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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初期唐乐器及其发展-史料考证分析

时间:2023-10-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朝鲜初期世宗时代的音乐给后世的影响很大。但朝鲜时期左坊、右坊演奏的音乐与高丽时期的不同。(一)朝鲜初期唐乐器小考《高丽史·乐志》中记载的宫廷音乐分为雅乐、唐乐、俗乐,其中唐乐有10种乐器。在朝鲜时期关于唐乐器的记载,最早的文献史料是《世宗实录·五礼仪》,《世宗实录·五礼仪》“嘉礼序礼”中记载有3种雅乐器和唐俗乐器的图画。对上述有关文献中记载的朝鲜初期的唐乐器的比较如表6-1所示。

朝鲜初期唐乐器及其发展-史料考证分析

朝鲜时期从中国传到朝鲜的乐器不多,这时期朝鲜已经具备了乐器制作能力,所以这时期朝鲜除了参考中国文献制作中国乐器以外,还整理宫廷音乐、编撰乐书并进行音乐创作。因此,考察这一时期音乐的重点不是从中国传到朝鲜的乐器,而是考察当时在朝鲜文献中记载的中国乐器的用处。

朝鲜初期世宗时代的音乐给后世的影响很大。因为在世宗时朝鲜开始编撰乐书,并掌握了制作编钟、编磬等雅乐器和律管的技术。其中在乐器制作方面,世宗五年(1423年)二月朝鲜已经制作出了琴、瑟、大筝、笙、凤箫等,世宗六年(1424年)又制作出了笙、和、竽、凤箫、龠、埙、篪、琴、瑟等中国乐器,朝鲜宫廷设置了制作中国乐器的机构——“乐器监造色”,并且利用自己制作的乐器开始创作音乐,从而形成了具有朝鲜民族风格的宫廷朝会雅乐和祭享乐。

从这一时期开始,在文献中记载的中国乐器和朝鲜俗乐器的名称前面使用了“唐”“乡”等字样,用这两个字来区分中国乐器和朝鲜本土乐器。例如,《高丽史·乐志》(1451年)记载的“琵琶”和“筚篥”都用弦数和指孔数来区别是中国乐器还是朝鲜本土乐器,但自世宗时期开始,文献中记载了“唐琵琶”“乡琵琶”“唐筚篥”“乡筚篥”等乐器,从乐器名称上即可知道它的来源。

另外,朝鲜与高丽一样将宫廷音乐分为左坊和右坊。但朝鲜时期左坊、右坊演奏的音乐与高丽时期的不同。朝鲜时期的左坊演奏雅乐,右坊演奏中国俗乐和朝鲜俗乐;而高丽时期左坊演奏中国的雅乐和唐乐,右坊只演奏朝鲜俗乐。这样重新划分的原因是,在朝鲜初期,宫廷中十分重视儒教,因而也开始重视雅乐,所以左坊专注于雅乐,将唐乐划归到演奏俗乐的右坊。

受到上述情况的影响,《世宗实录·五礼仪》(1452—1454)记载的乐器分类也发生变化。宫廷音乐也以左坊(雅乐)和右坊(唐乐和朝鲜俗乐)来记载。左坊演奏的雅乐器记载于《世宗实录·五礼仪》“吉礼序礼”部分;右坊演奏的俗乐器记载于《世宗实录·五礼仪》“嘉礼序礼”部分,区部分乐器包括“唐乐器”和“俗乐器”。由于这种音乐分类方法的施行,从这一时期开始朝鲜音乐分为了雅乐和俗乐。这种分类方法直到成宗时期编撰的《国朝五礼仪序礼》(1474年)时仍然使用。到编撰《乐学轨范》(1493年)的时期,人们又将俗乐中的乐器分为唐乐器和乡乐器两种。

