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本课程开发的概念讨论
对于校本课程开发的理解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同的研究者对校本课程开发有不同的理解。校本课程开发(又称学校中心课程规划),是一种与国家课程开发相对应的课程开发策略。它由菲吕马克(Furumark)等人于1973年7月在教育研究革新中心国际讨论会上正式提出,并成为会议讨论的中心议题。
菲吕马克认为校本课程开发是指参与学校与学校教育工作的有关成员,为改善学校教育品质所计划、指导的各种活动。斯基尔贝克认为校本课程开发是由学校对学习方案进行计划、设计、实施和评估,强调教师和学生共同参与课程研制和决策。埃格尔斯顿认为校本课程开发是以学校的自发活动或学校的课程需求为基础的开发过程。哈里森认为校本课程开发是一个组合,这一组合包括了参与者的意图课程、运作课程和所感知到的课程。黄政杰认为校本课程开发是以学校为中心,以社会为背景,透过中央、地方与学校三者权利责任再分配,赋予学校教育人员权利与责任,由他们结合校内外资源与人力,主动进行学校课程的计划、实施与评价。亚太地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认为校本课程开发是基于学校自主的行动,对地方和中央教育当局之间的权利和责任进行重新分配,使学校处于具有法律和行政自主权的专业地位而从事课程开发。[1]钟启泉认为校本课程开发是以学校作为课程开发的基地,通过学校、教师的日常教学实践推进课程开发的一种主张。
可见,对于什么是校本课程开发,有的强调课程开发的过程;有的重视课程开发的结果;有的认为校本课程开发应以学校教育人员的参与为限;有的主张学校内外部相关人员的共同参与;等等。
(二)校本课程开发的内涵(www.xing528.com)
虽然众多学者对校本课程内涵的理解不同,但随着研究的发展,大家的观点也逐步趋同。学界比较认同的观点是:校本课程开发是以学校为基地进行课程开发、开放的民主决策过程,即校长、教师、课程专家、学生以及家长和社区人士共同参与校本课程计划的过程。[2]
校本课程开发既是一种课程开发策略,也是一个动态的不断完善的过程。
校本课程开发的概念强调:①学校成员是其开发的主体,同时需要重视校内外各种人力和资源的运用和整合;②重新定位学校在课程开发中的角色;③课程的多样性、地方性以及适应性或适切性;④充分重视与理解课程潜能,从而有助于课程改革和发展。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