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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020年,兴安盟教育取得多个荣誉称号

时间:2023-10-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是年,乌兰浩特一中等4所学校荣获自治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科右前旗第二中学马素珍等17人荣获自治区优秀教师荣誉称号,乌兰浩特一中杨子林等2人荣获自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科右前旗第一中学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扎赉特旗宝力根花中心校包桂兰等2人荣获全国模范教师荣誉称号,科右中旗巴彦呼舒第一中学宝音贺希格等2人荣获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2005-2020年,兴安盟教育取得多个荣誉称号

(一)特级教师

2005年,盟教育局依据《关于颁发〈特级教师评选规定〉的通知》(内蒙古师管发〔1993〕11号)中关于“评选特级教师应以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第一线的骨干教师为重点;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参评,必须是近年选拔到学校领导岗位上,没有脱离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其参加评选人数不得超过参评总人数的10%”等相关规定,严格规范特级教师的申报、选拔工作。

2006年9月,盟教育局印发《关于推荐特级教师候选人的送审报告》(兴教人师发〔2006〕23号),推荐11人参加自治区第八批特级教师评选,其中白雪峰等10人于2007年被评选为特级教师。

2009年10月,盟教育局印发《关于推荐特级教师候选人的送审报告》(兴教人师发〔2009〕49号),推荐8人参加自治区第八批特级教师评选,其中杨子林等7人于2010年被评选为特级教师。

2012年7月,盟教育局印发《关于推荐特级教师候选人的送审报告》(兴教人师发〔2012〕19号),推荐9人参加自治区第九批特级教师评选,其中陈凤君等7人被评选为特级教师。

2016年12月,盟教育局在兴安盟教育局网站发布《关于推荐自治区第十批中小学特级教师候选人的公示》,推荐8人参加自治区第十批特级教师评选,其中包红莲等5人于2017年被评选为特级教师。

截至2020年末,全盟共有中小学特级教师59人。

(二)表彰和奖励

2005年,盟教育局、人事局、教育工会、人民教育基金会印发《关于表彰全盟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德育标兵的决定》(兴教字〔2005〕45号),授予阮文军等88人为兴安盟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授予高占春等12人为兴安盟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赵晓蕾等10人为兴安盟师德标兵荣誉称号;授予石晓路等10人为兴安盟德育标兵荣誉称号。

2006年,盟教育局、人事局、人民教育基金会印发《关于表彰全盟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班主任的决定》(兴教字〔2006〕56号),授予包玉莲等88人为兴安盟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授予侯振义等14人为兴安盟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陈英等20人为兴安盟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

2007年,盟教育局、人事局、人民教育基金会印发《关于表彰全盟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决定》(兴教字〔2007〕55号),授予周文彦等135人为兴安盟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授予杨子林等15人为兴安盟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兴安实验高级中学等10个集体为全盟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是年,科右前旗第一中学等3个单位荣获自治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扎赉特旗第一中学胡素泓等13人荣获自治区优秀教师荣誉称号,乌兰浩特市职教中心李志和荣获自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乌兰浩特市第五中学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科右前旗第一中学根柱等2人荣获全国模范教师荣誉称号,兴安盟特殊教育学校陈凤君等2人荣获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扎赉特旗教育局李兴伦荣获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

2008年,盟教育局、人事局、人民教育基金会印发《关于表彰全盟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班主任的决定》(兴教字〔2008〕33号),授予孙婧等108人兴安盟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授予刘娟等22人兴安盟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刘世静等20人兴安盟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同年10月,兴安盟教育局、兴安盟人事局下发《关于命名兴安盟“十佳教师”的决定》(兴教字〔2008〕38号),授予张爱婧等10人兴安盟十佳教师称号。

2009年,兴安盟委、行署印发《中共兴安盟委行政公署关于表彰全盟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决定》(兴党字〔2009〕12号),授予韩海军等130人全盟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授予王东旭等20人全盟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科右前旗树木沟小学等10个集体全盟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是年,乌兰浩特一中等4所学校荣获自治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科右前旗第二中学马素珍等17人荣获自治区优秀教师荣誉称号,乌兰浩特一中杨子林等2人荣获自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科右前旗第一中学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扎赉特旗宝力根花中心校包桂兰等2人荣获全国模范教师荣誉称号,科右中旗巴彦呼舒第一中学宝音贺希格等2人荣获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www.xing528.com)

2010年,盟教育局、人事局、人民教育基金会印发《关于表彰全盟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班主任的决定》(兴教字〔2010〕17号),授予白图雅等117人兴安盟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授予陈洪才等23人兴安盟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包玉荣等10人兴安盟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

2011年,盟教育局、人事局、人民教育基金会印发《关于表彰全盟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班主任的决定》(兴教字〔2011〕16号),授予李秀云等134人兴安盟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授予侯起发等23人兴安盟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周家国等10人兴安盟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是年,科右中旗巴扎拉嘎中心校胡满泉等22人荣获自治区民族中小学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科右中旗巴彦忙哈中心校陆拾叁等2人荣获自治区民族教育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2012年,盟教育局、人事局、人民教育基金会印发《关于表彰全盟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工作者的决定》(兴教字〔2012〕36号),授予赵哲峰等140人兴安盟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授予包永梅等18人兴安盟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代长龙等20人兴安盟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授予付磊等20人兴安盟优秀德育工作者荣誉称号。

