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①。大曰逝②,逝曰远③,远曰反④。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⑤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注释】
①大:指空间之大,大到无边无际,大到久远永恒。
②逝:流逝。指物质的本体如水流逝,永不停息地运动着。
③远:指时空的久远,物质运动向无限远处伸展。
④反:指时空的无终之终,犹如重返原处,从而“周行不殆”。
⑤法:效法。这里应作继承和发展解。
【解读】
本章是辩证唯物论的核心篇章,是老子哲学最精华部分。(www.xing528.com)
本章明确指出,宇宙万物是物质的,它是从“有物混成”开始,而不是从“理性”、“绝对精神”或是“梵天”、“上帝”、“造物主”开始。物质是首先出现的,是第一性,是宇宙万物的本体,是先天地而生的。两千五百多年前的八个字“有物混成,先天地生”,论断了哲学史中长期存在、争论不休的“物质与精神”的关系问题。
物质世界是“有物混成”的独立统一体。“寂兮廖兮,独立而不改”,这个独立统一体,不因任何力量的作用而改变,也没有任何外在力量可以改变它,这就是物质世界的一元论。
但是,物质又是“有物混成”的,是诸多因子的混合体,所以,物质世界,既是一元论的统一体,又是多元的混合体。这些多元的因子,各有各的属性,相辅相成,又可互变,却又不可分离。这就是辩证唯物论关于物质世界的一元论和多元论的辩证关系。
物质是永恒运动的,并且不是直线运动而是带有往复性的运动(周行而不殆)。
这个作为天地之始、万物之母的“有物混成”之物,老子将其命名为“道”。
老子不知道如何名状这个“道”,只得勉为其难地将其名状曰:大,道之大,大到无边,小到无小;逝,流逝,运行不息的流逝;远,远去。运行延伸到无限远处;反,延伸到无限远处,似乎又回到原点,重新开始。因此,“道”永远是“周行不殆”的。
“道”是如此之大,其所生的天也大,地也大,人也大。这里需要解释的是,人之所以也大,是因为人类是物质高度发展的产物,是宇宙之精华,是万物之灵长,人和道、天、地是一样伟大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是物质发展的流程,也是人类产生的流程。这个哲学观是两千五百多年前“进化论”的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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