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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教育志:师德建设成果

时间:2023-10-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5年,盟教育局落实自治区“师德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全盟开展师德大检查活动,重点整治乱办班、乱收费、乱发乱订教辅资料、体罚学生等问题。科右中旗报告会现场2009年,盟教育局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和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试行)》,全盟各旗县市采用多种方式落实文件精神。科右前旗举办中小学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知识竞赛,全旗45所学校参加比赛。

兴安盟教育志:师德建设成果

2005年,盟教育局落实自治区“师德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全盟开展师德大检查活动,重点整治乱办班、乱收费、乱发乱订教辅资料、体罚学生等问题。9月,印发《关于组织师德报告团进行巡回报告的通知》(兴教人师字〔2005〕37号),组织全盟优秀教师师德报告团在盟内做了7场巡回报告。

科右中旗报告会现场

2009年,盟教育局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和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试行)》,全盟各旗县市采用多种方式落实文件精神。阿尔山市制定《阿尔山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评估方案》,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科右前旗、科右中旗等地开展专项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辅导办班和师德知识及素质水平测试活动,组成调查组到学校进行专项检查。

2013年7月22日,盟教育局下发《关于印发〈全盟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大讨论活动方案〉的通知》(兴教审监字〔2013〕12号),以“提升素质,科学发展”为目标,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组织全系统开展师德师风大讨论活动。科右前旗举办中小学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知识竞赛,全旗45所学校参加比赛。

2016年3月11日,盟教育局印发《兴安盟教育局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兴教人字〔2016〕14号),各地分别建立实行教育、宣传、考核、奖惩与监督“五位一体”的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机制。8月17日,盟教育局印发《关于开展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问题自查工作的通知》(兴教人字〔2016〕38号),组织各地开展自查工作。阿尔山市6所学校、2所幼儿园与教师签订《阿尔山市教职工师德师风工作承诺书》。

2018年8月31日,盟教育局印发《兴安盟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及惩处办法》(兴教人字〔2018〕47号),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着力解决师德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对违反师德考核负面清单的人员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撤销教师资格、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罚,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人员,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对涉及违法犯罪的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9月7日,在全盟庆祝第34个教师节表彰大会上首次表彰10名“兴安盟教书育人楷模”;9月12日,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兴安盟教书育人楷模”先进事迹学习活动的通知》(兴教人字〔2018〕50号),指导全盟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学习“兴安盟教书育人楷模”先进事迹。(www.xing528.com)

10名兴安盟教书育人楷模获奖

副盟长孙德敏颁奖

2019年6月28日,盟教育局印发《关于严查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违反师德行为的通知》(兴教教师字〔2019〕4号),各地按照要求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各旗县市教育局局长是本地教育系统师德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校长是本校教师师德建设的直接责任人,对于出现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违反师德行为的旗县、学校,追究相应人员的责任。9月10日,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暨全盟庆祝第三十五个教师节表彰大会上授予10名教师“兴安盟教育特殊贡献奖”;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学习“兴安盟教育特殊贡献奖”等先进个人事迹活动的通知》(兴教教师函〔2019〕21号),组织开展“学典型、做典型”活动。

10名教师获“兴安盟教育特殊贡献奖”

2020年4月27日,盟教育局印发《关于严肃查处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兴教机纪字〔2020〕1号),把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纳入督导检查的重点内容。当年,印发《关于全盟教育系统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寄语精神的通知》(兴教教师字〔2020〕19号),组织全盟教育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寄语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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