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27—28日,盟教育局下发《关于召开全盟小学、初中实施新课程改革研讨会议的通知》(兴教基字〔2005〕9号),在乌兰浩特市召开全盟小学、初中实施新课程改革研讨会,实地观摩乌兰浩特市实验一小、第五中学课堂教学。6月,自治区小学语文整改课题专家组到科右前旗大石寨中心校调研,指导农村小学语文整体改革实验,称赞大石寨中心校小学语文整改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光明日光》对此作了报道;在赤峰市召开的自治区小学语文整改会议上,自治区教研室对兴安盟小学语文整改给予高度评价。自本年度始,确定将初三学生体育加试和理化实验操作纳入中考考试内容中。中考改革促进全盟中小学对实验教学的高度重视和强化管理,规范普通中小学实验教学内容、教学目标、实验开出率统计等各项教学环节的管理和评价,小学、初中演示、分组实验达100%。
2006年5月10日,盟教育局印发《兴安盟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兴教字〔2006〕33号),指导乌兰浩特市、阿尔山市、突泉县的中考改革工作。全盟各中小学校尝试综合评价改革,通过自评、他评、教师评、家长评以及成长记录袋等形式综合评价学生;开齐、开足三课(体育课、音乐课、美术课)、三操(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两活动(体育锻炼活动、科技文化活动);小学取消期中、期末统一考试和升学考试,学生成绩实行平时考察、实验操作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
2007年,盟教育局印发《兴安盟中小学教育管理规范意见(讨论稿)》,推动课程改革有序进行。印发《兴安盟课程改革实验区2007年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方案》,确定在本年度将初中地理、生物列入中考考试科目,考试内容注重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发挥中考在初中素质教育实施中的导向功能。
2008年3月,地理、生物两个学科不再列入中考考试科目,取消小学、初中二年级的会考,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录取考试“两考合一”,初中升高中的体育成绩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成绩继续列入中考总分。依据盟教育局《关于推进落实〈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的通知》,全盟各学校统筹安排各年段学生课时、主题、任课教师、场地设施等具体工作,促进学生跨学科实践性综合素质提高。
2009年,盟教育局组织部分中小学校长赴山东杜郞口中学和江苏洋思中学学习新的课堂教学模式,乌兰浩特市第五中学、第八中学等学校陆续启动课堂教学模式的改革实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 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发〔2007〕7号文件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07〕101号)、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内政发〔2007〕101号文件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内教体函〔2008〕1号),选定立定跳远、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坐位体前屈三项体育项目作为全盟初中毕业生中考体育考试测试项目。
2011年,全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校本教研为核心推进课程改革工作。
2012年,盟教育局总结全盟基础教育十年课程改革经验,形成题为《总结新经验 立足新起点 寻求新发展——兴安盟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十年回眸》书面材料,并在全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现场会上进行交流。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评议组对自治区选定的教辅材料进行评议,联合盟新闻出版局、纠风办、发改委下发评议结果,整顿和规范全盟教辅材料的使用管理,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
2014年,盟教育局印发《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招生考试增设地理、生物两个学科的通知》(兴教字〔2013〕31号),确定本年度在初二年级结业考试中加试地理、生物两个学科,两科合卷,成绩纳入学生中考总分。年内,召开“全盟农村牧区中小学教学工作会议”,全面展示和推动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印发《校长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八项规定》,引导校长聚焦课堂与课程。(www.xing528.com)
2015年,盟教育局印发《关于重申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工作相关规定的通知》(兴教基字〔2015〕12号),召开教材选用委员会议,对旗县市提出更换版本的教材和新列入国家课程的学科教材进行重新选用;同时开展新增地方课程3个学科的教材选用工作。启动实施中小学课程、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教育信息化试点校建设工作。
2016年,盟教育局印发《兴安盟中小学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指导意见》(兴教基字〔2016〕10号),启动“中小学课程建设与管理”工程,首批重点打造22所试点联盟校;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教学研究工作规定》,促进课程改革目标任务全面落实;以“三通两平台”建设为核心,进一步推动教育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研究推进微课、慕课、翻转课堂等教学形式与传统教育教学方式的深度融合。印发《兴安盟2016年中考体育考试工作方案》,调整中小学体育课程结构,将足球纳入中考体育考试项目。
2017年3月15日,盟教育局印发《兴安盟2017年中考体育考试工作方案》(兴教体字〔2017〕13号),将俯卧撑纳入中考男生体育考试项目。成立兴安盟中小学课程建设专家组,加大对22所中小学课程建设试点校的指导力度。召开全盟首届小学课程建设论坛暨乌兰浩特市爱国一小“向阳花”课程教学研讨会。
2018年5月18日,盟教育局印发《关于推进落实〈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的通知》(兴教基字〔2018〕3号),加强实践课程改革,各旗县市教育局召开推进《纲要》落实与执行研讨会,各中小学制定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总体实施方案和具体的学年(学期)活动计划。7月,印发《兴安盟中小学生篮球运动技能等级评定标准(试行)》《兴安盟中小学生排球运动技能等级评定标准(试行)》,为学生掌握篮球、排球技能提供评定依据,并在全盟中考体育考试中,由必考的足球技能项目转变为足球、篮球、排球技能项目中任选一项。
2019年2月5日,盟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兴安盟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兴署教督办字〔2019〕3号)。11月15日,兴安盟委、行署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改革 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兴党发〔2019〕14号)。3月28日,盟教育局印发《关于举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学习考察及应用培训的通知》(兴教基字〔2019〕5号),组织盟、旗县市教育局分管局长、试点中小学校长30人赴长春学习考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4月18日,印发《关于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试点学校应用培训的通知》(兴教基字〔2019〕7号),对15所首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平台试点中小学人员进行应用培训,推进中小学评价制度改革和中考试点改革。4月23日,印发《兴安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兴教字〔2019〕26号),2019年中考报名,考生填报考生信息时,填写两项体育类、一项艺术类特长,高中阶段学校在录取时作为参考;从2021年中考开始,全面推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试点改革办法。是年,启用兴安盟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中考招生录取参考依据,初中学生将八年级第一、二学期,九年级第一学期共三个学期记录结果纳入中考评价。过程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每学期60分,三个学期共180分,最终分值转化为A、B、C、D四个等级,即以学校为单位,A等级的学生人数不超过参加评定学生人数的30%;A、B两个等级学生人数合计不超过80%;评价为D时应非常慎重,其过程性评价材料必须提交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进行审核。年内,盟教育局印发《兴安盟教育局关于强化学校体育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实施方案》,各中小学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开齐体育与健康课程。
2020年5月18日,盟教育局印发《关于兴安盟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改革2018年级考试补充说明的通知》(兴教基字〔2020〕10号),完成初中中考年级(2018级)的地理、生物文化课考试和体育与健康笔试改革。地理、生物合考(生物试卷中包含10分体育笔试内容),即“地理满分60分,生物满分60分,体育与健康满分10分”;地理、生物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合格”分数线为单科总成绩(60分)的60%,即36分及以上;体育与健康知识10分按实际得分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计分;中考实验操作增加初二阶段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对《2019年兴安盟中考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实施细则》进行补充和调整。9月,印发《全盟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和通用语言授课学校帮扶联动工作的实施方案》(兴教基字〔2020〕23号),建立全盟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和通用语言授课学校帮扶联动机制,提高民族语言授课学校《语文》《道德与法治》《历史》三科统编教材的教学质量和教师专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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