2013年,盟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教育基金会印发《关于表彰全盟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的决定》(兴教字〔2013〕30号),授予孟宪东等150人兴安盟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授予张静媛等20人兴安盟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边宝柱等30人兴安盟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

2014年,盟教育局、人民教育基金会、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局联合下发《关于表彰全盟教育系统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决定》(兴教字〔2014〕49号),授予兴安盟中等职业教育中心等10个单位兴安盟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任东晶等160人兴安盟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授予刘庆伟等80人兴安盟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授予吕斐等40人兴安盟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李万发等20人兴安盟优秀德育工作者荣誉称号。是年,乌兰浩特一中等3个单位获得自治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科右前旗第二中学刘育雁等22人获得自治区优秀教师荣誉称号,乌兰浩特市教育局杨华等3人获得自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乌兰浩特一中李秀云等3人获得自治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科右前旗第五中学纪相芳等4人获得自治区优秀德育工作者荣誉称号,兴安职业技术学院杨凌奕获得自治区高校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科右前旗索伦中学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科右前旗乌兰毛都小学斯日古楞等2人荣获全模范教师荣誉称号,乌兰浩特市呼和马场学校李立生等2人荣获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2015年,盟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教育基金会印发《关于表彰全盟优秀教师、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兴教字〔2015〕38号),授予孙华胜等200人兴安盟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授予范灵雪等70人兴安盟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授予王波等30人兴安盟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是年,突泉县哈拉沁福和希望小学文凤芝等11人获得自治区优秀乡村教师荣誉称号,科右中旗吐列毛杜中学格日乐获得自治区优秀特岗教师荣誉称号;科右中旗杜尔基镇达日罕嘎查春蕾希望小学吴德胜获得全国师德标兵荣誉称号。

2016年,盟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表彰兴安盟优秀教师、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兴教人字〔2016〕42号),授予芦梅等200人兴安盟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授予何小来等70人兴安盟中小学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授予李秀芹等30人兴安盟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

2017年,盟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表彰兴安盟优秀教师、优秀中小学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德育工作者和优秀中小学校长的决定》(兴教人字〔2017〕60号),授予杨子林等20人兴安盟中小学优秀校长荣誉称号,授予陆晓亮等200人兴安盟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授予唐高娃等70人兴安盟中小学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授予高丽琴等30人兴安盟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于雪峰等10人兴安盟优秀德育工作者荣誉称号。是年,科右前旗俄体小学王天龙等19人荣获自治区优秀教师荣誉称号,乌兰浩特市第七中学刘继明等2人荣获自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科右前旗索伦中学刘占春等3人荣获自治区优秀德育工作者荣誉称号,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孙玲荣获自治区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荣誉称号,阿尔山市五岔沟学校陈红玲等7人荣获自治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科右前旗索伦中学张艳杰等4人荣获自治区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荣誉称号。

2018年,盟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关于表彰兴安盟教书育人楷模、中小学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中小学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德育工作者的决定》(兴教人字〔2018〕49号),授予文凤芝等10人兴安盟教书育人楷模荣誉称号,授予王锁林等20人兴安盟中小学优秀校长荣誉称号,授予武文艺等209人兴安盟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授予常洪波等70人兴安盟中小学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授予肖慕巍等30人兴安盟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王丽娜等10人兴安盟优秀德育工作者荣誉称号。

2019年,盟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关于表彰兴安盟教育特殊贡献奖、模范乡村教师、中小学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中小学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德育工作者的决定》(兴教字〔2019〕50号),授予李玉成等10人兴安盟教育特殊贡献奖荣誉称号,授予陈玉兰等10人兴安盟模范乡村教师荣誉称号,授予崔勇哲等10人兴安盟中小学优秀校长荣誉称号,授予张洋等210人兴安盟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授予阿润等80人兴安盟中小学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授予钱鹏等20人兴安盟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刘晓艳等10人兴安盟优秀德育工作者荣誉称号。是年,扎赉特旗巴达尔胡中心校陈银树等2人获得全国模范教师荣誉称号,科右中旗巴彦呼舒第六中学王斯琴获得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扎赉特旗音德尔第三中学李秀芬获得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

2020年,科右前旗民族中等职业学校等3个单位获得自治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乌兰浩特市兴安第一小学孙婧等21人获得自治区优秀教师荣誉称号,乌兰浩特市职教中心张春利等2人获得自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扎赉特旗音德尔第一中学安永全等4人获得自治区优秀德育工作者荣誉称号,乌兰浩特一中王立军等8人获得自治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科右前旗大坝沟小学白雪娇等4人获得自治区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荣誉称号,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姚月获得自治区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荣誉称号。

2021年1月,盟教育局、人民教育基金会联合印发《关于公布2020年度兴安盟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优秀乡村教师、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德育工作者评选结果的通知》(兴教教师字〔2021〕3号),授予乌兰浩特蒙古族小学等11个集体兴安盟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韩香春等10人兴安盟优秀乡村教师荣誉称号,授予高明霞等10人兴安盟优秀特岗教师荣誉称号,授予郭晓雄等10人兴安盟中小学优秀校长荣誉称号,授予马书光等180人兴安盟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授予吕林杰等70人兴安盟中小学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授予康玲等20人兴安盟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景建华等10人兴安盟优秀德育工作者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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