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话宣传周活动
1998年始,每年9月第3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简称推普周)。盟汉语委、盟教育局每年转发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文件,制定兴安盟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在推普周期间,盟及旗县市汉语委会同相关单位多途径宣传推普知识。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海报、悬挂横幅标语、电子屏幕滚动播出等方式,宣传推普周主题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等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幼儿园、中小学校开展国旗下讲话、中华经典诵读、规范汉字书写等活动。
副盟长、盟汉语委主任陈洁参加2009年推普宣传
2015年中华经典诵读活动现场
科右前旗举行2015年推普周启动仪式
2.城市语言文字达标评估工作
2009年6月2日,盟行署、盟汉语委召开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动员大会,正式启动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盟汉语委主任陈洁与40余个单位签订工作责任状,盟汉语委印发《兴安盟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实施方案》,成立迎接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和业务指导组。7月20日,组织召开业务培训会议,对乌兰浩特地区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四大系统各单位进行业务培训,乌兰浩特市城区语言文字达标工作全面展开。迎评期间,盟行署印发《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加强全盟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兴安盟社会用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为全盟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制定指导性文件。盟汉语委与盟委宣传部、盟精神文明办、教育、广播电视、人事、商业、邮政、信息(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网通公司)、文化、交通、铁路、旅游、银行、保险、卫生、税务、工商、建设18个行业系统联合印发加强本行业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针对各行业系统特点,提出加强语言文字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领导机构和措施要求。
动员会现场
签订工作责任状
2010年3月下旬,兴安盟委办公室、盟行署办公室联合发文,迎评领导小组和人大、宣传、人事、教育四部门,联合对70多个单位语言文字工作进行检查。5月5—8日,内蒙古自治区预评估组对乌兰浩特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检查,并提出指导性意见。5月31日至6月3日,兴安盟人大组织开展城市社会用语用字综合执法检查,推进城市语言文字达标进程。6月23—25日,内蒙古自治区评估组对乌兰浩特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评估验收,评估组认定乌兰浩特城区现阶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和要求,总得分为272.8分(满分是280分),在全区受检的10个盟市中得分最高,达到自治区颁布的国家二类城市评估合格标准。
乌兰浩特市接受评估验收
2014年9月,兴安盟人大工委科教文卫工作处、汉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检查评估的通知》,启动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评估工作,科右前旗、阿尔山市、突泉县、扎赉特旗、科右中旗等五个旗县市相继在3年内完成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
2015年1月16日,盟汉语委召开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业务培训会议,五个旗县市汉语委办主任、汉语委副主任、语言文字工作人员、国家(区)级测试员共计50余人参加培训。科右前旗在3月底召开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动员大会,12月顺利通过验收。
科右前旗评估动员会现场
2016年4月,阿尔山市和突泉县分别召开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动员大会。会上,组织成立迎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迎评工作实施方案,市、县汉语委与本地四部门分别签订责任状。10月,突泉县连续举办四期普通话培训班,873人参加培训和测试。12月,阿尔山市举办三期普通话培训班,380人参加培训测试。2017年11月,突泉县和阿尔山市通过评估验收。
突泉县评估动员会现场
阿尔山市接受评估验收(www.xing528.com)
2018年,扎赉特旗、科右中旗先后于6月和11月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验收。至此,全盟5个国家三类城市汉语言文字达标验收工作结束。
扎赉特旗接受评估验收
3.推广普通话脱贫攻坚工作
2018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转发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语委联合印发的《推普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对全区推广普通话脱贫攻坚工作提出要求。7月,盟教育局、盟扶贫办、盟汉语委转发国家、自治区文件,制定《兴安盟推普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对推普脱贫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对三类重点人群(公务员、教师普通话没有达到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民族青壮年(18—45岁)农牧民不能用普通话交流)进行登记造册。在此基础上,制定《兴安盟推普脱贫攻坚“重点人群”2018—2020年普通话培训计划》,开展三类人员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2018年培训公务员1100人、教师300人、贫困农牧民500人。2019年培训公务员384人、教师113人、贫困农牧民442人。
2019年4月16—24日,对六个旗县市推普脱贫攻坚工作进行督查;4月27—29日,扎赉特旗、科右前旗代表兴安盟接受自治区推普脱贫攻坚工作督查组的督查。
(二)学校语言文字工作
1.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2005年至2017年,兴安盟开展国家级、自治区级、盟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全盟有2所学校被命名为国家级示范校、11所学校被命名为自治区级示范校,57所学校被命名为兴安盟级示范校。
2017年始,兴安盟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建设工作。1月,教育部、国家语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7月,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汉语委印发《关于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建设工作的意见》,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达标校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求在2025年前全部完成所有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建设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盟、旗县市教育局分别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需要达标的学校数量和各校达标时间。2018年全盟达标校17所,2019年达标校13所。
科右前旗于2019年召开评估汇报会
2.书法名家进校园活动
2014年,盟教育局、盟汉语委、盟书法家协会联合转发《自治区汉语委、教育厅、书法家协会〈关于开展“书法名家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制定《兴安盟汉语委、教育局、书法家协会开展“书法名家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于12月10日,在乌兰浩特市兴安一小启动全盟“书法名家进校园”活动。
2015年12月16日,由乌兰浩特市汉语委、教育局和书法家协会承办的“书法名家进校园”活动在乌兰浩特市兴安第一小学、第七中学举行,全市中小学副校长、书法教师和书法家共计80余人参加活动。
2016年5月20日,由扎赉特旗承办的“全盟书法名家进校园”活动在音德尔镇中心校和第三中学举行。盟教育局、盟书法家代表、各旗县市汉语言文字工作负责人等200余人参加活动,聘请20名书法家为辅导员。
全盟书法名家进校园活动现场会
同年6月,盟汉语委、盟教育局印发《关于开展全盟中小学师生汉字书写比赛的通知》。7月2—25日,聘请自治区级书法家协会会员刘璟元、柏云锦老师,到科右前旗、乌兰浩特市、扎赉特旗、突泉县举办四期书法教师业务培训班,培训600余名书法专兼职教师和语文教师。11月,盟教育局组织评委对上报的师生书法作品进行评选,共评出钢笔字(包括小学低年级铅笔字、教师粉笔字)、毛笔字一等奖8名、二等奖17名、三等奖27名、优秀奖2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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