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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民办幼儿园建设成果

时间:2023-10-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0年11月,乌兰浩特市优健幼儿园被评为盟级示范性幼儿园,成为兴安盟第一所被评为盟级示范园的民办幼儿园。年内,全盟无证民办幼儿园得到有效治理。8月,盟教育局在全盟组织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有90所幼儿园通过认定成为全盟首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兴安盟民办幼儿园建设成果

2005年,全盟幼儿园(所)127所,其中民办幼儿园(所)91所。这些民办幼儿园多数属于家庭作坊式,规模较小,办学条件不够规范。

2005年的科右前旗察尔森曙光幼儿园

2007年,盟教育局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旗县市教育局结合本地实际,对现有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排查,制定切实可行的清理整顿工作计划和方案并落实;依据“谁审批、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凡是旗县市教育局审批合格的学前教育机构,必须实行教育部门归口管理,明确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日常监督管理制度;严格加强民办学前教育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实行教职工资格准入制度,持证上岗。年内,指导各旗县市对本行政辖区内民办教育机构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并将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2008年,各旗县市教育局陆续建立由专人管理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

2010年11月,乌兰浩特市优健幼儿园被评为盟级示范性幼儿园,成为兴安盟第一所被评为盟级示范园的民办幼儿园。自此,全盟民办园在评优评先、培训、晋级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获得同等待遇。

乌兰浩特市优健幼儿园(www.xing528.com)

2011年12月12日,盟教育局转发《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内教办发〔2011〕114号),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民办幼儿园准入制度。

2012年3月5—14日,盟教育局组织开展全盟民办幼儿园专项调研工作。调研组实地走访各种类型民办幼儿园29所,各旗县市依据民办幼儿园调查表、民办幼儿园教师调查表和调研提纲如实填写上报。调查结果显示,截至3月底,全盟275所幼儿园,有注册民办园99所,未注册民办园165所;在园幼儿32954人,注册民办园在园幼儿7665人,未注册民办园在园幼儿8411人。调研报告中分析了兴安盟民办幼儿教育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今后指导全盟民办幼儿教育工作奠定基础。4月,印发《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民办幼儿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兴教幼字〔2012〕3号),指导各地规范民办园办学行为,明确责任,依法奖惩。

2014年4月,盟教育局印发《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对民办幼儿园和教育培训机构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兴教办函〔2014〕1号),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组织教育、发改、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公安、消防、民政等部门联合对无证民办幼儿园进行清理整顿。年内,全盟无证民办幼儿园得到有效治理。

整顿无证民办幼儿园

2016年3月2日,盟教育局印发《兴安盟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兴教学前字〔2016〕2号),明确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条件、认定程序、扶持政策与管理措施。3月15日,盟行署印发《兴安盟关于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的实施意见》(兴署办发〔2016〕19号),提出公建民营幼儿园零租金使用园舍,民办幼儿园水、电、取暖等费用优惠,对农村牧区民办幼儿园公派教师及聘任教师给予工资补助,对民办幼儿园新建、改扩建以及设备购置给予补助,对民办幼儿园进行表彰奖励等实施意见。各旗县市分别制定扶持方案。乌兰浩特市出台《关于开展农村幼儿园民办公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在乌兰哈达镇腰乐、团结,义勒力特镇东包、民合,卫东镇五丰,葛根庙镇呼格吉勒等6所村级幼儿园实施“公建民营”试点。年内,各地依据《关于开展民办幼儿园排查工作的通知》(兴教办字〔2016〕15号)组织排查工作,对符合扶持条件的85所农村民办幼儿园和公建民营幼儿园给予奖补。此项奖补经费由盟财政与旗县市财政按照4∶6比例共同承担,其中盟本级投入资金为153.1万元,旗县市匹配资金为395.3万元。8月,盟教育局在全盟组织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有90所幼儿园通过认定成为全盟首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017年有76所幼儿园通过认定,2018年有83所幼儿园通过认定,2019年有100所幼儿园通过认定,2020年有137所幼儿园通过认定。截至2020年末,累计为全盟普惠性民办园投入自治区专项扶持资金2676万元、盟本级扶持资金1011.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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