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高考成绩要与高中会考成绩相联系,要以会考成绩作为基础分(百分制),而以高考成绩作为一个加权系数。适当选择加权系数的上限有利于拉开考生的成绩差距,同时又不伤害学生对会考的热情。允许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国家教委制定的原则指导下,或单独或协作试行高考改革试验。多样化的实践有利于加快高考改革。通过深化高考改革,可以缓解和改善普通高中因升学竞争而带来的困境。
(1)高考成绩要与高中会考成绩相联系,要以会考成绩作为基础分(百分制),而以高考成绩作为一个加权系数。这样做可促使学生重视基础知识的掌握,对教师的“题海”起制约和疏导作用。适当选择加权系数的上限(下限为1.00)有利于拉开考生的成绩差距,同时又不伤害学生对会考的热情。
(2)高考中学生应考的科目数在可能条件下尽量取少,除语文、数学、外语外再加考一科是合适的。1990年10月国家教委规定“每组四科”。少取科目可减轻学生负担。
(3)高考每科的考试次数可适当增加。应考虑每科都为专科层次增加一次考试,要求全体考生参加,其难度可适当降低,而将原有难度考试作为本科层次的考试。只报考专科的学生不参加本科考试;既报考专科又报考本科的学生也允许适时放弃本科考试。专科考试与本科考试两次成绩均按加权系数处理。对于报考本科的学生来说可以相对减轻因一次考试失误带来的影响,同时又增加了一次拉开成绩的机会。适当降低专科考试难度有利于改善广大非重点高中的教学工作。考虑到今后专科招生量相对于本科招生量会有较大增长,这项措施的影响面将会不断扩大。
(4)报考本科的学生可在非外语科目中加试外语。用外语命题,用外语解答。可考虑先在理科中试行。成绩仍作加权系数处理。这样做,一方面可进一步拉开成绩,另一方面有利于改善目前的外语教学,使其从只学不用中解脱出来,提高学生的外语应用能力。(www.xing528.com)
(5)允许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国家教委制定的原则指导下,或单独或协作试行高考改革试验。多样化的实践有利于加快高考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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