(一)朝鲜初期唐乐器小考

《高丽史·乐志》中记载的宫廷音乐分为雅乐、唐乐、俗乐,其中唐乐有10种乐器。在朝鲜时期关于唐乐器的记载,最早的文献史料是《世宗实录·五礼仪》,《世宗实录·五礼仪》“嘉礼序礼”中记载有3种雅乐器和唐俗乐器的图画。这些乐器有方响、唐琵琶、唐筚篥、笛、大筝、乡筚篥、大笛、杖鼓、和、牙筝、洞箫、笙、伽椰琴、竽、月琴、玄琴、乡琵琶、奚琴、教坊鼓、拍20种,其中雅乐器有和、笙、竽3种,唐乐器有方响、唐琵琶、唐筚篥、笛、大筝、牙筝、洞箫、月琴、杖鼓、奚琴、教坊鼓、拍12种,还有5种乐器是朝鲜的传统俗乐器。《世宗实录·五礼仪》“嘉礼序礼”只记载唐乐器和俗乐器的图画,而“吉礼”记载的雅乐器都有图画以及解说。成宗时期编撰的《国朝五礼仪序礼》“吉礼序礼”中记载有方响、教坊鼓、杖鼓、拍、月琴、奚琴、玄琴、唐琵琶、大筝、牙筝、大芩、中芩、小芩、洞箫、唐筚篥、乡筚篥、太平箫17种唐俗乐器,没有记载《世宗实录·五礼仪》“嘉礼序礼”记载的三种雅乐器和、笙、竽,这三种乐器在《国朝五礼仪序礼》“嘉礼序礼”的雅乐器部分有记载。此外《国朝五礼仪序礼》(1474年)“吉礼序礼”中又增加了《世宗实录·五礼仪》“嘉礼序礼”中没有记载的解说部分。这个解说部分参考了中国的《乐书》、《文献通考》等文献,因此从《国朝五礼仪序礼》“吉礼序礼”开始,在朝鲜文献史料中就能看到唐俗乐器的渊源。

有关雅、唐、俗乐器方面,《世宗实录·五礼仪》“嘉礼序礼”与《国朝五礼仪序礼》“吉礼序礼”记载内容有区别:

第一,《世宗实录·五礼仪》中唐俗乐器记载于“嘉礼序礼”,而《国朝五礼仪序礼》中唐俗乐器记载在“吉礼序礼”部分,这样记载的原因是太宗祭庙以后在宗庙或文昭殿祭仪中,在“初献”时使用唐乐,在“亚献”和“终献”时使用乡乐、唐乐。由于这种仪式使用音乐的变化,所以在此后编撰音乐文献时发生以上变化。[17]

第二,公元1445年以前在宫廷演奏俗乐时使用了几种雅乐器,同年,大臣指出,在演奏俗乐时使用雅乐器不符合礼制,所以从这一年开始在宫廷演奏俗乐时不再使用雅乐器。因此《世宗实录·五礼仪》“嘉礼序礼”中记载的和、笙、竽这三种雅乐器没有在《国朝五礼仪序礼》“吉礼序礼”中的唐俗乐器部分记载。

第三,《世宗实录·五礼仪》“吉礼序礼”中记载了雅乐器的图画和解说,而在其“嘉礼序礼”中只记载了唐俗乐器的图画而没有解说,但到成宗时期的《国朝五礼仪序礼》“吉礼序礼”中唐俗乐器与雅乐器一样都记载了图画和解说。[18]

在《世宗实录·五礼仪》《国朝五礼仪序礼》中乐器分为雅乐器和俗乐器(唐俗乐器),而《乐学轨范》开始进一步将俗乐器分为唐乐器和乡乐器。所以在《乐学轨范》“乐器图说”中开始有了“雅部乐器图说”“唐部乐器图说”“乡部乐器图说”三个部分。这是在《高丽史》中记载的音乐和乐器分类的方法。在《乐学轨范》“唐部乐器图说”中记载有方响、唐琵琶、唐筚篥、笛、大筝、牙筝、洞箫、月琴、杖鼓、奚琴、教坊鼓、拍、太平箫13种乐器。在《世宗实录·五礼仪》中的和、笙、竽3种乐器记载于《乐学轨范》的“雅部乐器图说”,其他俗乐器记载于“乡部乐器图说”。《高丽史·乐志》“俗乐”条中记载的奚琴在《乐学轨范》中记载于“唐部乐器图说”。虽然奚琴是从中国传到韩国的,但它只是在演奏乡乐时使用。太平箫是在《国朝五礼仪序礼》中第一次出现的管乐器,它是记载于《乐学轨范》“唐部乐器图说”中的唐乐器。《乐学轨范》“乐器图说”中除了有《国朝五礼仪序礼》记载的图画和解说部分外,还增加了每种乐器的乐器制度和演奏方法的记载。对上述有关文献中记载的朝鲜初期的唐乐器的比较如表6-1所示。

表6-1 韩国古文献史料中所记载的唐乐器

在表中可以看出:

第一,《高丽史·乐志》“唐乐”条中记载的10种乐器和“俗乐”条中记载的杖鼓、拍、奚琴、筚篥等乐器,在朝鲜前期的文献史料中记载为唐乐器;《世宗实录·五礼仪》中初次记载了月琴;《国朝五礼仪序礼》中第一次记载了太平箫。

