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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教育局加强幼儿园管理、治理工作成果

时间:2023-10-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1年6月,盟教育局印发《兴安盟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幼儿园规范管理的规定》,对现阶段盟内部分幼儿园存在的“办园条件差、规模过小、园所管理混乱、小学化倾向严重”等问题提出整改要求。12月3日,盟行署召开学前教育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校外培训机构、幼小衔接机构和无证幼儿园治理工作。至12月末,7所幼儿园得到有效治理。

兴安盟教育局加强幼儿园管理、治理工作成果

2005年,盟教育局在基础教育科设专人负责全盟幼儿园管理工作。

2008年2月,盟教育局成立兴安盟幼儿教育领导小组,盟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盟教育局各主要科室负责人、盟教研室负责人及盟幼儿园等三所幼儿园园长。其主要工作职责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幼儿教育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文件精神,负责管理全盟幼儿教育工作,指导幼儿教育科学研究,指导和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工作,指导和推动家庭幼儿教育。领导小组下设幼儿教育办公室,设正科级编制1个。

2009年7—8月,盟教育局幼儿教育办公室利用一个多月时间,按照《兴安盟公办幼儿园综合评估标准》《全盟私立幼儿园基本情况普查方案》,分别对全盟66所公办幼儿园、115所私立幼儿园进行过程性评估和全面普查,形成《兴安盟幼儿教育事业发展调研报告》。此报告分析了兴安盟幼儿教育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要加强对幼儿教育工作组织领导,全面整顿城镇小学学前班,切实保障和落实办园经费;积极发展农村牧区学前三年教育,大力发展民办幼儿园”等具体意见和建议。

2009年对私立幼儿园进行普查

2009年对科右前旗幼儿园进行评估检查

2010年9月26—27日,全盟首届幼儿教育现场会召开。与会人员行程1000多公里,实地参观盟内有代表性的12所公办幼儿园,其中自治区示范性幼儿园6所,苏木乡镇中心幼儿园3所,村办幼儿园3所。会上,来自各旗县市政府、教育局、幼儿园等7个单位人员分别进行典型经验交流,盟教育局局长刘华作题为《总结经验,明确任务,努力推进全盟幼教事业再上新台阶》的报告,盟行署副盟长陈洁讲话。

2011年6月,盟教育局印发《兴安盟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幼儿园规范管理的规定》(兴教幼字〔2011〕5号),对现阶段盟内部分幼儿园存在的“办园条件差、规模过小、园所管理混乱、小学化倾向严重”等问题提出整改要求。9月19日,盟行署印发《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成立全盟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兴署办秘字〔2011〕31号),成立全盟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盟行署分管副盟长任组长,盟行署分管副秘书长、盟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盟教育局。

2012年2月,盟教育局成立推进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通过定期召开小组协调会议等方式,研究讨论学前教育重大问题和政策,审议学前教育工作有关重要文件,统筹协调、解决全盟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2013年12月,盟教育局出台《兴安盟农村牧区幼儿园建设标准(试行)》(兴教幼字〔2013〕8号),对农村牧区幼儿园园舍建设及设施标准、人员基本条件提出具体要求,各地依据本地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2014年9月,盟教育局印发《兴安盟学前教育管办分离管理实施意见》(兴教字〔2014〕46号),提出全盟由政府投资规划新建设的幼儿园(包括项目建设的幼儿园)以及农村牧区“校带园”管理实行“公建民营、管办分离”的意见,明确“管办分离”幼儿园资产性质、准入和退出机制、师资队伍建设、收费等方面的管理要求以及税收、教师待遇、资助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突泉县等地据此开展公建民营、委托办园形式的尝试和探索。

2016年6月14—15日,全盟第二届学前教育现场会召开,各地分管教育副旗(县、市)长,教育局局长、分管局长及部分幼儿园代表60余人参加会议。与会人员实地观摩乌兰浩特市、科右前旗、科右中旗、突泉县等地10所幼儿园,在常规管理、环境建设、内涵发展及特色园打造等方面进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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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第一幼儿园进行沙画展示

科右前旗阿力得尔幼儿园进行户外游戏展示

2018年11月,依据盟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将校带园与所属学校分离实行独立建制的通知》(兴机编办发〔2018〕195号),各地校带园逐步从中心校剥离,实现独立建制、独立收费。12月3日,盟行署召开学前教育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校外培训机构、幼小衔接机构和无证幼儿园治理工作。12月底,符合幼儿园办园条件的幼小衔接机构被转为合格幼儿园,不合格的幼小衔接机构被全部取缔。

学前教育工作推进会主会场

副盟长孙德敏在推进会上讲话

2019年7月,盟行署召开教育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部门参加的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联席会议,联合印发《兴安盟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兴教字〔2019〕42号),提出“针对全盟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规范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确保2020年全盟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治理任务。盟行署成立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教育副盟长任组长,成员由盟行署分管教育副秘书长和教育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委、编办、民政局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各旗县市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投入使用、在建(含已批复未开工)城镇小区进行摸排,分类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对照清单,明确治理时间表和路线图,坚持“先易后难、分类推进”原则,逐一进行整改。10月10日,盟行署召开全盟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中期推进会,经进一步核查摸排,确认全盟需要治理的幼儿园有21所。至12月末,7所幼儿园得到有效治理。

正在建设的科右前旗宇科三区配套幼儿园

2020年4月、6月,盟教育局分别形成《关于解决学前教育有关问题的报告》《2020年兴安盟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上报兴安盟委、行署;7月24日,兴安盟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教育工作专题会议,盟行署副盟长孙德敏对下一阶段如何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如何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如何提升学前教育“两率”指标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年内,共有16所幼儿园得到有效治理,其中13所建成普惠性民办园,3所建成公办园;所有公建民营中心园和2014年至2017年间建设的村级园全部纳入公办园事业统计,按照“嘎查村幼儿园由苏木乡镇中心园统筹管理”要求由中心园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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