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全盟继续把控辍保学工作作为“两基”工作的重中之重。盟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农村牧区中小学防厌控辍工作的通知》,把控辍保学工作重点放在农村牧区,明确防厌控辍工作重点,做到责任到校长、班主任和教师,实行责任追究制,实行辍学生月报、通报制度,保证学困生和厌学生能留得住、学得好;同时落实农村牧区学生“两免一补”政策,降低辍学率。是年9月20—29日,盟教育局对全盟中小学20所名校巩固提高工作进行评估检查,20所名校分为三类,一类7所,二类7所,三类6所。年内,首次对全盟6个旗县市教育局和17所学校近3年的义务教育档案建设进行联检。
2006年,盟教育局对各旗县市控辍保学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继续实行控辍保学双线四包目标责任制、“一票否决制”和周查、月报、学期汇总、年末统计、定期通报制度。是年,全盟小学辍学率为0.005%,初中辍学率为0.78%。至2008年末,全盟小学无辍学。
2009年,盟旗两级教育主管部门以规范学校服务区域为重点,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各旗县市以提高中小学入学率和初中阶段巩固率为重点,降低农村初中尤其是初三学生的流失率。是年,盟教育局印发《兴安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管理评估方案》,对各旗县市学校管理工作进行评估,通过逐校推进的方式,提高全盟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管理整体水平,为创建自治区级“学校管理先进县”奠定基础。
2010年,盟教育局对全盟78所中小学校的办学行为、学校开学工作、新课程计划落实情况采取随机抽取学校检查核实等方式进行专项调研和专项检查,经过调研形成《兴安盟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关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1年4月20日,盟教育局印发《兴安盟2011年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评估方案》(兴教督字〔2011〕3号)、《兴安盟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2011年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评估奖励办法》(兴教字〔2011〕5号),对全盟27所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进行评估。评估中注重从量化看管理过程,透过管理看学校发展,评估结果成为对学校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奖励的重要依据。是年,各旗县市开展对初中学校流失学生的跟踪、家访、劝返工作,对初三毕业生去向进行跟踪调查,同时落实农民工子女入学相关政策,提高初中三年保留率,降低农村初中尤其是初三学生的流失率。至12月末,全盟小学无辍学,初中辍学率控制在自治区允许范围内。
2014年,盟教育局印发《兴安盟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兴安盟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意见》《兴安盟旗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确定全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时间表和路线图,推进旗县市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印发《关于落实〈关于调整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通知〉的意见》(兴教字〔2014〕29号),调整全盟各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达标验收年限,以兴安盟行署名义在乌兰浩特市召开全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会,会上兴安盟行署与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签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书。年内,盟教育局印发《兴安盟中小学特色学校建设指导意见》,加强特色学校建设,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心从数量向质量、从规模向效益、从趋同向特色转换,逐步实现内涵式均衡发展。(www.xing528.com)
2015年9月20—21日,盟教育局在科右中旗举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暨学校管理现场观摩会,实地观摩科右中旗14所学校的学校管理、校园文化及学校特色建设,各旗县市交流推进本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暨学校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内蒙古人民政府网、内蒙古教育信息网对这次观摩会进行宣传报道;在全区教育信息化暨规范办学行为现场经验交流会上,兴安盟教育局作为唯一的盟市教育局代表在会上做《建立长效机制,完善监管措施,全面维护中小学规范办学秩序》的发言。
2016年,盟教育局印发《兴安盟教育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兴教字〔2016〕51号),提出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寄宿需求,优先改善留守儿童营养状况,优先保障留守儿童交通需求;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发挥学校在教育管理留守儿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2018年,盟教育局落实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教基一〔2014〕10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印发《兴安盟教育局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管理水平,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加强学籍管理,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建立严格控制大班额的管理机制和逐步消除大班额的有效办法,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保障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019年2月26日,盟教育局印发《关于转发建立控辍保学管理动态数据库的通知》(兴教基字〔2019〕1号),自主研发控辍保学动态监测系统,形成动态监测机制,详细核实和记录学生复学、辍学等情况,通过采取暖心控辍、监测控辍等八项措施,全面完成“清零”“达标”任务,全盟义务阶段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无辍学。上半年全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完成自评自查,下半年对照标准进行整改提升,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推动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进程。年内,各旗县市以强校带弱校、城乡学校捆绑发展实现教育、教学、教研及管理深度融合,促进了区域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提升。
2020年2月,盟教育局印发《兴安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期间全盟网络直播教学工作方案》,全盟开展网络线上教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于2月24日开始线上教学。是年,盟教育局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巩固控辍保学基础 强化义务教育保障的通知》,在继续实施八大控辍保学措施基础上,提前研判疫情对春季开学控辍保学工作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对辖区内失学、辍学及易地扶贫搬迁学生的安置情况再次精准摸排,做到不落一户、不丢一生。组织各旗县市开展百名教师进农村活动,排查辖区内0~18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分布情况,重点排查适龄儿童入学状态,防止出现年满6周岁儿童失学情况;更新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数据库,重点关注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及学困生,防止出现新的辍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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