第二,《高丽史·乐志》中记载的琵琶和筚篥都是按弦数和指孔来区分中国乐器和高丽传统乐器,但从朝鲜世宗时期开始在乐器名称前加“唐”“乡”两字用来表示是中国乐器还是朝鲜本土乐器。

第三,《高丽史·乐志》“唐乐”条中只记载有乐器的名称,没有关于乐器渊源的记载;《世宗实录·五礼仪》中雅乐器记载有图画和解说,而在“嘉礼序礼”中只记载了俗乐器的图画;成宗时期以后编撰的《国朝五礼仪序礼》“吉礼序礼”开始记载了各种俗乐器的渊源;《乐学轨范》中除记载了各种乐器的解说以外,还增加了每种乐器的制度史和演奏方法等。

(二)朝鲜初期唐筝乐

1.大筝

(1)《乐学轨范》对大筝的记载

《乐学轨范》“大筝”条原文内容如下。

《文献通考》曰:“筝,秦声也。”傅玄《筝赋》序曰:“上崇似天,下平似地,中空准六合,弦柱拟十二月。设之则四象在,鼓之则五音发,斯乃仁智之器。”《释名》曰:“筝,施弦高,筝筝然,并梁二州筝形如瑟。”《风俗通》曰:“筝,本五弦,今十三弦,不知谁作。”《隋·音乐志》云:“筝,十三弦,蒙恬作也。”

按:造大筝之制,与瑟并同,但体小,四隅付鸟木,无画,凡十五弦,第一弦稍大,至第十五弦,渐次而细,染尾。用各色真弦,或用青染木绵弦。右手弹弦,左手按柱后,只用唐乐。

《乐学轨范》“大筝”条中乐器渊源部分引用了《国朝五礼仪序礼》“大筝”条的内容。《国朝五礼仪序礼》“大筝”条的内容摘自《文献通考》《释名》《风俗通》等书有关“筝”的内容。

在《乐学轨范》“大筝”条记载的乐器制度中,大筝与瑟的乐器制度一样。《乐学轨范》“大筝”条记载的乐器制度中没有使用“骨爪”的内容(而中国文献关于筝的记载中很明显有使用“骨爪”的记事)[19],可见,朝鲜时期的人们弹奏筝时与伽椰琴一样,没有使用代替手指的道具。

宋朝时期在教坊使用的筝是十三弦筝,而在朝鲜使用的筝却是十五弦筝。高丽睿宗九年(114年)从宋引入的乐器中有4个筝。而睿宗十一年(1116年)从宋引入的大晟雅乐器中却没有筝。也可以说筝不属于雅乐器,而是中国的俗乐器。《高丽史·乐志》中记载的大筝是十五弦筝。

《乐学轨范》“大筝”条记载了朝鲜成宗时期所使用牙筝的图画、散形和解说,其图画比较详细地描述了大筝的前面、背面和各个部分的尺寸,在散形中详细描述了大筝的指法。大筝只用于唐乐,所以它只有在唐乐中使用的音位。《乐学轨范》“大筝”条所记载的原文使用了《国朝五礼仪序礼》“大筝”条的原文,而《国朝五礼仪序礼》“大筝”条引用了《释名》(东汉末期)、《风俗通义》(东汉)、《文献通考》等有关“大筝”记载中的一部分。解说部分中的注文说明了大筝的制度与演奏方法。

(2)大筝的形制

《乐学轨范》所记载的大筝有十五弦,跟中国的筝一样有能动的柱,随着柱的移动可以确定音高的变化。从第一弦到第十五弦,变得越来越细。《乐书》(1101年)所记载的十三弦的长度是六尺。但《乐学轨范》中记载的大筝的长度是五尺五寸,“雅部乐器图说”中瑟的长度是七尺三寸七分,“乡部乐器图说”中的伽椰琴长度是五尺五分,大筝比陈旸《乐书》所记载的十三弦筝小五寸,可见在《乐学轨范》中,大筝的长度介于瑟与伽椰琴之间。《乐学轨范》中的大筝尾端是方向向下的构造。这种形状跟《世宗实录·五礼仪》中的大筝一样。在这些文献史料中也有不同的地方:第一,《世宗实录·五礼仪》《国朝五礼仪序礼》《乐学轨范》中的大筝都有染尾,这种染尾在中国所有弦乐器中都没有设置,只是在韩国弦乐器中才出现的一种装饰用品;第二,《乐学轨范》中的大筝的图画中有柱,但是《世宗实录·五礼仪》中的大筝的图画中没有柱。《国朝五礼仪序礼》中的大筝图画中也没有柱,但是《乐学轨范》中的大筝有柱;第三,《国朝五礼仪序礼》中的大筝的尾端是直的,而《世宗实录·五礼仪》《乐学轨范》记载的大筝尾端是弯的。

