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数字化是旅游业务、行业监管、信息化技术、互联网技术和互联网时代的盈利模式等多种学科进行融合后,所产生的综合应用的普遍统称,它并没有特定的形态。目前业界对旅游数字化没有一个权威或标准的定义及范围确定。从广义的角度它包括了旅游管理信息化、旅游服务设施的数字化及旅游服务中介的电子商务应用即在线旅游等。这可以参照百度的解释:旅游数字化是旅游信息化的一个重要领域,指的是整个旅游活动过程的数字化和网络化。但从狭义的角度,旅游数字化在一般情况专指“在线旅游”。艾瑞网发布的《中国在线旅游行业年度监测报告简版2010—2011年》明确提出:在线旅游是指旅游消费者通过网络或电话向旅游服务提供商预订机票、酒店、度假产品等旅游产品或服务,并通过网上支付或者线下付费。结合中国在线旅游的现状,从在线旅游服务提供商的网站查询,并通过Call Center预订成功的交易,也算作在线旅游交易。
旅游数字化就是在区域旅游空间信息构架的基础上,嵌入了其他的旅游相关信息,构成具有空间属性和属性信息的区域性旅游信息网络。因此,旅游数字化注重的是对每一个空间点上所包含旅游信息的大量获取和数据的大量累积,将区域内部以文字、表格、图片、图形、音影、声频等多种形式表现的卫星遥感数据、卫星导航定位数据、旅游线路数据、景区和景点数据、酒店餐饮数据等信息数据有秩序、有条理地整合、管理起来,改变信息原有的离散、混乱状态,让所有旅游信息都能够聚集在一个平台上,并在此平台上进行有效的组织、调度、发布和展示,游客、商家和管理部门可由此处获得其所需的信息服务。
旅游数字化贯穿于旅游活动的所有环节,侧重于通过“信息科学技术来实现旅游综合信息的数字化和网络化管理,从而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旅游供给与需求的动态平衡,在更大范围内实现旅游产业的指标增长和形象提升”。(www.xing528.com)
旅游数字化不仅是技术的应用,本质上更多的是数字化应用主体的人文需求融入。这就要求数字化构建过程中要充分重视人、服务人,不仅将人作为主体来对待,还要在旅游景点数字化保护、展示与传播的用户参与层面不断创新。首先,要求对旅游进行深入的文化内涵挖掘,深度解读景点的价值,释放旅游魅力,让游客能够直观地体验到景点所承载的人文内容,在其间寻找自我的历史轨迹和坐标,提高完善自我,获得精神上的满足。在展示上,数字化使游客的信息搜集变得更加灵活,游客的体验、分享方式更加多样,这就要求旅游数字化在展示阶段要更加注重展示形式,展示媒介的多样性,除了文本和图片的呈现,虚拟展示、交互模拟、数字定位等手段和技术要充分地介入、应用到旅游资源的展示和传播中。
旅游数字化可以说是当代科技特别是互联网等数字技术促进旅游发展的所有现象总和。旅游数字化,以网络为载体,将数字技术与信息通信技术和旅游业进行深度融合,从而产生新产业形态,其最主要的特征便是更广泛地分享。通过使用数字技术将大量的旅游资源,如艺术作品、文物古迹等资源数字化,然后借助覆盖面极广的网络平台,使游客可以更加方便快捷地搜索、了解以及观看相关资源,一些珍贵的文物古迹更是可以借助这种形式让更多的人了解和认知,实现更高效的交互。让旅游产品的对接、信息的交互、内容的展示与分享,借助这些更加高速的信息传输平台和网络平台变得更加高效快速。借助云计算等技术,更有利于旅游行业从业者了解游客的实际需求,使得双方的交易效率更高,使游客获得更有质感的体验。同时,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应用,可以让游客在购买前获得更全面的了解,在旅游中也可以获得更有品质的实际体验,比如云旅游、沉浸式演出等项目。通过互联网、微信、微博、小红书、B站等各种信息渠道,游客可以从多方面、多维度地获取关于旅游目的地的全方位信息,使旅游出行更稳妥、更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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