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研制组的纲领性会议是在2000年8月召开的,这次会议确定了义务教育课程研制的时间维度和内容维度。时任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朱慕菊代表教育部提出要求,义务教育各科课程标准的初稿要在2001年3月份之前完成;各个领域课程标准采取统一的“共同框架”。即各科课程标准的内容包括五个明确的纵向线索:导言、课程目标、内容标准、课程实施建议和课程评价。同时,还有一个内容维度: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11]
2000年8月到2001年3月,每月一次集中,每次拿出一定的进展。在这一段时间里,教育部在北京大兴召集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项目核心成员会议七次,基本上是每月召集一次。每一次集中大约一周时间,在一周中二百多位参与新课程研制的专家首先要听取教育部的一些统一部署,一些课程编写中的反馈意见,更多的时间是课题研究组内交流、研讨,同时向教育部汇报课题进展情况。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追踪线索:2001年6月1日,在京的教育部党组成员集体审议并原则通过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同时通过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2001年7月,教育部印发了18个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稿)。2001年9月,2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38个实验区率先进入国家级实验区。
2.高中课程标准的起源与发展
高中新课程的研制是在2001年7月启动的,基于义务教育新课程的研制的经验,高中新课程的研制也经历了调研、项目方案、审定、基础研究、文本制作、意见征询等环节。这其中高中新课程方案的研制走过了相对较长的研制历程,因为这个方案不仅涉及与义务教育课程的衔接,还涉及高中课程学分制管理、高考等诸多问题,争议多,分歧性大,包含的创新性成分也比较多。(www.xing528.com)
高中课程研制线索的追踪:
(1)定位高中课程性质。2001年7月至10月,召开了三次普通高中新课程工作会议。也就是参与新课程研制的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的有关负责人、大学中心、课程工作组等核心成员在大兴集中了三次,这一阶段提出了高中课程方案必须面对的核心问题,并就此展开研讨。这些核心问题主要包括:高中阶段教育的性质、任务、培养目标、课程结构,高中课程的多样化、选择性,以及高中课程永嘉改革与高考的关系、高中学分制管理等。
(2)确定高中课程基本元素——模块。2001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教育部组织了普通高中新课程研制的第四次工作会议。课程工作组队普通高中课程结构框架进行了集中研讨,提出普通高中课程模块的整体设想。在此基础上,各学科课程标准组针对本学科及其所在学习领域的特点,初拟相应的课程结构方案。开始着手各学科课程标准的撰写的准备工作。
(3)整体设想的反馈与细化。2002年1月3日至13日,召开了第五次工作会议,在会议期间,除了邀请各学科课程标准核心组成员、大学中心的课程专家,还吸收了中小学校长、教研人员、地方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目的是对拟定中的高中课程改革的目标定位、基本思路等总体方案进行进一步的论证和完善;各学科课程标准组的成员根据初步形成的课程方案以及本学科特点,就各自学科的课程结构进行了深入研讨,并着手撰写课程标准。
(4)课程方案形成与修改。2002年2月17日至25日,召开了普通高中新课程第六次工作会议,这次会议初步形成了一个高中新课程方案的整体框架,各学科的课程标准也在撰写过程中。2002年3月24日至31日,召开第七次工作会议,在会议期间,课程工作组、课本组负责人仍然就高中课程中的学习领域、学科课程结构的设计、学分配置以及不同学科之间的协调等争议性大的问题再次进行交流和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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