在陈旸《乐书》所记载的图画中,筝上端以及尾端都是歪的形状。在韩国史料《世宗实录·五礼仪》《国朝五礼仪序礼》中的大筝图画中没有柱,在陈旸《乐书》的大筝图画中也没有柱。但是在《乐书》解说部分却说明了柱的尺寸,所以筝上并不是没有柱,只是没有画。所以,韩国史料《世宗实录·五礼仪》《国朝五礼仪序礼》中的大筝也应该是同样的情况。

中国文献史料中已经记载了弹筝时使用的道具,即“骨爪”或“鹿鼓爪”。而在韩国史料中没有“骨爪”或“鹿鼓爪”的记载。如果大筝使用过这种道具的话,则与《乐学轨范》中的唐琵琶一样,应该记载这种道具。所以可以推断《乐学轨范》所记载的大筝与伽椰琴一样,弹奏时不使用道具。陈旸《乐书》与韩国史料中记载的大筝形状如表6-2所示。

表6-2 陈旸《乐书》和韩国文献中所记载的大筝比较

图6-1至6-4是陈旸《乐书》与朝鲜前期文献中记载的大筝图画。

图6-1 《乐书》中的大筝

图6-2 《世宗实录·五礼仪》中的大筝

图6-3 《国朝五礼仪序礼》中的大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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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4 《乐学轨范》中的大筝

大筝的演奏法和演奏姿势在韩国没有传下来,但从《乐学轨范》对大筝的描述中可以看出其尾端是歪的,头部有足。所以它不可能放在膝盖上方来演奏,而需要放置在琴台上演奏。

(3)大筝的音位

《乐学轨范》中记载的大筝音位如表6-3所示。

表6-3 大筝的音位

陈旸《乐书》中记载的十三弦筝音排列顺序是从第1弦开始依次叫作黄钟、大吕、太簇、夹钟、姑洗、仲吕、蕤宾、林钟、夷则、南吕、无射、应钟、清黄钟。但是《乐学轨范》记载的大筝的音排列与此完全不一样,第8弦到第15弦比第1弦到第7弦的高1个8度。《乐学轨范》记载的大筝的音排列顺序是:第1弦黄钟(c),第2弦大吕(db)、太簇(d),第3弦夹钟(eb)、姑洗(e),第4弦仲吕(f)、蕤宾(gb),第5弦林钟(g),第6弦夷则(a)、南吕(ab),第7弦无射(bb)、应钟(b),第8弦到第15弦分别是清黄钟(c1)、清太簇(d1)、清夹钟(Eb1)、清仲吕(f1)、清林钟(g1)、清南吕(a1)、清无射(bb1)、清黄钟(c2)。《乐学轨范》记载的大筝的第2、3、4、6、7弦都能发出两个音,所以第1弦到第8弦有半音关系,第8弦到第9弦有大2度关系,第9弦到第10弦有小2度关系,第10弦到第11弦有大2度关系,第11弦到第12弦有大2度关系,第12弦到第13弦有大2度关系,第13弦到第14弦有小2度关系,第14弦到第15弦有大2度关系。所以,陈旸《乐书》记载的十三弦筝,只包含1个8度以内的12个半音,而《乐学轨范》记载的大筝是由2个8度构成的。其音排列是在朝鲜时期的唐乐器中出现的一种特征。

总体来说,大筝是在高丽时期从中国引进的一种弦乐器,通过对中国文献史料与韩国文献史料中所记载的大筝的内容进行比较,发现以下几点不同:第一,乐器形状不同,《乐书》中的十三弦筝的头部与尾端都是歪的,但《乐学轨范》中的大筝只有尾端是歪的。第二,《乐书》中的十三弦筝尾端没有染尾,而《乐学轨范》中大筝使用染尾。第三,中国的筝在演奏时使用道具骨爪、鹿鼓爪等,而《乐学轨范》中的大筝没有使用道具的记载。第四,音排列顺序不一样,陈旸《乐书》中的大筝音排列顺序是黄钟、大吕、太簇、夹钟、姑洗、仲吕、蕤宾、林钟、夷则、南吕、无射、应钟、清黄钟的12个半音关系,而《乐学轨范》中的大筝音排列顺序是第1弦黄钟,第2弦大吕、太簇,第3弦夹钟、姑洗,第4弦仲吕、蕤宾,第5弦林钟,第6弦夷则、南吕,第7弦无射、应钟,第8弦到第15弦是清黄钟、清太簇、清夹钟、清仲吕、清林钟、清南吕、清无射、清黄钟,所以《乐学轨范》记载的大筝有2个8度。

