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壤是基于当下中国特色的城镇化发展道路而对城市土壤概念进行的外延拓展。城市土壤并不是土壤分类学上的术语,最早使用城市土壤一词的Bockheim认为城市土壤是指由于人为的、非农业作用形成的,并且由于土地的混合、填埋或污染而形成的厚度大于或等于50 cm的城区或郊区土壤。[22]De Kimp等在Bockheim的基础上将城市土壤概括为受人类活动影响产生强烈扰动的城市市区和郊区的土壤。[23]我国学者对城市土壤的主流解释为:城市土壤是经由人类活动的长期扰动或直接“组装”,并在城市特殊的环境背景下发育起来的土壤,它与自然土壤和农业土壤相比,既继承了自然土壤的某些特性,又有其独特的成土环境与成土过程,表现出特殊的理化性质、养分循环过程以及土壤生物学特征。[24]城市土壤广泛分布在居民区、城市河道、道路、公园、城郊、体育场、垃圾填埋场、废弃工厂等处,或者简单地成为建筑、街道等城市和工业设施的“基础”而处于埋藏状态。[25]
由上述介绍可知,城市土壤(Urban soils)是一个在国外城市化(Urbanization)过程中形成的概念。但由于国内外的现实国情差异造成国内外在对“Urban”一词的解译上也存在差异,即国外“城市化”的概念主要用描述乡村向城市转变的过程。其实,“Urban”同时包含有城市(City)和镇(Town),但由于世界上许多国家中镇的人口规模很小,有的国家甚至没有镇的建制,故“城市化”往往仅指人口向“City”转移和集中的过程。而中国设有镇的建制,并且其人口规模与国外的小城市相当,我国人口不仅向“City”集聚,而且向“Town”转移,这就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化”。[26]国内多数学者认为中国的城市化与国外的城市化或者一般而言的城市化的内涵不同,必须注重发展小城镇,为了显示这种与外国的差别,有学者[27]把中国的“Urbanization”译为“城镇化”。中国特色的城市化称之为城镇化,现已被官方采纳,国家的相关文献(如中共第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等中都采用“城镇化”一词。综上,认为有必要基于我国国情拓展“城市土壤”初始概念的外延,从而开阔国内外不同特征“城市化”土壤研究的尺度和视野,不仅仅大中城市的城区和城郊土壤属于城镇土壤,小城镇以及一些发展较早的建制镇的镇区土壤也应归属于城镇土壤的范畴,即城镇中较强人为扰动下的相关土壤都应纳入考虑。鉴于城镇内所有土地利用方式下的土壤中重金属都可能与附近的受体人群接触而对其产生健康风险,本研究中定义的城镇土壤包含有城市土壤、林用土壤、农用土壤和潜在污染场地土壤等。当然需要指出本研究中城镇土壤的概念拓展前提为现研究城镇土壤中重金属污染情况未知(即层次健康风险评价与管理体系初次运行),如已有近期的城镇土壤污染调查研究资料则可根据区域土壤污染的类别和程度制定分区域的调查、评价与管理方案。(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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