聚力来说,最必不可少的自然是公德,但私德也十分重要,因为一个群体的总体素质最终取决于该群体个别成员的素质[4]。因此,梁认为私德绝非只是个人问题,它的首要价值仍在于有助于群体的集体利益。

这种集体主义道德观导致梁走上一条道德相对主义道路,它与儒家的道德绝对主义无疑迥然有别。正如他指出的,谋群体之利益是道德的不变功能,但一个道德体系的具体内容应随时随地变化。因为群体需要的变化完全是合乎自然的。为了对这种道德相对主义作形象说明,他引证了现代人类学的某些事例。他指出,在原始人中某些民族视妇女为公有,而另一些民族则认为奴隶制是全然合乎道德的。梁提醒说,现代的哲人不应轻率地指责这种现象不道德,因为根据当时的条件,这些价值观符合采纳它们的群体的利益[5]。(www.xing528.com)

与这种道德相对主义连在一起的,是梁氏特别关注的进化道德观。各种道德价值观随着不同时期群体利益需要的变化而变化。但道德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在人类历史上公德一般要比私德经受更多的变化,这是梁根据经验所作的观察。对梁来说,他的这一观察意味着在中国相应于历史的变化,公德应有更大的发展[6]

因此,梁的基本的道德观既是集体主义的,也是进化的。就他所称的道德的基本功能来说,是集体主义的;就他所称的道德的本质规律来说,则是进化的。这种集体主义和进化观起初支配着梁的社会政治思想,现在又成为他道德思想的主宰。就这件事来说,产生的一个关键问题是,伴随这样一些新的道德观念,对传统道德体系该采取什么态度呢?梁对中国文化传统中道德思想发展的悠久和深厚自然十分了解,而现在他突然明白,这种发展只局限在私德领域,就公德来说,他发现在中国传统中几乎没有发展[7]

根据梁在流亡岁月中逐渐形成的这一新观点,可以最清楚地看出中国道德传统的这种不平衡发展。他来日本不久,阅读了日本文部省关于日本高中伦理课程的训令。该训令所涵盖的各个科目和其完整性给梁留下深刻的印象。他指出,日本的伦理学包括个人、家庭、社会和国家等课目,甚至包括像人性和一般的人生这样一些抽象的题目[8]。相比之下,传统的中国道德体系在有关这一问题上显然过于狭窄。这种比较刺激了梁氏要为中国设计一套新的道德体系的想法。1902年,当他撰写《新民说》时,他的西学知识显然大为增长,他的注意力自然被吸引到更为明显的中西道德价值观的差异上。

梁宣称,只要将儒家的五伦与被划分为家庭、社会和国家三个伦理范畴的西方伦理学作一比较,两者之间的差异则将是十分明显的[9]。儒家的三伦,即父子、夫妻、兄弟,实际上相应西方伦理学中的家庭伦理。儒家朋友间的伦理可归于西方社会伦理范畴。儒家君臣间的伦理属于西方国家伦理范围。这种比较使中国伦理学的缺陷显得格外突出[10]。首先,儒家的朋友关系在广泛的西方社会伦理学中最多只占一个附属的地位。显然,将社会关系仅仅局限在朋友之间是不可能的,因为正如梁所说,即使与外界最隔绝的人也肯定会有某些其他社会关系。从西方的国家伦理学的观点来看,中国道德体系的缺陷更为明显。将公民的政治关系缩小到孤立的君臣关系,这是十分荒谬的。并且传统君臣关系的性质本身就是不合理的[11]

梁因此宣称,根据西方道德标准的判断,传统的中国道德只在家庭伦理范围有很好的发展,在社会和国家伦理方面,传统道德被证明有严重的缺陷。为改变传统中国伦理对私德的偏重,中国最急需的是公德或民德[12]。梁认为,他的任务是指出这些民德的内容,并由此为后来的中国人塑造一个新的人格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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