从上述分析中可以得出,在《乐学轨范》中所记载的大筝从中国进入高丽以后,在形状、乐器演奏时使用的道具、音排列顺序(音阶)等方面与中国筝都不同。可惜这种弦乐器在韩国已经失传。

2.牙筝

(1)《乐学轨范》对牙筝的记载

《乐学轨范》“牙筝”条原文内容如下。

《乐书》云:“唐有轧筝,以片竹润其端而轧之。”

按:造牙筝之制,与大筝同,但体差小,弦七耳,第一弦稍大,至第七弦,渐次而细。用黜檀花木(刮青皮),涂松脂轧之。间有兼用之弦,若于本弦,用声高之律,则力安,右手轧之,左手按柱后,古用唐乐,今乡乐兼用之。[20]

《乐学轨范》“牙筝”条的乐器渊源解说部分引用了《国朝五礼仪序礼》“牙筝”条中的内容。《国朝五礼仪序礼》“牙筝”条摘自陈旸《乐书》的“轧筝”条。其记载内容如下。

唐有轧筝,以片竹润其端而轧之,因取名焉。[21]

《乐学轨范》“牙筝”条记载的内容中除了牙筝渊源解说部分以外,还简单说明了牙筝的乐器制度和演奏方法。这种乐器从成宗时期开始在演奏乡乐、唐乐时被使用。

(2)牙筝形制研究

牙筝这种弦乐器在文献史料中的出现是从唐朝开始的。根据《旧唐书》的记载,当时的牙筝使用竹片做的弓演奏。[22]《乐书》《文献通考》中记载的牙筝的内容引用了《旧唐书》。牙筝最早的形状与筝很相似,但比筝小一些。清朝时期的牙筝发生了变化:第一,乐器变小了,这时的牙筝有2尺2寸2分4厘7毫,比朝鲜牙筝小了二分之一;第二,增加了3根弦,变成了十弦牙筝。

《乐学轨范》“牙筝”条载:“按造牙筝之制,与大筝(十五弦)同,但体羌小,弦七耳。第1弦稍大,至第7弦渐次而细,用黜檀花木(刮青皮),涂松脂轧之。”当时的牙筝,体长5尺2寸2分,宽7寸8分,琴首中高3寸、尾高8寸、边高1寸7分。演奏时,左手按琴柱左侧弦段,右手执刮去青皮、涂上松脂的檀木细圆棍在琴柱右侧弦段擦弦发音。书中也附有牙筝之图画。朝鲜创制并使用大筝和牙筝以后,唐部乐队的声音色彩和音响效果显著地丰富和增大了,所以在《高丽史·乐志》(1451年)中有“用牙筝和大筝代替筝”的记载。牙筝早期只用于唐部乐,到了公元15世纪中叶的李王朝文宗时,它也用于乡部乐,此后,牙筝在朝鲜民间广为流传,是深受人们喜爱的一种拉弦乐器。

韩国史料中的“牙筝”之名,最早出现于《高丽史·乐志》“唐乐”条中这种牙筝在朝鲜世祖时期宫廷中暂时还没有被使用,直到成宗时期才在宫廷唐乐中开始使用。

《乐学轨范》“牙筝”条记载了朝鲜成宗时期使用的牙筝之图形、散形并附有解说:其图画比较详细地介绍了乐器的前面和各个部分的名称以及尺寸;散形有唐乐调和在乡乐中使用的平调、界面调,并且表示了每个调的指法;解说部分包括原文和注。《乐学轨范》中“牙筝”条的原文使用了《国朝五礼仪序礼》中“牙筝”条的原文。《国朝五礼仪序礼》中“牙筝”条的原文又使用了陈旸编撰的《乐书》中“牙筝”条内容中的一部分。注文简单说明了牙筝的制度、按弦方法以及演奏方法。

牙筝是在唐乐中使用的伴奏乐器,但是从朝鲜成宗时期开始,牙筝用于唐乐和乡乐。

(3)牙筝的形状

据《乐学轨范》中“牙筝”条记载,牙筝制作的方法跟大筝一样,但是这种乐器的形制比大筝要小一些,有7弦。对《乐学轨范》中的大筝与牙筝的形制比较如表6-4所示。

表6-4 《乐学轨范》中大筝与牙筝的形制比较

《乐学轨范》中的大筝体长为5尺5寸2分,宽为7寸8分,琴首高度为3寸3分,尾高为8寸,边高为1寸8分。《乐学轨范》中的牙筝的体长为5尺2寸2分,宽为7寸8分,琴首高为3寸,尾高为8寸,边高为1寸7分;所以两个乐器体长相差3寸,大筝的琴首比牙筝高3分,边高为1分,两个乐器的宽和尾高都是一样的。演奏时,左手按琴柱左侧弦段,右手执刮去青皮、涂上松脂的檀木细圆棍,在琴柱右侧弦段擦弦发音,演奏使用的细圆棍采用黜檀花木制成。但是,在《乐学轨范》“奚琴”条与“牙筝”条中记载的黜檀花木是什么材料,现在不是很清楚。在当代韩国使用的材料主要是迎春花

《世宗实录·五礼仪》《国朝五礼仪序礼》《乐学轨范》均有牙筝图画:《世宗实录·五礼仪》中的牙筝尾端形状是歪的,尾部还使用了染尾,在图画中还能看到当时使用的片竹;《国朝五礼仪序礼》中的牙筝尾端形状也是歪的,尾部也使用了染尾,但在图画中没出现片竹;《乐学轨范》中的牙筝尾端形状也是歪的,在图画中能看到片竹,但是《乐学轨范》中的牙筝没有染尾。

陈旸《乐书》中所出现的轧筝尾端形状也是歪的,图画中有片竹,跟《乐学轨范》所出现的牙筝图画一样,没使用染尾。

(4)牙筝的调弦法

牙筝在成宗时期以前只在唐乐的演奏中使用,从成宗时期开始,乡乐中也开始使用牙筝,《乐学轨范》中“牙筝”条记载了当时使用的唐乐散形以及在乡乐使用中的平调、界面调,这三种乐调如表6-5所示。

表6-5 在唐乐使用的散形(宫=C)

《乐学轨范》中的“牙筝”条散形是在唐乐的演奏中使用的调弦法。第1弦为黄钟,第2弦为太簇、夹钟,第3弦为仲吕、蕤钟,第4弦为林钟,第5弦为南吕、无射,第6弦为清黄钟,第7弦为清太、清仲。所以第2弦、第3弦、第5弦、第7弦都可以发出两个音。其中第4弦的上三没有弦,所以借用了低1个8度音的第4弦(下二)(表6-6)。

表6-6 在乡乐演奏的时候使用的平调与界面调的调弦法

在乡乐使用的平调与界面调中出现五声音阶。平调为由黄、太、仲、林、南构成的五声音阶。基本宫为第5弦。第4弦与第7弦兼用两个音。界面调为由黄、夹、仲、林、无构成的五声音阶。第5弦与第7弦兼用两个音。界面调没有下五的弦,所以借用高1个8度音的第5弦的c音。

总体来说,牙筝是从唐朝时期开始在文献史料中记载的弦乐器之一,有七弦。到清朝以后变成十弦,体长也比以前短了二分之一。

牙筝在成宗(1469—1494)以前是在唐乐的演奏中使用的乐器,但从成宗时期开始在唐乐、乡乐中都有使用。在乐器形制方面,《世宗实录·五礼仪》《国朝五礼仪》《乐学轨范》中的牙筝图画中,都出现尾端歪。《世宗实录·五礼仪》《国朝五礼仪》中的牙筝有染尾,《乐学轨范》中的牙筝没有染尾。染尾是在韩国传统弦乐器中都使用的一种装饰,很可能在当时牙筝没有使用染尾,现在韩国的牙筝都已经使用了染尾。《乐学轨范》中的牙筝的调弦法:唐乐调第6弦为基本宫,第2、第3、第5、第7弦都兼用两个音;乡乐的平调基本宫为第5弦,第4弦、第7弦兼用两个音;乡乐的界面调基本宫也为第5弦、第7弦兼用两个音。此外在第7弦中没有唐乐调中出现的上三音,所以借用了低1个8度的下二音。界面调也同样出现这种问题,第5弦的下五音借用了高1个8度的第5弦的宫音。由于牙筝在成宗时期开始在乡乐中使用,于是,乡乐在演奏的乐器和乐曲方面都有了很大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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